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當家不知柴米貴

九、不當家不知柴米貴

銀霜城是距離開拓領最近的一座大城市,也是帝國文明最後的邊界,出了銀霜城往北就是荒原的地界了。

羅賓騎在馬上,走在一條筆直且漫長的土路上面,他身穿皮甲,腳蹬馬靴,腰上掛着長劍,一副英姿雄發的模樣。

在他的身後跟着一駕四輪馬車,這是叔叔留給他的另外一件財產。

駕車人是西蒙,車上擠着其餘十個高地鐵護衛。兩匹駑馬使出了吃奶的勁兒,才能拉動這十個壯漢。

大路上的行人絡繹不絕,騎馬的、趕車的、步行的,他們服色各異,面相也來自五湖四海,多是來銀霜城做生意的商人。

荒原雖然野蠻落後,但其出產的一些特產卻讓商人們賺得盆滿缽滿,尤其是皮草,最受貴族小姐們歡迎。

雖然沒有人指揮,但是路上的行人卻全都自發的靠右行走,從天上往下看,來往的人流就像兩條對流的河水,一條去銀霜城,一條出銀霜城。

沿着道路向前眺望,銀霜城高大的城牆漸漸在遠方的地平線上生長出來,心急的羅賓雙腳一夾馬肚子,對身後的西蒙大喊:“加快速度,我們快到了。”

一刻鐘后,他們終於到達了銀霜城的城門下。

站在銀霜城高聳的城牆下,所有人都會不禁心生渺小之感,十幾米高的巨型城牆完全由巨石搭建,長年累月的風吹雨打,讓這座北境雄城看上去莊嚴肅穆,充滿了歷史的厚重感。

城門下,出城的人和進城的人排成兩個隊伍,二十幾名身披盔甲的衛兵正在收入城稅,輪到羅賓的時候,他得意的從懷裏掏出貴族勳章:

“老子是貴族。”

他心裏暗爽,什麼叫特權階級啊。

免去了入城稅,然後在旁人羨慕的目光中,羅賓領着他的小隊進了城。

對於這些沒見過大世面的高地蠻子來說,銀霜城簡直就是另外一個世界,寬敞筆直的石板大道,大道上多得數不清的行人,各式各樣的商店,還有商店裏琳琅滿目的商品,一切都讓鐵衛看花了眼。

這裏彷彿是人間天堂,與只有雜草和野獸的荒原完全不同。

羅賓聽見後面有兩個蠻子在小聲說:嘿,城裏的女人可真白啊。

然而領主大人可沒心思閑逛,他之前在銀霜城裏住過幾日,稍微辨別了一下方向,就帶着小隊向城西一頭扎去。

城西有一條武備街,這條街上全是武器和防具店,還有鐵匠鋪,皮革鋪等,甚至還有出售魔法捲軸的魔法道具店,只要是跟打仗有關的東西,這裏全都有得賣。

街上的行人個個看上去都不好惹,有披着盔甲的騎士,身高體壯的鬥士,有弓箭手,也有冒險家,甚至偶爾還能看見一兩個穿着魔法長袍的法師。

羅賓先是隨便選了一家武器店,把馬拴在門口,領着他的小弟們走了進去。

進門是一間大堂,大堂兩側各擺了兩排木頭貨架,左邊的貨架上是武器,右邊的貨架上是防具,大堂的牆壁上也掛滿了武器和盔甲。

一群高地肉山走進店裏,頓時就把本來寬敞的大堂擠得滿滿登登。

高地人骨子裏崇尚暴力,武器對他們的吸引力,就好像珠寶對美女一般。

他們一進商店立時眼睛都看直了,這群土老帽還從沒見過這麼多精美漂亮的武器擺在一起,這裏就是傳說中的烏托邦嗎?

商店老闆是個面相消瘦的中年人,他本來正在櫃枱後面打瞌睡,一見來客人了,

他立馬換上了標準的營業笑容,從櫃枱後面走出來。

“這位老爺,請問您想買點什麼?”

羅賓在貨架上看了看,隨手拿起一把長劍,在手裏掂了掂,又用手指在劍身上輕輕彈了彈,嗡的一聲,清脆悅耳。嗯,是把好劍。

“這把多少錢。“羅賓的口氣聽起來財大氣粗。

“哎呦,老爺您可真有眼光,這把劍可是有名的萊斯鍛造工坊出品的,使用的鋼是上等的南方烏斯利鋼,現在我們店做活動優惠,只要三十金就可以拿走!”

三十金!羅賓嚇得差點把劍扔出去。

他佯裝鎮定的微微一笑,又把劍放回了遠處,嘴裏不屑的說:“哼,一般貨色。”

後面的傻大個西蒙還不知道他家領主是在硬裝,湊上前看了看劍,愣愣的說:“首領,這把劍不錯啊,咱們就買了唄。”

羅賓真恨不得把這個肌肉腦袋當場生吞活剝了,三十金啊,你說買就買?把你賣了都不夠三十金。

可是自己裝的逼,硬着頭皮也得裝完,他咬着后槽牙,說道:“就是一般貨色,我看不上。”

“首領你眼光太高了,這把劍確實不錯……”

“閉嘴!下屬不可以駁上司嘴!“

“首領,你不要可以給我買啊,我不嫌棄。”西蒙裂開大嘴,露出一個淳樸憨厚的笑容,宛如田間的老農。

羅賓恍然大悟,好傢夥,原來在這兒等着我呢,終於圖窮匕見了。

氣得他跳起來照着西蒙後腦勺就是一巴掌:“買你個頭,滾出去看馬去!”

“哦。”西蒙揉着後腦勺,委屈的像一個三百多斤的孩子,可憐巴巴的出去了。

有了西蒙的前車之鑒,其他高地蠻子趕忙把手裏正在把玩的武器又紛紛放回了武器架。

羅賓繼續跟商店老闆問價,一路從高價區問到了低價區,又從低價區問到了清倉大甩賣區,老闆臉上營業笑容的甜度也隨之直線下降。

還以為是條大魚,結果是條小蝦米。

最後問到了店裏最便宜的武器,一種十分普通的制式長槍。槍頭用精鋼打造,槍身用的是鐵花樹的木心,兼顧了硬度和韌性。

總的來說,這是一種雖然平庸,但也夠用的武器,王國的許多貴族軍隊都會給大頭兵下發這種長槍。

就是槍長只有兩米,普通帝國士兵用是夠了,但給平均身高都兩米朝上的高地人用,就顯得有些小巧玲瓏了。

羅賓一問價格,一把普通的制式長槍也要五十銀,他算了算口袋裏的金幣,買五十一根長槍的錢倒是夠了,可買防具的錢就不夠了。

唉,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啊。

此時老闆臉上的笑容已經完全消失了:“這位客人,你到底買不買?”

羅賓泰然自若的瀟洒一笑,轉身就走:“你家武器的品質太一般,我去別家看看。”

老闆:“……”

羅賓領着一群鐵衛走遠后,老闆嫌棄的朝門外吐了口唾沫:“呸!窮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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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之血脈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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