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晴天霹靂
晴天霹靂。
如果一定要用一個詞來形容張長峰會見后的感受的話。本來他一直堅信自己是被冤枉的,甚至一開始還慶幸可以在第一線吃瓜.
後面即便被拘留,進了看守所,也還是抱有僥倖心理,認為有可能是辦案民警還沒有搞清楚案件的具體情況。沒想到吃瓜吃到自己身上。
剛剛通過張律師的分析,才明白現在有可能真的要坐牢了。
張長峰猶如行屍走肉般地穿過長長地走廊,他都不知道自己怎麼走回去監房的。
他所在的監房也稱為號房--110號,多麼諷刺!
只有區區十幾平米,卻關押着二十多個犯人。因為看守所不是監獄,所以並不會按照犯罪類別進行分別關押。
除了同案犯不可以關押在一起以外,和他一個監房的人有暴力犯罪進來的、也有經濟犯罪,三教九流什麼樣的人都有,總的來說就是魚龍混雜。
這裏面就像是一個社會的縮影,但是又遠比社會複雜的多,有不同於一般社會的規矩和守則。
一般看守所里混的好的有兩種人,一種是身強力壯的,這種人沒有誰敢惹他。另一種是那種幾進宮的,他們一般就是老油子,不僅懂號子裏的規矩,而且也特別有眼力見。
不過話又說回來,有眼力見的人在哪都混得不差,所以一般能當得上監房號長的反而不是最強壯的那個而是老油子們。
剛進看守所的那天,帶着對未知的恐懼,張長峰被管教帶着進門。
“蹲下”剛一進門,管教就呵斥道。
所有人都整齊劃一的抱頭蹲下。張長峰一開始還覺得很奇怪,為啥動不動就要人蹲下,不過後來基本就是本能反應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蹲下就對了。
之後,管教和一個人吩咐了幾句。等聽到鐵門落鎖,管教腳步漸漸走遠。其他人才站起來,三三兩兩圍了過來。
有的人坐在床板上,有的人靠着牆邊,張長峰被人從頭到腳的打量着。
“別動,讓你起來了嗎?”有個有點年紀的聲音說到。
“懂規矩嗎?”
“什麼規矩?”張長峰疑惑地抬頭問道。
這些人立馬笑起來,都四散開來,只有幾個人留在原地。
帶頭的那個是個瘦皮猴,個子不高,眼睛透着精明,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花臂,整個小手臂都是滿滿的紋身,看起來就很牛逼。張長峰後面才知道這個人就是他們110號的監獄號長。
“原來是個菜鳥,那就教你點規矩,老實說吧,犯了什麼事?”
“我也不懂,好像說什麼商標侵權的”
“哦,東西放到門口柜子倒數第三格,就是最下面那層。”
“看到牆上的制度了嗎?趕緊背熟,等會我要考你的。以後讓你幹嘛就幹嘛,明白不?叫李哥!”瘦皮猴說道。
“明白。李哥!”
“起來吧。”
後來張長峰才明白不僅是他,每一個剛進來的犯人都要蹲在門口的柜子邊交代自己是犯了什麼罪進來的.
這也算是監房號長給新人的下馬威。
張長峰剛來的時候,很害怕會像監獄風雲那種電影裏面演的那樣被抓住暴打教育一頓,來了才知道完全多慮了。
號房的前後各有一個攝像頭,24小時監控他們的活動,幹啥都看的清清楚楚的,包括上廁所。是的,廁所就是兩個蹲坑,沒有什麼門遮擋。
要是有人鬧事的話,主管幹部也就是管教會被批評,他們要是不爽了,到時候整個號房的人都一起吃不了兜着走,最簡單的懲治方法就是幹部不會“開單子”。
“開單子”這個東西對犯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要知道看守所是不接受給犯人寄送物品的,但是近親屬可以給他們存錢到看守所為他們每個人辦理的銀行卡上。
有了這個錢,犯人就可以讓看守所代買食品、生活用品等等用來改善生活,也可以幫別人買東西來讓自己少干點活。
但是一旦打架鬥毆的話,不僅是參與打架的人而是整個號房一起連坐,沒人開單子一個月只能吃大米飯配鹹菜,誰都受不了。
張長峰之前撒了謊,說他在看守所里一切都好,其實他過得不好。
原因很簡單,你是新來的,之前又是白紙一張,不欺負你欺負誰。打呢,肯定是不會打你的。
但是號長有兩個權利,一個是安排住宿和內務勞動,一個是安排雙人輪流值班。因為空間小人又多,所有人都睡的是大通鋪,這個大通鋪就是用幾塊木板拼湊出來的。黃金鋪位就是靠牆的位置,這個不用說肯定是號長的。
每個人睡覺位置都只有一點點,像張長峰所在的監房有個胖點的大叔連翻個身都很費勁。而大通鋪的盡頭就是廁所.
