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再起波瀾

第二章 再起波瀾

時間轉瞬即逝,一轉眼已經過去三個月,老徐自己申請調去了後勤部門,小庄他們都有點不習慣沒有老徐的二支隊。

新來的副隊長是五支隊調過來的,姓崔,這一段時間大家相處下來,感覺人不錯,小庄以前是跟着老徐的,新的副隊長來了,小庄自然成了他的兵。

近期沒什麼案件,小庄中午下了班就回家了,一想到老娘上午打電話說,晚上有個相親,必須去,就頭疼。

“我才29好吧,也不知道猴急什麼?”

小庄躺在床上,有一種命運被安排的無力感。正想着編個什麼借口,把晚上的事應付過去,手機響了,崔隊的電話。

“庄兒,你現在在哪裏,來一趟警隊,省廳來人了,要問情況。”

“知道了,崔隊,我馬上到。”

我這有什麼情況能了解的,應該是哪個案子的事。心裏想着,小庄就下樓,開車去警隊。

小庄住的這個地方,距離警隊開車大概5分鐘,是他為了上班近租的房子,實際上也是為了避開老媽那個叨叨沒完的嘴。

很快就到了警隊,來到崔隊辦公室,辦公室里除了崔隊,還坐了兩個人,都是生面孔,崔隊做了介紹:靠里的那位是省廳刑偵隊的副隊長,姓王,右手邊的是外省的一位警官,叫呂少剛。關於老徐和小庄剛剛偵破的凶殺案,現在有了新的情況。

大家分別落座以後,王隊開始說話:“庄警官,你好,我長話短說,你跟徐警官偵破這個凶殺案,目前有了新的情況,我們廳里也調閱了卷宗,當時嫌疑人交代錢款在a城揮霍完,通過地下錢莊轉移的資金,這個情況你是知道的,但是,後來,經過廳里詳細調查,反覆審訊,地下錢莊並沒有參與這筆資金的轉移,是嫌疑人撒謊,這筆錢目前不知下落。還有,在這個案件偵破以後,在我省,在h省又發生了兩起搶劫殺人案,這三個案件在作案手法,逮捕的嫌疑人之間沒什麼聯繫,但是它們都有個共同點,被劫款項下落不明。。。”王隊語速不快,不緊不慢的介紹了另外兩個案子的情況。

小庄認真聽着王隊介紹案情,期間感到不可思議,震驚,但也只能聽王隊介紹省廳的調查情況。

最後小庄才明白,自己剛辦完那個案子,可能有更深的隱情。

在第一個兇案也就是小庄和老徐偵破的案件發生一個月後,在同省份的另外一個城市,又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受害者也是從銀行取款出門,被人跟蹤,在偏僻處被殺害,兇手沒有處理屍體,搶了錢后迅速離開現場。當地警方通過調取監控,在現場附近調查,發現了兇手染了血的外套和兇器丟棄在附近,被劫財物金額15萬元。警方通過多方調查,最終鎖定嫌疑人蔡某。

抓捕過程出人意料的簡單,當警方破門而入的時候,蔡某正在家裏睡覺。

通過審訊,嫌疑人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蔡某平時自己一人居住,鄰居都認識,是一名大企業員工,為人正派,樂於助人,人口信息調查也很乾凈。個人賬戶近期內沒有大額支出,賬戶存款幾十萬元,房貸每月需要還款5000元,經濟完全自給自足的情況下,卻殺人搶錢。

關於兇手的作案動機,警方通過審訊,得到了讓人啼笑皆非的結果,蔡某從小到大都是別人眼中的好孩子,每天都在別人的眼光中活着,幾乎做的每件事都是自己應該做的,沒有自己想做的,至於他到底想做什麼,他自己也不清楚,當時兇手剛好看到受害者從銀行出來,是個好看的姑娘,就起了歹心,尾隨其後,到了偏僻處,兇手意圖不軌,但是遭到了姑娘激烈的抵抗,剛好他身上帶了一把水果刀,當時兇手怕事情鬧大,吸引別人注意,就拿出準備好的水果刀嚇唬她,結果姑娘大聲求救,兇手慌亂中就用刀子刺了姑娘,姑娘被刺中胸口,倒地不起,兇手拿了姑娘的包就逃離了現場,並且兇手發現外套上有血跡,就把外套,兇器丟在了附近的樹林裏。

