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手機在充電不要玩
向志強是陝西省HZ市的一名快遞員,今年22歲。高中畢業之後,他的高考成績不好,沒有考上大學本科,花家裏的錢去上一所民辦高校,他又不願意。
他們家的經濟條件很一般,父母經營着一家麵皮小店,起早貪黑的忙碌着,供家裏人過上了小康生活。
向志強還有一個小他三歲的弟弟,學習成績非常的優秀,這也是他不願意花家裏的錢去讀民辦高校的原因。
向志強希望弟弟考上名牌大學,然後繼續考研、讀博,為家裏光宗耀祖,最後走上人生的巔峰。
但是這就需要花上十幾萬,現在的生活很好了,家裏有錢供弟弟上大學,並且在大學裏過上舒服、安逸的生活,但是也僅夠供一個大學生。
向志強知道家裏的經濟情況,非常果斷的拒絕了父母提出的復讀和上民辦高校的建議,毅然的投入到了送快遞的行列當中去了。
只要肯吃苦,不怕風吹、日晒、雨淋,當個快遞員,收入也很可觀的。
向志強有個愛好,就是喜歡打籃球。
每天上班前(6點至8點)和下班后(8點至10點)都會去籃球場打球,技術還不錯。
不打籃球、不上班的時候,向志強就喜歡靠在床上,拿着手機看NBA比賽。
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向志強躺在床上看着NBA的比賽視頻,因為連續看了兩個小時,手機已經沒電了。
向志強直接用手機連在接線板上,一邊充電,一邊看比賽視頻。
雖然手機已經非常燙了,但是向志強直接忽視了,因為視頻很精彩。
向志強的偶像是麥迪,雖然麥迪早已經退役了,但是每場NBA的比賽看完之後,他總會找出以前麥迪打球時候的視頻,好好回味一下。
突然,窗外連續打雷,屋裏電源短路,巨大的電流通過電源線傳送到了志強身上。
小強被電死之前,最後的意識是手機很燙的時候,千萬不要插在電源上繼續玩手機,尤其是在雷雨交加的夜晚。
等小強再次睜開雙眼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躺在籃球場上,周圍都是黑人和白人。
“麥迪,沒事吧!”一名黑人關心的問道。
向志強坐在地上,活動了一下身體,發現身體沒事,只是屁股有些疼。
搖了搖頭,小強從地上爬了起來。
一名高大、肥壯的白人中鋒鄙視的說道:“就你這個小身板,也敢來洛克公園打球。
菜鳥,滾回你的奧本代爾,回家當個農民去吧!”
一名高大的黑人中鋒看不過去了,走過去推了一把那個白人中鋒,吼道:“放狗屁,你這個廢物,沒有本事的廢物。
麥迪已經過了你,飛在空中正準備扣籃,是你這個廢物從背後將他狠狠的拉了下來,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
有本事,你也跳一個試一試,信不信我也讓你躺在地上,看你爬得起來嗎?”
白人中鋒跟黑人中鋒推搡在了一起,口中不乾不淨的說道:“黑皮狗,你這個白痴在說什麼?你敢碰我一個試試,我弄死你。”
黑人中鋒:“白皮豬,你鬼叫什麼呢?試試就試試,看誰弄死誰。”
眼看兩人就要打起來了,場外的一名帶着墨鏡看場子的黑人喝道:“幹什麼?不想打球的話,給我滾出球場,去外面打架去。
這裏不是你們撒野的地方,給我從洛克公園的5號球場上滾出去,以後再也不準來這裏打球了,
聽到了沒有?”
兩個正準備打架的傢伙一聽這話,立刻蔫了,沒了打架的興趣,退了回去。
那名帶着墨鏡的黑人看起來在球場蠻有聲望的,繼續說道:“白隊5號安德魯惡意犯規,禁賽三場,這場比賽不用上了,換人。
比賽繼續進行,這裏是籃球場,不想打球的滾遠一些。”
向志強,不,現在他是一名黑人高中生,叫做麥迪,因為差點受傷的原因,坐在場下休息。
麥迪有點懵逼,就因為對手一個惡意犯規,自己就穿越到這個叫麥迪的高中生身上了?這個高中生的靈魂就消散了?真是夠扯談的。
快遞小哥:叮咚!你的快遞小哥來了!扯什麼談?要不是有小哥我在,你能重生嗎?
麥迪心裏想到:誰在跟我說話?說的還是漢語,周圍都是老外啊!都在說英語。
快遞小哥:本小哥是神器,在你的頭腦里,使用你的大腦跟你交流。
被網文熏陶了這麼多年的麥迪,當然明白重生是什麼,問道:麥迪是誰?
快遞小哥:你的偶像。
麥迪:我的偶像只有一個,那就是NBA球星麥迪。天啊!不會吧?
快遞小哥:會,就是這個麥迪,不過是還沒參加選秀的、18歲的麥迪。
麥迪:還真是我的偶像麥迪,這是那一年?難道是1997年?為什麼我會在紐約的洛克公園球場打球?
快遞小哥:你的問題還真多,我又不是度娘,懶得為你回答這麼多問題。
稍後,我會幫你讀取麥迪的記憶,你先慢慢適應這個新身體。
遇到了麻煩,我再來幫你,再見!
從那個遙遠的星球穿越回地球,浪費了太多的靈氣,我得好好睡睡覺,補一補靈氣。
過了一會兒,麥迪的記憶果然來了,他開始了解麥迪和麥迪的一切。
麥迪,1979年出生,單親家庭,性格沉穩、不惹事,喜歡美女和籃球,偶像是便士哈達威。
梅蘭妮(麥迪的母親):高中畢業,因丈夫專註於福利事業,不管家庭,她毅然帶着剛出生不久的麥迪回到了家鄉奧本代爾,與母親羅伯塔一起撫養。
羅伯塔(麥迪的外祖母):麥迪稱呼她和梅蘭妮為“Mom”。
老麥迪(父親):熱衷於福利事業,疏於照顧家庭,麥迪出生於佛羅里達州巴托市,出生不久被母親帶走。
麥迪沒有記恨父親,“我的父親一直在我身邊,他做了他該做的,他不是一個糟糕的父親。”
因為要在紐約參加選秀,麥迪又喜歡洛克公園球場的籃球氛圍,就提前離開了家鄉,來到了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