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大觀園之“桂殿蘭宮妃子家”

第1節 大觀園之“桂殿蘭宮妃子家”

因為曹霑和脂硯齋把康熙“省親”(曹寅第一次迎接康熙南巡)轉寫成了賈元春省親,康熙允許曹寅家住在西花園行宮的一些院落及使用西花園行宮的設施,就變成了賈元春下諭讓“家中現有幾個能詩會賦的姊妹”和賈寶玉“進去”大觀園“居住”。

然而,問題來了,為什麼賈元春下諭,是以薛寶釵為代表?——“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①,不可禁約封錮,命寶玉仍隨進去讀書”。

為什麼曹霑和脂硯齋寫各人所住的院落,也是以薛寶釵和林黛玉為首?——“薛寶釵住了蘅蕪苑②,林黛玉住了瀟湘館②,賈迎春住了綴錦樓,探春住了秋爽齋,惜春住了蓼風軒,李氏住了稻香村,寶玉住了怡紅院”。

《紅樓夢》第二十三回,

如今且說賈元春,因在宮中自編大觀園題詠之後,忽想起那大觀園中景緻,自己幸過之後,賈政必定敬謹封鎖,不敢使人進去騷擾,豈不寥落。況家中現有幾個能詩會賦的姊妹,何不命他們進去居住,也不使佳人落魄,花柳無顏。卻又想到寶玉自幼在姊妹叢中長大,不比別的兄弟,若不命他進去,只怕他冷清了,一時不大暢快,未免賈母王夫人愁慮,須得也命他進園居住方妙。[庚辰眉批:大觀園原系十二釵棲止之所,然工程浩大,故借元春之名而起,再用元春之命以安諸艷,不見一絲扭捻。己卯冬夜。]想畢,遂命太監夏守忠到榮國府來下一道諭,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①,不可禁約封錮,命寶玉仍隨進去讀書。

兩人正計較,就有賈政遣人來回賈母說:“二月二十二曰子好,哥兒姐兒們好搬進去的。這幾日內遣人進去分派收拾。”薛寶釵住了蘅蕪苑②,林黛玉住了瀟湘館②,賈迎春住了綴錦樓,探春住了秋爽齋,惜春住了蓼風軒,李氏住了稻香村,寶玉住了怡紅院。每一處添兩個老嬤嬤,四個丫頭,除各人奶娘親隨丫鬟不算外,另有專管收拾打掃的。至二十二日,一齊進去,登時園內花招綉帶,柳拂香風,不似前番那等寂寞了。

———

但是,在《紅樓夢》裏“賈元春”下的這道諭,“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卻很奇怪。賈元春下諭“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這居然是以薛寶釵為唯一代表,其他人反而用“等”代替。

賈元春的這道諭,怪就怪在,無論是按照封建禮制,還是人之常情來說,都不可能以薛寶釵為唯一代表的。

就算賈元春想“家中現有幾個能詩會賦的姊妹”,住進大觀園,也必須先提賈元春的幾個妹妹,才是正理。斷沒有不提自己家的妹妹,卻反而把住在娘家的親戚,放在第一位的道理。這就好比我們現在。家裏買了幾套新房子,薛寶釵是借住在家裏的親戚。家裏人肯定不會說,薛寶釵、大兒子、二兒子、女兒你們幾個搬到新房子去住。如果這樣說,那就是有病了。

更何況在賈元春下的這道諭里,只有薛寶釵一個人作代表。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李紈、林黛玉一概消失不見,僅以一個“等”字來代替。這更是奇怪中的奇怪。薛寶釵有何資格,讓賈元春特別對待?

就算賈元春想讓薛寶釵做她的弟媳,賈寶玉的妻子,也不會出現“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這種情況。因為那樣寫,是完全不符合封建禮制的,是不正常的現象。賈元春作為皇帝的貴妃,出現了不正常的情況,肯定會引起皇帝的高度重視。俗語說,伴君如伴虎。

皇帝都是疑心很重的人。賈元春真的這樣寫諭,完全是作死的行為,還會連累家族。

退一步說,賈元春是封建大家族出身,維護家族的榮耀和利益,已經是刻在她的骨子裏。賈元春下的諭,寫“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那麼榮國府、賈母、賈政的臉面放在哪裏?榮國府、賈母、賈政沒有臉面了,作為他們的“孫女”、“女兒”的賈元春難道就有臉面了嗎?