至於搶來的錢款,兇手在逃脫過程中,將包和錢隨意丟棄,已經記不清楚丟在了哪裏。審訊過程中,警方給了兇手充分的時間,讓他回憶裝錢的包扔在了何處,兇手始終沒有回憶起來。接下來法院審理過程都很順利,兇手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各種細節與調查結果相符合。

因該案件社會影響惡劣,經過一個多月的審理,複核,兇手被判死刑立即執行。在判決之前,兇手的父母從老家過來探望,他們始終不相信自己兒子能做出這種事,反覆要求司法機關能重新調查,哪怕他們見了兒子,知道他承認幹了這件事,還是無法相信。

但是事實勝於雄辯。

執行死刑時,兇手嚇得尿了褲子。

第三個案件發生在第二個案件一個半月以後,在另外一個省份的n市,出現被劫殺的受害者。發現死者的是他的父母,在一整天沒打通電話以後,父母上門找人,委託物業查看監控找人,不查不要緊,他們發現受害者在住處24小時未出門,並且期間有其他人進出。物業公司找來開鎖人員開鎖進入,隨後發現受害者已經死去,隨後報警。

受害者是個女性,平時大家眼中的成功女性,金領事業,年收入七位數,在家中被搶劫殺害,受害者曾經激烈反抗,現場留下反抗痕迹,並出現兩個人的血跡。受害者指甲處殘留有皮膚樣本和血跡。被劫財物,數目不清楚,屋內有翻找痕迹,兇手應該是制服或者殺害受害人以後,在屋內翻找過。警方調取附近監控,發現兇手曾在高端公寓附近徘徊,屬於有預謀作案,通過身形推測應該是男性,身高180左右。當日受害者與朋友飲酒後,朋友開車將其送回家,車輛停到地下車庫。兇手尾隨他們從地下車庫上電梯,然後藏進樓梯間,受害者朋友走後,兇手敲門,受害者飲酒後警惕性下降,未確認來人身份就開了門。。。

警方經過詳細調查,最終在第十天鎖定了嫌疑人,嫌疑人為無業青年,被逮捕時,正在潛逃外地的路上。審訊過程比較順利,嫌疑人承認了搶劫殺人的犯罪行為。並且交代了錢款30萬已揮霍完畢,警方通過繼續調查,查不到他在相關場所消費的記錄。嫌疑人在審訊過程中也出現幾個疑點:1、錢款去向不確定,嫌疑人始終說不清楚如何揮霍完。2、案發現場發現的第二個人的血液樣本,通過dna比對,不是嫌疑人的血液。嫌疑人身上也沒有傷口。3、嫌疑人對犯罪過程細節的回憶,基本符合調查結果。僅憑嫌疑人自己的口供無法確定他就是該案兇手,還存在着嫌疑人替別人頂罪的可能。但是通過長時間審訊,沒有發現嫌疑人被威脅,或者收錢替人頂罪的可能性。

警方前期調查確定嫌疑人身份的證據鏈顯示,嫌疑人就是此案兇手。受害者指甲殘留的血跡可能是在其他時候留下。警方同樣調查了當天送受害者回家的朋友,確認不是他的血跡。當天聚會的人員也不能記清楚受害者與誰產生過肢體衝突。但是目前一系列證據鏈顯示,被抓捕的嫌疑人就是兇手。包括這個人的口供,發言,以及準備潛逃,確實是兇手,證據確鑿。

此案雖然已經移交司法機關,但是法院至今並未審判,原因是三起案件錢款失蹤,無法查證這個情況引起了上級注意,廳里組織人員,專家繼續調查論證相關線索,審訊第一起案件的地下錢莊人員,審訊第三個案件已經認罪的嫌疑人,查找相關通話記錄,調閱三個案件的卷宗,核對三起案件的細節,結合匯總的諸多疑點,專家懷疑真兇仍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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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城警事之無名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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