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工資 獎金和股權分紅的關係
一位同學站起來說道:“趙會長的想法的確獨到,能夠將企業的註冊資金和奢侈品與古董聯繫起來。我非常贊同趙會長的觀點,我國的法律必須對企業的註冊資金進行限制和規範才行,否則會讓一些人鑽了很大的空子。古董其實對我們的社會沒有多大的利用價值,只是因為其稀缺性,才造就了非常高的價值;而奢侈品有一定的使用價值,可這個使用價值和它本身的價值就差距非常大了。一件奢侈品使用的材料的價格和一般的產品沒有多大的區別,也沒有什麼高新技術,純粹是這個奢侈品的品牌賦予了它們非常高昂的價格。”
“趙會長,我也有一個問題,在趙會長前面的講解中,你說股權分紅就是這個企業利潤的第二次分配,而這次利潤分配基本上杜絕了這個企業大部分員工的參與。既然這個利潤本來就是這個企業的所有員工共同創造的,就應該讓他們享有這部分收益,請問趙會長有什麼辦法?我覺得如果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極大的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降低我國社會存在的貧富差距,更容易實現我國人民的共同富裕。”
趙啟學回答道:“這位同學提出了一個非常好的問題,不過這個問題非常不好解決,基本上是無解的。一個企業怎麼進行經營和發展,怎麼決定對企業的利潤進行分配,這基本上是這個企業實際控制人說了算的,而且還會受到社會同行業薪資的極大影響。當然了,也有很多的企業的利潤分配受到了嚴格的規定,我們國家的大多數國有企業的利潤分配就受到比較嚴格的限制,而且薪資水平也受到比較嚴格的限制。雖然我國的國有企業的薪資有辦法控制,但是我們國家的政府不能出台法律來規範民營企業,也很難對這些企業進行有效的限制。我自己思考了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如果還有一個可行的辦法呀,就是將工資、獎金和股權分紅三者的關係梳理清楚,讓這三者之間存在聯繫,各位同學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座的各位同學聽見趙啟學的問話,一個個都不由地搖了搖頭。趙啟學站在講台上看見各位同學整齊的搖頭動作,一副滿臉期待的眼神,繼續說道:“在一個企業中,員工一般都有工資和獎金,對於上市的企業,極少數員工還享有股權分紅。我們就以一個上市公司為例,這個企業員工的工資總額和獎金總額是什麼關係?股權分紅的金錢與這個企業的員工工資總額和獎金總額又是什麼關係?當然了,我們也可以將獎金與個人工資總額關聯起來。我們將三者的關係用數字關聯起來,就可以比較好的讓這個企業的員工享受到自己為這個企業創造的財富了,而且還可以給國家帶來更多的稅收。”
“在我們現在的各個企業中,很多企業將企業的年終獎設置為員工2個月的工資,這樣一個員工獲得的獎金一般是這個員工一年工資總額的20%左右。當然了,不同的企業的薪資結構不同,發放的獎金數量還是有比較大的差距,差一點的企業只給員工一個月工資作為年終獎,也有的企業僅僅是象徵性地發很少的錢作為年終獎;好的企業每個季度都會向企業的員工發放獎金,年終獎更是可以達到員工5個月的工資,甚至有的企業向員工發放的獎金遠超這個員工一年的工資總額。總之,一個企業對員工獎金的發放具有非常大的自主權,形式也多種多樣,各種獎金的設置除了獎勵和鼓舞企業員工外,更多的是維護企業的利益。”
“根據我上面關於企業獎金的介紹,我們國家相關的部門就可以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對於採用固定薪酬方式的企業,這個企業的所有員工的獎金不得超過這個員工一年工資總額的40%,對於採用計件薪酬方式的企業,我這裏就不再進行舉例了。當然了,企業員工的獎金和企業員工的工資總額的比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可以針對不同行業分別設置一個標準,不過各個行業的標準不要差異過大才行,相差幅度應該嚴格控制在10%之內,最好控制在5%之內。同時,對於企業發放的獎金總額,獎金的總額和企業員工的工資總額比也可以制定一個標準,如控制在20%以內。至於股權分紅占這個企業員工工資總額的比例,我就不太好做出一個恰當的數字,不過我個人認為股權分紅的總額不應該超過這個企業向這個企業員工發放的獎金總額。”
一位同學站起來說道:“趙會長將企業員工工資、獎金和股權分紅建立相互的關係,確實可以極大地維護這個企業員工的利益,讓企業的經營管理變得更加的規範。一個企業的老闆如果再想將企業所有員工的利潤轉化為自己的個人資產就變得非常困難,同時也可以減少這些企業的老闆和高層管理者避稅的情況。一個企業想將企業的利潤轉化為自己的資產,自己就得需要在公司有比較高的工資才行,避免了很多企業的高層領導者只有獎金和股權分紅,卻不拿一分錢工資來規避稅收的行為。但是,趙會長的這個方法還是有比較大的缺陷,一個企業的高層管理者即使就只拿股權分紅,這也是非常大的一筆收入,畢竟能夠享受股權分紅的人非常少,即使股權分紅的總額只佔這個企業員工工資的20%。不知道趙會長有沒有更加完美的方案來解決這個問題?”
趙啟學說道:“這個問題暫時是無解的,我們也不要去追求完美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眼前的方法,就會讓很多人的利益受到嚴重的損失,我國能夠出台這樣的法律法規就非常不錯了。我剛才所說的方法看似非常的簡單,可是,辦起來會受到非常大的社會阻力,我國的公務員系統的薪資調整就是一個非常大的麻煩。各位同學都知道,我國的公務員每個月的工資是比較低的,不過每個公務員每年的實際薪資並不低,這也是很多人熱衷報考公務員的原因。在公務員的收入中,各種福利和獎金佔了非常大的一部分,其實我對此感覺有些不合理的。公務員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不是盈利性的企業,不應該是有獎金的,而應該獎金直接平均分配到這個公務員的工資中,包括我們各個學校的教職員工也應該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