有些人會認為,這是因為賈元春想薛寶釵做賈寶玉的妻子。曹雪芹才故意這樣寫的。

不要說,賈寶玉和薛寶釵還沒論及婚嫁。就算薛寶釵嫁給了賈寶玉,薛寶釵也要排在賈探春、賈惜春後面。《紅樓夢》第二十三回寫得很明白了,嫁進了榮國府的李紈就排在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後面——“賈迎春住了綴錦樓,探春住了秋爽齋,惜春住了蓼風軒,李氏住了稻香村,寶玉住了怡紅院”。

你看,李紈就排在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的後面。因為李紈是嫁進賈家的。而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都是賈家沒出嫁的女孩子。嫁進來的女人,當然沒有家裏沒出嫁的女孩子親。

所以,就算薛寶釵嫁給了賈寶玉,薛寶釵也要排在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後面。

所以,如果賈元春想讓薛寶釵做賈寶玉的妻子,賈元春更加不可能在她下的諭里寫“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

另一方面,賈元春嫁入了皇宮,皇宮的規矩更重、更嚴。出於皇家的規矩,也絕不容許賈元春把諭寫成“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

所以,賈元春下的那道諭,“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是不正常、不合理的。

大觀園是行宮,是行走的皇宮,代表的是皇宮。曹雪芹就只寫了薛寶釵一個人作為代表——“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其實就是暗寫薛寶釵的原型就是進了宮做了皇帝妃嬪的那個女孩子。而筆者前面已分析論述過,薛寶釵的原型之一就是雍正的地位嬪妃蘇答應。

你看,《紅樓夢》裏的看似矛盾的地方,細一分析,前後是呼應的。“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和前面的薛寶釵待選,也是前後呼應的。

———

我們先來看“薛寶釵住了蘅蕪苑,林黛玉住了瀟湘館,賈迎春住了綴錦樓,探春住了秋爽齋,惜春住了蓼風軒,李氏住了稻香村,寶玉住了怡紅院”的後半句話。

賈迎春、探春、惜春、李氏,作者“曹雪芹”寫這份名字的順序是很有講究的。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是賈府本家的女孩子。李紈(李氏)是嫁進來的。曹雪芹先寫賈家的女孩子,再寫嫁進賈家來的女人。家裏沒出嫁的女孩子,當然比嫁進來的女人親。這在古今都是相同的道理。你看,講究吧。

還有更講究的。大家再看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三個人的順序:賈迎春住了綴錦樓,探春住了秋爽齋,惜春住了蓼風軒。

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這個先後順序,也是很講究的。因為從年齡上說,賈迎春最大、探春第二、惜春第三。這是按“長幼有序”來寫的。

除了這半句,《紅樓夢》裏,還有其他地方,也是按照“長幼有序”來寫的。我舉一個例子。

《紅樓夢》第二十三回,310頁。

趙姨娘打起帘子,寶玉躬身進去。只見賈政和王夫人對面坐在炕上說話,地下一溜椅子,迎春、探春、惜春,賈環四個人都坐在那裏。一見他進來,惟有探春和惜春、賈環站了起來。

迎春、探春、惜春,賈環這四個人的順序也很有趣。年齡上說,賈迎春最大、探春第二、惜春第三,賈環第四。也是按照“長幼有序”來寫的。

“一見他進來,惟有探春和惜春、賈環站了起來。”探春和惜春、賈環,同樣是按照“長幼有序”來寫的。

賈政和王夫人,是賈寶玉的父母,是長輩,不用站起來。

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賈環四個人和賈寶玉同輩。賈迎春比賈寶玉大,賈迎春同樣不用站起來。而賈探春、賈惜春、賈環比賈寶玉小,他們看見賈寶玉進來了,自然要站起來,這同樣也是“長幼有序”,同時體現了“兄友弟恭”。

你看,曹霑和李雪琳是寫得多麼細,而且符合當時封建禮制的要求。

《紅樓夢》裏的日常生活的描寫中,曹霑和李雪琳都寫得這麼細、這麼符合當時封建禮制的要求。沒道理,在“賈元春下諭”這麼重大的事情中,曹霑和李雪琳反而忘記了、糊塗了?曹霑和李雪琳絕對不可能在這點上糊塗的。

