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超過70小時
今天,我難得在平時需要工作的時段有兩個小時的空閑窗口。
在這兩個小時的空閑窗口我感到了難以形容的巨大幸福。
晚上總結的時候,我本來想要開心的總結一下,我居然僅僅工作了多少個小時,結果我一查記錄發現今天的工作小時並沒有比平時短。
今天總共工作了12個小時47分鐘,純工作的時長。
考慮到我只睡了4個半小時,這簡直匪夷所思。
這過的就不是生活,過的是工作而已。
或許一件比較幸運的事是我對我的工作內容並不反感,工作內容是我比較感興趣的。可惜的是這種工作強度下,我對於這份工作的興趣並沒有強烈到讓我對這份工作產生熱愛的地步。
沒有對工作極度厭煩已經很難得了。
對我來說,一份願意容忍工作的一周最大工作強度是70個小時。
這個僅僅是一個容忍上限,事實上任何一部分工作的周工作時長超過了40個小時,都會在我心裏留下不好的印象。
但70小時基本已經是容忍上限了。非常遺憾的是,目前的這份工作曾經超出過這個上限。
我隱約已經感受到了不太樂觀的傾向,我懷疑過一陣這份工作又會開始超時了。
不管一份工作有多迷人,每周的工作時長不能超過84小時。它要是真的敢逼近這個界限,那我只能辭職了。
身邊有個總能看到一天純工作的時間超過14個小時的同事。但我思來想去,覺得這種工作強度我實在是容忍不了。
我簡直想不通他這14個小時純工作是怎麼安排的。他至少得睡6個小時,三頓飯加在一起至少需要佔用一個小時,剩下最多最多還有三個小時,總是會有穿衣洗漱走來走去拿放東西之類的必要活動擠占時間吧。完全想不通他的日子怎麼過的。
大概人和人還是很不同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