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奇怪的報警
離開了法院,周律師很快通知李瀟前往最近的警局。
畢竟,報案這還是需要當事人親自前往的。
派出所內。
資深民警張悅本來正在忙着手上的鄰里糾紛案子,感覺眼前一暗,知道有人來到自己面前,連忙抬頭準備打招呼。
但是看到眼前兩人,到了嘴邊的話卻恰在喉嚨。
因為,眼前兩人的配置太過奇怪。
一個上身穿着短袖,下身休閑褲,腳上踩着人字拖的青年。
這個打扮在羊城很常見,本地的少年,青年,中年,老年都是這個打扮。
青年旁邊是一個西裝筆挺的中年人,帶着金絲眼鏡,手上還拿着公務包。
估計不是保險銷售,就是什麼業務員,反正肯定不可能是什麼大老闆。
這兩種人,在羊城其實都很常見。
只是搭配起來就不常見。
他遲疑片刻開口問道:
“不知道兩位來這裏是?”
周律師用手指抬了抬金絲眼鏡,開口說道:
“你好,這位警察同志,我們是來報案的。”
說著,他從西裝的內襯掏出一張名片,遞到民警面前。
“這是我的名片,周懷民,二級大律師。”
聽到眼前這西裝革履的傢伙居然是律師。
張悅表情頓時變得嚴肅起來。
現實可不是小說電影。
律師這稀罕物種,可不會經常出現在警局。
難道,是發生了什麼嚴重的案件?
是入室盜搶?
還是什麼惡性傷人案件?
又或是綁架勒索?
想到這裏,平日已經習慣處理雞毛蒜皮的民事糾紛的張悅心中不禁有些忐忑。
就在他胡思亂想之際,就聽周懷民一字一句地說道:
“是這樣的,我的當事人李瀟先生,在網絡上被人誹謗以及人身攻擊。”
“由於傳播範圍極大,已經對當事人李瀟先生,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對方已經觸犯第二,第四條。”
“第二條: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第四條: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嘶,聽到對方嫻熟地背誦着法律條文,張悅頓時倒吸一口涼氣。
尋釁滋事這種事情,他遇到的也比較多。
鄰里吵架,陌生人口角糾紛,都很容易變成尋釁滋事。
畢竟,這也算是比較小的案件。
然而,動用到律師的尋釁滋事,他還是第一次見到。
聽對方描述這應該只是被人在網絡上罵了而已。
換做普通人,要麼直接罵回去,要麼就不了了之。
怎麼可能會有人因此過來報警?
而且還是帶着律師過來報警?!
他表情也變得嚴肅起來,上下打量着旁邊的李瀟。
然而,看了好一會,他都沒認出眼前這是哪位明星或者富商。
他猶豫了一會,掏出紙筆,招呼旁邊的同事,才開口說道:
“既然報案,那···先做個筆錄吧。”
“是這樣的,我在網上花4萬定製一套盔甲。”
聽到4萬塊定製一套盔甲,張悅暗暗有些咋舌,好傢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