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吸血鬼簡史 3

[吸血鬼]吸血鬼簡史 3

[吸血鬼]六道誡律

六道誡律是吸血鬼社會的律法根基,一般相信是源自第二代遭到屠殺的那場戰爭。戰爭並未留下紀錄,但也未被遺忘,每個血族多少都知道。即使是蔑視誡律的吸血鬼,也知道這段歷史;雖然他們的說詞各異,但背後的意圖不言而喻。

主人在認可子嗣從雛兒升為新生之前,要子嗣覆誦六道誡律,這已成為秘隱同盟普遍的做法。有些親王會為此策畫盛大的儀典,不過也有許多親王根本不親自見證,完全任主人自行執行。幾乎所有的子嗣在釋放儀式之前都確實牢記六道誡律,但這項覆誦儀式在秘隱同盟中仍具有重大的象徵意義。秘隱同盟與誡律的忠貞信徒仍然堅稱,如果新近被吮擁的血族尚未從主人處學得六道誡律,就還不能算是真正的吸血鬼。顯然,誡律必須嚴肅以待。主人對子嗣負有責任,直到對他傳授完誡律,才算賦予完全自律的責任。

六道誡律:

第一誡律:潛藏(themasquerade)

汝不得向非我族類揭示血族身世,違此誡律者當驅離血族,斷其血緣。

第二誡律:領權(thedomain)

領地乃汝權責所在。凡入汝領地者,當服膺汝,不得挑釁忤逆。

第三誡律:後裔(theprogeny)

汝欲育生子嗣,須經長老允可。未經允可而私自育生者,主人與雛兒皆立殺無赦。

第四誡律:責任(theaccounting)

凡汝所育生者,皆為汝雛兒。未至釋放之前,雛兒一切均聽任汝命,汝亦當擔其罪愆。

第五誡律:禮敬(hospitality)

汝當彼此禮敬。到陌生領地,當先晉見領主;未經召見承認居留者,視為無物。

第六誡律:殺戒(destruction)

血族中人嚴禁彼此殘殺。唯長者方可格殺,唯最長者方可召喚血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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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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