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夏遇
“這裏自然之氣最盛,是聯通曇城和凡塵世界最好的地方。”風麗行道。
然後轉向曇城使者:“黑澤,開始吧。”
話音剛落,只見一襲黑袍遮蔽了天空,不斷向前延伸,蕩漾搖擺,彷彿懸在頭頂的黑色的海。很快,連最後一絲光線也已逃逸,眾人眼前是無邊無際的黑。
在這無盡的黑中,ta們好像是靜止的,又好像是在快速移動的,分辨不清楚。
桃橙感覺自己處在前後左右上下無依無着的狀態。似乎腳下是無盡的深淵,稍微動一下就會陷入無休止地墜落;似乎頭頂懸浮着無數隱形的冰錐,一不小心就會掉落下來,砸中ta們。這種對未知的恐懼,幾乎將桃橙湮沒。
她下意識地伸出手,想要抓住什麼。但四周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
這時,不知誰的衣袖飄蕩了過來,拂過桃橙的手。桃橙不由自主地抓住了這片衣袖。
衣袖上有風的清朗飄逸的氣息。原來是風麗行。
終於,黑袍散去,ta們重見天日。這再熟悉不過的自然天光竟然讓桃橙生出了一種久違的感覺。雙腳重新踏在地面上,真讓人覺得心裏踏實。
“這就是凡塵界了嗎?”蒲子川的聲音。
“正是。”
這陌生的聲音,純粹,冷峻,嚇了桃橙一跳。她循聲望去,原來是曇城使者的聲音。
桃橙記得,風麗行喊他黑澤。
“這就是凡塵界呀,和曇城也沒什麼兩樣嘛——”又是蒲子川。他像個好奇寶寶似的,東瞧瞧,西望望,這摸摸,那聞聞。
“我說,蒲老哥,咱能不能不要這樣一副沒有見過世面的樣子呀。”藤亦箜接過話,“咦,呀!這是什麼?”藤亦箜說著跳到了一邊,指着剛才站着的地方,瞪着眼睛看。
“哈哈哈,嘖嘖嘖,還說我沒見過世面呢,你這也沒好到哪去嘞——”蒲子川先嘲笑了藤亦箜一番,然後才去看那嚇着了藤亦箜的東西。
這一看不要緊,他也看懵了。
只見地上趴着兩個小東西,一紅一白,像兩個長了爪子、眉眼、鼻子、嘴巴的毛線團。正在眨巴着眼睛,瞧着眾人。
“這是啥呀?!”
聽到蒲子川這聲驚呼,兩個毛線團更加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彷彿想和ta們說話似的。
“咦,看他們的顏色——”蒲雪兒觀察道,“一紅一白,這不正是焰心和雪妞的顏色嗎?”
經蒲雪兒這麼一說,其他人也反應過來,更加湊近地看着這兩個毛線團。
“嗨呀——”風麗行道,“這就是焰心和雪妞,只是不知道這兩個小傢伙什麼時候跟上來的。”
原來,曇城的生命來到凡塵世界,在形態上是會發生變化的。曇城的人,在凡塵界會自動隱形,凡塵之人看不見ta們。而曇城的精靈,則會呈現成與凡界在形態和顏色上相近的事物。因為兩個小精靈都是毛茸茸的,那自然就擬像成了一紅一白兩個毛線團。
“還有這等事,有趣有趣,哈哈哈哈。”蒲子川道。
“所以,現在我們這群人中,只有橙子妹妹和大武兄,還有兩個毛線團,是能被凡塵之人看到的嘍?”藤亦箜總結說。
恰在這時,有一個老婦從近前經過,看到了李大武,然後似乎不相信似的用手揉了揉眼睛后,又看了看,問道:
“這是老李家的李大武嗎?”
桃橙認出來了,這個老婦,就是經常去她家蹭早飯的花大嫂。
“花大嫂好——”李大武打招呼道。
“誒呀,李大武又回來啦,好好,我去通知他們——”
花大嫂這麼說著,聲音已經飄遠了,急急地去報信,雖然在桃橙看來,她更像是被嚇着了,見了鬼似的。
說也湊巧,當初李大武走丟的消息是花大嫂傳出去的,現在李大武回來了,又是她去報的信。或許,世間事物的發展,從起點到終點,就是一個圓圈。
“送君千里,終須一別。”風麗行說,“大武兄,我們就送到這了。”
李大武真誠地點點頭,感謝了大家,然後拜別眾人,朝着花大嫂前去的方向走去。
眾人目送着他,感覺完成了一件使命似的。
突然,藤亦箜問道:“橙子妹妹,花大嫂也是認識你的嗎?”
桃橙快速回答道:“那當然嘍,她可是經常去我們家蹭飯的。”
“既然如此,她剛剛為何好像沒有看見你?”
這麼一提醒,桃橙也覺得奇怪,剛剛還沒有意識到。
難道花大嫂看不見她?
“可能是因為小桃子還沒有做好準備要回凡塵界,所以凡塵之人也看不見她。”風麗行推測道。
“嗨,不管了不管了,”蒲子川嚷嚷道,“咱們來凡塵不是還有一樁事情嗎?快把夏夫人給的那個盒子拿出來,看看裏面到底是什麼東西吧——”
其餘眾人齊拍腦門,終於想起來還有這樁事。
風麗行從袖子中拿出雕花盒子,捧在手上。按了一下不知哪裏的機關,“咔噠”一聲,盒蓋彈起。
裏面是何物?原來是一方手帕,疊的四四方方的,可以看出是方格圖案,簡約大方。
這手帕是歸還於何人?手帕下面的一張便條上寫着:請還於桃鄉桃家桃胡君。
桃橙大吃一驚。桃鄉的桃胡,這不是她爹嘛——
原來夏夫人說的舊友,就是桃橙的爹。
可他們怎麼會認識的呢?
不管怎樣,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先去桃家找到桃胡。
在風麗行一行人踏上ta們的凡塵旅行之際,曇城這邊,夏夫人正躺在躺椅上小憩。風吹簾動,薄紗漫舞,柔絲拂面。
她做了一個夢。
夢中,她是一陣風,在山野間自由遊盪。有一天,她不小心闖入了一片衣袖之中。有溫度的衣袖,有如輕雲氤氳,有如暖陽照耀,有如柳絲輕揚。她再也不舍離開。可是,風怎能長久地寄居在一片衣袖之中。不得不離開之時,她悄悄帶走了衣袖中的那方手帕。而衣袖的主人,只以為,是一陣風將他的手帕吹走了。
那是一場夏天的際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