要知道廣東的夏天很熱,空調那是想都不用想,只有兩個像排氣扇一樣的東西,要死不活的轉着,吹出來的風都是熱的,再說蹲坑又容易反味,臭氣熏天。
說張長峰每天與屎同眠也不為過。內務勞動就比較簡單,就是擦地擦牆洗碗,最慘的是被安排打掃廁所,俗稱“所長”。
雙人輪流值班,是指從晚上8點半開始,都要安排兩人一組的值班。
也就是說每天有12個人輪流值班。一個監房裏有20多個人,這就有了可以“安排”的空間。
值班的話,張長峰覺得即使自己前面多干幾班都可以的,只要不是那種大夜班。
你想想,才剛進入睡眠狀態,就被人搖起來起床值班,困就算了,號子裏燈火通明,而且還有幹部時不時的從小窗口過來看一眼,值班的都不敢靠着牆壁偷懶睡覺,必須要在那個十幾平的小房子裏來來回回2個小時,之後想再睡就很難了。
可惜的是,新人是沒有選擇權的,他們一般都是被安排的那種。
張長峰明白要改善自己的處境,就要和號長混熟。要不就是錢給到位,要不就是會溜須拍馬,
但是這兩樣顯然都不是張長峰所擅長的。張長峰正愁怎麼和號長處好關係,沒想到有天號長居然主動找他搭話。
“那個,小張你是哪個大學畢業的啊?”
“李哥,我那個破學校不值一提。不是啥好大學”。
“那肯定也比我們這種文盲強吧。我看你總看這個刑法的書,有個問題想問下你”。
張長峰苦笑一下,說道“哎,我不也是沒有法子嘛,我的那個律師也不知道靠譜不靠譜,自從第一次會見后,就再也沒來過了,我心裏沒底不得自己琢磨琢磨。李哥你說,我能幫的肯定幫。”
“行,看你也是個爽快人,我也不拐彎抹角了。我有個兄弟,自己喜歡看點盜版光盤,因為這個事被抓了,到底是怎麼回事?”
張長峰皺着眉頭,回到“不可能啊,購買盜版光盤自己看,又不犯法的。有可能的是他不僅自己買,還把這些光盤拿出去賣用來賺錢。”
“沒有賣,他家以前是開錄像廳的,覺得這個玩意可以賺錢,就是租出去,自己也回點血。”
“那就對了,這個罪要以營利為目的,不是只有出售,出租也算的。”
“啊,那這個會怎麼判啊?嚴不嚴重啊?”
張長峰聽后,拿過被子上的刑法書,翻到一頁,指着其中一條說道:“你看,他這個算銷售侵權複製品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權、專有出版權的文字作品、音樂、電視、電視、錄像、計算機軟件、圖書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行為。],一般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號長湊過來,看了半天,指着上一條疑惑地問道“為啥不是侵犯著作權罪啊?這兩個好像差不多的。”
張長峰耐心的解釋到“他們兩個還是有區別的,比方說那個把正版刻光盤出售的就是侵犯著作權罪[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獨佔出版權的圖書,未經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音像製品,製作、展覽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你兄弟那樣的行為就算銷售盜版光盤,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名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權罪相對要小些。”
“哦哦哦,可以啊,小張。那會判幾年?”
張長峰撓撓後腦,歉意地說“這個書上沒說,只說了數額巨大,估計要問下律師。”
“謝了。”號長拍拍他的肩膀。
時間一久,張長峰也算他們看守所半個“律師”。
其他號子的人有點啥法律問題也會問他,號長為此覺得自己倍有面子,之後對張長峰也越來越客氣了。誰能想到自己這個半吊子“高材生”居然是靠知識換來自己在號子裏的呼吸權。
幾個月後。
“被告人張長峰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隔着鐵窗聽着法院的人宣讀判決書。判決結果和張律師預估的差不多,他決定不上訴了。
張長峰不禁感嘆命運的荒謬,一開始知道事情嚴重性的時候,常常焦慮的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覺,天天都睜眼到天亮,短短几個月就瘦了好多斤。
現在判決下來后,他反而比較釋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