五十 任重道遠

五十 任重道遠

請來一輛拖拉機,把三頭豬運回鄉里去的時候,陳小璐覺得心裏沉甸甸的,看到路上人們的目光,她覺得心裏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一樣,心裏發虛。耳畔也彷彿聽到人們在議論着什麼,指責着什麼。陳小璐心裏的壓力就特別大,她知道,如果完全按照有關規定不拿東西,不帶點強制手段,是肯定收不到的,任何一位農民也沒有這麼高的自覺性,如果真有,就會會違反計劃生育。但是,嚴格來說,搬東西又是違背相關法規的,陳小璐甚至覺得自己這一幫人有點像電影中的土匪一樣,每搬一次群眾家的東西,她都有一種發自內心深處的內疚與同情。但是,看到這麼多人違反計劃生育,看到他們的生活質量,她心裏又油然而生一種氣憤,她感到無法理解這種盲目生育的愚昧行為。

三天後,朱志堅的妻子才將2000元社會撫養費交來,把三頭豬領了回去。

陳小璐就覺得工作難度太大了,為了動員一位計劃外懷孕婦女去做引產手術,她們幾個人從早上一直到晚上,還沒有做通工作,最後,只好採取半拖半拉這種強制形式把她弄到鄉衛生院,做了手術,好像是搞綁架一樣。

她發現,講道理,有的群眾根本不理會,陳小璐就曾經和另一位女幹部去下過一次鄉,很我人欺負她是兩個女人,根本不加理會。結果跑了一天到晚,把嘴皮子磨破了,卻一分錢也沒收到。給點顏色看看,搬東西、挑穀子、趕牲口,又覺得不像是一個鄉里的幹部,倒像是“還鄉團”,法律上也不允許這樣做。她覺得鄉鎮工作有時就像是走鋼絲一樣,一方面是法律法紀,一方面是任務,隨時都要搞好平衡,工作態度強硬一點,可能一不小心就觸犯了法律,違反紀律,受到批評和處分;工作態度溫和一點,可能就完不成任務,被認為是缺少魄力,工作打不開局面。

既要完成工作任務,又要合乎法律法規,使自己的行為中規中矩,陳小璐覺得還真的難於找到這中間的一個平衡點。

有時候她覺得那些超生戶、計劃外懷孕的有些不可理解,本身已經夠困難的了,還生上這麼一大堆,以至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越窮越生,越生越窮,到頭來孩子的身體發育、受教育權利都要受到影響。作為從農村貧困家庭出來的孩子,陳小璐對農村的生活情況深有體會,深知他們的難處,苦處,很多時候也覺得可以理解,覺得他們值得同情。但是,有些時候又感到他們簡直不可理喻,無論你思想工作怎麼做,怎麼講,就是無法做通,有時表面上點點頭,過後又變卦了。

為他們的落後、貧困、無知。陳小璐心裏真的常常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覺,想想自己的工作,陳小璐感慨良多,她曾在一篇下鄉手記中寫道:在目前的農村,法制化的問題,首先是鄉村幹部的法律意識問題,一些鄉村幹部法律知識還有所欠缺,說話、辦事隨心所欲,工作中的“土政策”、“土辦法”多,依法辦事能力不足,這不但使國家法律、法規得不到遵守執行,而且會導致損害群眾利益事件的發生。因此,增強幹部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當務之急。其次是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問題。因地理環境、經濟條件、交通信息、受教育程度滯后等因素的影響,加上農民平時忙於農活,接受法律知識的主動性不足,所以對法律知識特別是對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人們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了解不多,在他們眼裏,大部分人都認為殺人放火才是違法的,只要我不違反這兩點就行,至於平時生活的言行是否觸犯了法律,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了侵犯,他們根本不管,也根本不懂。比如說,孩子的讀書,一些當家長的就認為可讀可不讀,不想讓孩子讀的的話,就可以隨意地讓孩子輟學回家幫着種地或者外出打工,根本沒想到這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再比如,在村民換屆選舉上,有相當一部分人根本不會拿選票當回事,誰拿去填和填誰都好像是無關緊要,沒有想到這是法律賦予自己的選舉權。法律的武器離他們還很遙遠,普及法律知識,任重而道遠。

