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開公司,簽人
陸凱掛了電話之後,找到了趙格義的電話,然後撥了過去。
趙格義接到電話有些詫異:“喲,陸凱,最近有空找我喝一個?你不是正在拍電視劇嘛?”
以趙格義現在的高度,並沒有天天關注旗下一個節目中的一個選手。
陸凱參加藝考的事情他壓根不知道。
陸凱笑着:“打電話找你是有事情,我想要一個人的合同。”
雖然不知道鹿盛的合同具體是怎麼一回事,但按照鹿盛的說法,現在他還有至少一年的合同在天娛手中。
趙格義疑惑:“你要他的合同?他自由了。”
陸凱:“你們還有他一年合同。”
“你知道了?”趙格義笑着:“那他現在也自由了。”
大概是幾年前,官方層面頒佈了發令,簽約娛樂明星或者說藝人,只能最多簽約五年。
這多出來的一年合同裏面肯定是有鬼的,可能和鹿盛的黑料有關。
這很常見,一個偶像型新人,公司有他的黑料太正常了,什麼戀愛史什麼的都是黑料。
陸凱笑着:“趙總,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可能不知道我的意思。”
“我想要天娛放過鹿盛這個人,我要開公司把他簽入旗下,什麼價格你可以開開看。”
對方沉默了將近三秒鐘,才輕笑:“野心不小,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連肉都沒吃過幾斤,現在的年輕人在這個年紀,就敢開公司了,還是娛樂公司。”
“我這麼給你說吧,鹿盛的事情會被我們當做一個典型處理。”
“以後偶像經濟肯定是娛樂圈不大不小的很大一塊蛋糕,但如果偶像藝人老是這麼不聽話,我們很難辦。”
“殺雞儆猴殺雞儆猴,有雞在,才能讓猴子怕。”
“你覺得這樣一個目標,你要花多少錢給他贖身?”
趙格義說完后,輪到陸凱沉默了。
自己開價?等着對方獅子大開口?
談生意這種事情,誰先提出價格,誰輸。
趙格義那邊,正在找人要陸凱最新的資料。
陸凱則是笑着:“先說說鹿盛的事情。”
兩人就知道的事情瞎掰扯了半天。
趙格義突然問道:“我聽說孟良給你開出了一份比較特殊的成團合同,到時候你會作為N-T1的詞曲創作人參與這個團隊?”
陸凱笑着:“這麼說不準確,但大概是這樣吧。”
趙格義:“如果我沒聽說錯的話,你正在做《仙劍奇俠傳》的配樂。”
“這劇火不火不好說,但有姜苒雪在,這劇的歌肯定是要火的。”
以姜苒雪成為天後的速度來說,在音樂領域,至少她的品鑒能力不弱於大金牌製作人。
“馬常幾人要和你合作一部短片,這樣算起來的話,在九月到十月,會是你最火的時候。”
“如果你寫出五首質量不錯的歌曲,加上配合我到時候的炒作,把鹿盛的合同讓給你,也不是不行。”
“但!鹿盛的藝名我們要收回。”
輪到陸凱猶豫了。
鹿盛本人值不值五首歌?
鹿盛這個名字肯定不止價值五首歌,他本人呢?
關鍵是,趙格義要給什麼人準備歌?
“你要給什麼人準備歌?”
“你認識。”趙格義:“蔡詩雅。”
看樣子,這個事情對於普通吃瓜群眾是秘密,對於娛樂圈的上層人物不是什麼秘密。
那部片子最多拍攝兩周就能出來,陸凱入學后開始拍攝,差不多十月就能出來。
仙劍也是這個時候出來。
而《最佳N-T1》會在八月倒數第二周成團。
這連續的事件,會讓陸凱在十月份的利用價值最大。
趙格義知道,如果平時陸凱一首歌價值三五十萬,那麼在十月份,陸凱一首歌得上百萬。
當然了,趙格義是以普通一夜爆紅的明星來推斷陸凱,除了陸凱自己,可能沒人會覺得陸凱能一直火下去。
給蔡詩雅寫歌?陸凱思索了一下:“行,五首,樂壇二線歌手專輯平均水平的歌曲。”
經典歌曲?那就想多了。
陸凱只是缺人手,而不是缺爹。
趙格義笑着:“行,這合同咱們什麼時候簽?”
陸凱思索了一下:“半決賽開始的時候吧。”
現在陸凱可沒有公司拿去簽人,萬一付出這麼多代價,結果鹿盛跑了咋整?
這可就不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