筆者將《紅樓夢》的第六回至第八十回,前前後後、反反覆復,一共才朗讀了八九次,筆者只不過讀了八九次就能發現其中的問題。曹霑和李雪琳生活在那個時代,那個時代的禮儀規矩已經是深入到曹霑和李雪琳的骨髓里,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曹霑和李雪琳是絕對不可能在這方面出錯的。

同在一句話,曹雪芹在後半句的:賈迎春、探春、惜春、李氏,都沒有出錯。卻偏偏在前半句的:薛寶釵、林黛玉,出錯了。這隻能說是曹霑和李雪琳有意這樣寫。

“后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曹雪芹”(曹霑和李雪琳)寫《紅樓夢》,寫了十年;還先後把《紅樓夢》增刪了五次。在這十年裏,增刪五次中,曹霑和李雪琳都沒有把“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改正。脂硯齋(李雪琳)先後四次給《紅樓夢》寫批語,也沒有改過來。可見曹霑和李雪琳並不是寫錯了,他們是有意這樣寫的。

而且曹霑和李雪琳在寫《紅樓夢》時,是很嚴謹的。《紅樓夢》完全就是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個時期的社會生活、人生百態的重現。曹霑和李雪琳就生活在這個時期。曹霑和李雪琳的家族在康熙時期,又與愛新覺羅家族的關係很密切,曹霑和李雪琳斷不會在大觀園(江寧織造署)這座皇家行宮的事上出錯。

但是在各人搬去大觀園這座行宮裏居住,曹霑和李雪琳卻寫“錯”了三點:

一,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以薛寶釵為唯一代表,是一“錯”。

二,薛寶釵住了蘅蕪苑,薛寶釵排第一,是二“錯”。

三,林黛玉住了瀟湘館,林黛玉排第二,是三“錯”。

但是,更詭異的是,這三“錯”是剛好契合的。“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的“園中”是指大觀園;“薛寶釵住了蘅蕪苑”,“蘅蕪苑”就是大觀園裏的一個院子;“林黛玉住了瀟湘館”,“瀟湘館”就是大觀園裏的另一個院子;錯來錯去,地點都是大觀園裏,人物都是薛寶釵(薛寶釵和林黛玉是同一個人)。而“瀟湘館”又名“有鳳來儀”。

但是一想到,“薛寶釵-林黛玉”就是賈元春的原型,薛寶釵就是進了宮,做了皇帝妃嬪的那個女孩子。那麼曹霑和李雪琳這樣寫,就合情合理了。

從身份上說,“薛寶釵-林黛玉”是皇帝的妃嬪,她就依附皇帝,屬於“君”。而榮國府的女孩子屬於“臣”。“君”為上,曹霑和李雪琳先寫“薛寶釵-林黛玉”,再根據賈家的女孩子的年齡,寫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然後再寫嫁進榮國府的李紈,最後寫唯一的男孩子賈寶玉。這個順序符合封建禮制,是沒問題的。

而在“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中,以“薛寶釵”為唯一代表,也是出於相同的理由:薛寶釵就是進了宮做了皇帝妃嬪的那個女孩子。

——————

筆者前面已論述過,“天仙寶鏡”和“省親別墅”,都是大觀園的別稱,而且大觀園(天仙寶鏡、省親別墅)是一座行宮。

《紅樓夢》裏直接寫大觀園這座“天仙寶鏡”(“省親別墅”)就是“金門玉戶神仙府,桂殿蘭宮妃子家”。

《紅樓夢》第十七回至第十八回,

石牌坊上明顯“天仙寶鏡”四字,賈妃忙命換“省親別墅”四字。於是進入行宮。但見庭燎燒空,香屑布地,火樹琪花,金窗玉檻。說不盡簾卷蝦須,毯鋪魚獺,鼎飄麝腦之香,屏列雉尾之扇。真是:

金門玉戶神仙府,桂殿蘭宮妃子家。

———

既然大觀園就是“桂殿蘭宮妃子家”,那麼曹霑和李雪琳確實是因薛寶釵的原型以及林黛玉的原型是妃子,才寫成了“命寶釵等只管在園中居住”和“薛寶釵住了蘅蕪苑,林黛玉住了瀟湘館,賈迎春住了綴錦樓……”

這也證明了筆者的考證是對的,薛寶釵就是林黛玉,就是賈元春,就是進了宮,做了雍正地位嬪妃的那個蘇答應。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顛覆紅樓夢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科幻靈異 顛覆紅樓夢
上一章下一章

第1節 大觀園之“桂殿蘭宮妃子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