請來一輛拖拉機,把三頭豬運回鄉里去的時候,陳小璐覺得心裏沉甸甸的,看到路上人們的目光,她覺得心裏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一樣,心裏發虛。耳畔也彷彿聽到人們在議論着什麼,指責着什麼。陳小璐心裏的壓力就特別大,她知道,如果完全按照有關規定不拿東西,不帶點強制手段,是肯定收不到的,任何一位農民也沒有這麼高的自覺性,如果真有,就會會違反計劃生育。但是,嚴格來說,搬東西又是違背相關法規的,陳小璐甚至覺得自己這一幫人有點像電影中的土匪一樣,每搬一次群眾家的東西,她都有一種發自內心深處的內疚與同情。但是,看到這麼多人違反計劃生育,看到他們的生活質量,她心裏又油然而生一種氣憤,她感到無法理解這種盲目生育的愚昧行為。

三天後,朱志堅的妻子才將2000元社會撫養費交來,把三頭豬領了回去。

陳小璐就覺得工作難度太大了,為了動員一位計劃外懷孕婦女去做引產手術,她們幾個人從早上一直到晚上,還沒有做通工作,最後,只好採取半拖半拉這種強制形式把她弄到鄉衛生院,做了手術,好像是搞綁架一樣。

她發現,講道理,有的群眾根本不理會,陳小璐就曾經和另一位女幹部去下過一次鄉,很我人欺負她是兩個女人,根本不加理會。結果跑了一天到晚,把嘴皮子磨破了,卻一分錢也沒收到。給點顏色看看,搬東西、挑穀子、趕牲口,又覺得不像是一個鄉里的幹部,倒像是“還鄉團”,法律上也不允許這樣做。她覺得鄉鎮工作有時就像是走鋼絲一樣,一方面是法律法紀,一方面是任務,隨時都要搞好平衡,工作態度強硬一點,可能一不小心就觸犯了法律,違反紀律,受到批評和處分;工作態度溫和一點,可能就完不成任務,被認為是缺少魄力,工作打不開局面。

既要完成工作任務,又要合乎法律法規,使自己的行為中規中矩,陳小璐覺得還真的難於找到這中間的一個平衡點。

有時候她覺得那些超生戶、計劃外懷孕的有些不可理解,本身已經夠困難的了,還生上這麼一大堆,以至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越窮越生,越生越窮,到頭來孩子的身體發育、受教育權利都要受到影響。作為從農村貧困家庭出來的孩子,陳小璐對農村的生活情況深有體會,深知他們的難處,苦處,很多時候也覺得可以理解,覺得他們值得同情。但是,有些時候又感到他們簡直不可理喻,無論你思想工作怎麼做,怎麼講,就是無法做通,有時表面上點點頭,過後又變卦了。

為他們的落後、貧困、無知。陳小璐心裏真的常常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覺,想想自己的工作,陳小璐感慨良多,她曾在一篇下鄉手記中寫道:在目前的農村,法制化的問題,首先是鄉村幹部的法律意識問題,一些鄉村幹部法律知識還有所欠缺,說話、辦事隨心所欲,工作中的“土政策”、“土辦法”多,依法辦事能力不足,這不但使國家法律、法規得不到遵守執行,而且會導致損害群眾利益事件的發生。因此,增強幹部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當務之急。其次是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問題。因地理環境、經濟條件、交通信息、受教育程度滯后等因素的影響,加上農民平時忙於農活,接受法律知識的主動性不足,所以對法律知識特別是對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人們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了解不多,在他們眼裏,大部分人都認為殺人放火才是違法的,只要我不違反這兩點就行,至於平時生活的言行是否觸犯了法律,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了侵犯,他們根本不管,也根本不懂。比如說,孩子的讀書,一些當家長的就認為可讀可不讀,不想讓孩子讀的的話,就可以隨意地讓孩子輟學回家幫着種地或者外出打工,根本沒想到這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再比如,在村民換屆選舉上,有相當一部分人根本不會拿選票當回事,誰拿去填和填誰都好像是無關緊要,沒有想到這是法律賦予自己的選舉權。法律的武器離他們還很遙遠,普及法律知識,任重而道遠。

