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長路
直到河西走廊那裏,他們才開始體會到艱辛,那裏十分乾旱,但從此地到大秦可有幾十里路,途中要隔幾里甚至十幾里才可能出現綠洲。黯離兩人牽着馬,耷拉着腦袋,花小樓為了防晒,甚至躲在了貨倉里,程錦衣則不一樣,坐在車頂,汗流浹背,讀着書,巋然不動,“行了,老程,讀這破書有何意義,讀書是那些高官們的事,咱們可沒這待遇,好了,快下來幫忙拉車!”黯略帶不滿地說道。
“行了,貨倉里熱得跟烤爐似的,你們能不能別吵了。對了,哥,你能不能先把你的帽子給我戴戴。你不說話我就當你答應了。”誰知她剛把手伸到程錦衣的帽檐上,就“哇”一聲把手縮了回去,原來程錦衣的帽子是由鋼打造而成,經過太陽暴晒,必然是燙手的。“行了,小樓,我這些竹簡看完了,你去幫我再拿一批過來。你一個女孩子家,自打和我跟了千樹師傅之後,就沒動過竹簡子,咋的?你怕字咬你啊,趕緊把它們都搬過來,和我一起看,快點!”“切,喝了點墨水,還真以為自己是大文學家呢。”黯:“各位,我先去前面看看有沒有綠洲之類的,你們在此不要走動。”等了半天之後,黯快馬加鞭回來了,“前…前頭有綠洲!”聽到這話的眾人瞬間有了奔頭。立馬趕到了那片綠洲,本來那裏並不大,但由於先前有人居住於此,並且種了很多樹,所以綠洲慢慢變大了,而且還有很多居民住在這附近,他們把馬車栓在了一棵樹上,喝了一些水,便去到了鎮上,雖然人不多,但在這個漫漫黃沙中能夠有人就已經很不容易了。他們尋找着住店的地方時,一股粽葉與糯米的清香伴着悠揚悅耳的古箏彈奏的聲音進入了程錦衣他們的鼻翼與耳朵中,沁入了肺腑,全是甜滋滋的。“粽藝坊,哥,這裏是粽藝坊欸!”“這裏不叫粽藝坊還叫啥?”一個身着青衣的女子伴着粽香走出粽藝坊。她叫青弦,是這間粽藝坊的女主人,手下有兩個心腹,金柚柚和喜團團,他們一般在店中打理生意,金柚柚做事十分麻利,喜團團則擅長招攬生意。有了他們兩個,這個粽藝坊一天至少賺四十兩白銀,去掉所有開銷后還剩下三十多兩,這便使粽藝坊在江湖上名聲大噪。
“幾位江湖好漢,長途跋涉了那麼久,肯定饑渴難耐,來,進店來瞧瞧,弦姐的粽子又香又大,絕對符合各位爺的胃口。”
“金柚柚?”“你咋知道我的?”“呵呵,你這粽藝坊名震江湖,我能不知道喜大姐嗎。”“那各位就隨我來吧。”
程錦衣眾人進入粽藝坊后,點了幾個肉粽,坐在一起談了起來,當然,這絕對沒有花小樓的份,為了支開她,程錦衣派她把銀車拉來,等肉粽上來后,立馬吃了起來,“大哥,咱在這裏大快朵頤,把人家小樓一個人丟在那裏是不是有點缺德?”“算了,咱不管她,欸?這肉餡咋那麼奇怪,味道不像牛羊雞鴨,但我又感覺我吃過這肉?”程錦衣若有所思,突然渾身顫抖起來。“我想起來了!我當時為標記我殺了的2500人,曾吃過一回,這東西是…人肉!”
一聽到這,黯和離當時就煩了噁心,程錦衣卻如同回味一般,又吃了一口,“味道還不錯,人肉果然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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