請來一輛拖拉機,把三頭豬運回鄉里去的時候,陳小璐覺得心裏沉甸甸的,看到路上人們的目光,她覺得心裏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一樣,心裏發虛。耳畔也彷彿聽到人們在議論着什麼,指責着什麼。陳小璐心裏的壓力就特別大,她知道,如果完全按照有關規定不拿東西,不帶點強制手段,是肯定收不到的,任何一位農民也沒有這麼高的自覺性,如果真有,就會會違反計劃生育。但是,嚴格來說,搬東西又是違背相關法規的,陳小璐甚至覺得自己這一幫人有點像電影中的土匪一樣,每搬一次群眾家的東西,她都有一種發自內心深處的內疚與同情。但是,看到這麼多人違反計劃生育,看到他們的生活質量,她心裏又油然而生一種氣憤,她感到無法理解這種盲目生育的愚昧行為。

三天後,朱志堅的妻子才將2000元社會撫養費交來,把三頭豬領了回去。

陳小璐就覺得工作難度太大了,為了動員一位計劃外懷孕婦女去做引產手術,她們幾個人從早上一直到晚上,還沒有做通工作,最後,只好採取半拖半拉這種強制形式把她弄到鄉衛生院,做了手術,好像是搞綁架一樣。

她發現,講道理,有的群眾根本不理會,陳小璐就曾經和另一位女幹部去下過一次鄉,很我人欺負她是兩個女人,根本不加理會。結果跑了一天到晚,把嘴皮子磨破了,卻一分錢也沒收到。給點顏色看看,搬東西、挑穀子、趕牲口,又覺得不像是一個鄉里的幹部,倒像是“還鄉團”,法律上也不允許這樣做。她覺得鄉鎮工作有時就像是走鋼絲一樣,一方面是法律法紀,一方面是任務,隨時都要搞好平衡,工作態度強硬一點,可能一不小心就觸犯了法律,違反紀律,受到批評和處分;工作態度溫和一點,可能就完不成任務,被認為是缺少魄力,工作打不開局面。

既要完成工作任務,又要合乎法律法規,使自己的行為中規中矩,陳小璐覺得還真的難於找到這中間的一個平衡點。

有時候她覺得那些超生戶、計劃外懷孕的有些不可理解,本身已經夠困難的了,還生上這麼一大堆,以至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越窮越生,越生越窮,到頭來孩子的身體發育、受教育權利都要受到影響。作為從農村貧困家庭出來的孩子,陳小璐對農村的生活情況深有體會,深知他們的難處,苦處,很多時候也覺得可以理解,覺得他們值得同情。但是,有些時候又感到他們簡直不可理喻,無論你思想工作怎麼做,怎麼講,就是無法做通,有時表面上點點頭,過後又變卦了。

為他們的落後、貧困、無知。陳小璐心裏真的常常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覺,想想自己的工作,陳小璐感慨良多,她曾在一篇下鄉手記中寫道:在目前的農村,法制化的問題,首先是鄉村幹部的法律意識問題,一些鄉村幹部法律知識還有所欠缺,說話、辦事隨心所欲,工作中的“土政策”、“土辦法”多,依法辦事能力不足,這不但使國家法律、法規得不到遵守執行,而且會導致損害群眾利益事件的發生。因此,增強幹部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當務之急。其次是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問題。因地理環境、經濟條件、交通信息、受教育程度滯后等因素的影響,加上農民平時忙於農活,接受法律知識的主動性不足,所以對法律知識特別是對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人們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了解不多,在他們眼裏,大部分人都認為殺人放火才是違法的,只要我不違反這兩點就行,至於平時生活的言行是否觸犯了法律,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了侵犯,他們根本不管,也根本不懂。比如說,孩子的讀書,一些當家長的就認為可讀可不讀,不想讓孩子讀的的話,就可以隨意地讓孩子輟學回家幫着種地或者外出打工,根本沒想到這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再比如,在村民換屆選舉上,有相當一部分人根本不會拿選票當回事,誰拿去填和填誰都好像是無關緊要,沒有想到這是法律賦予自己的選舉權。法律的武器離他們還很遙遠,普及法律知識,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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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旗・彩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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