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籃球天才
熾熱的籃球場邊,一個留着半分劉海,六寸短髮的飄逸少年倚靠在籃球場上的球架下。他的身後是銹跡斑斑的合金架柱子,在烈日下被曬得熱燙。少年的手臂雖然沒有明顯波瀾起伏的肌肉線條,但胳膊上的幾斤肉卻是非常地結實,就像被某種凝固劑結晶過一般,堅硬,具有麟角感。豆大的汗珠從他的腮幫旁滾滾而下,流過他那帶着微笑愜意的嘴巴,也流過他臉上自信自得的笑容。
他別樣的肌肉密度一如20歲時候的喬丹,看到他就讓人感覺他與眾不同。讓人感到,這傢伙一定是個練體育的。否則不會坐在這裏,就讓人感覺像個人站在這裏。
他叫蕭銘風,剛在籃球場上訓練完籃球的快速雙變向技巧,正享受着休憩過程中舒適的陽光,讓風輕輕地吹拂着他的面容。這是他高中三年來常有的愜意時刻。
你可以看見他略帶黝黑卻瀟洒俊逸的臉。任何一個看到蕭銘風的人不會先注意到他的身高和球技,而是他那種菱角分明的面龐。你也可以看見他那俊朗飄逸的在眼角的自信,以及劍眉之下的黑嗔瞋帶着巨星神氣的眼睛。肯定地說,蕭銘風是個大帥哥,要不是因為打球被曬得黧黑,此刻的他應該在橫店吊著鋼絲索呢。
不過,對於籃球運動員來說,帥根本不重要,蕭銘風也懶得去在意什麼外貌。他真正在意的是籃球,他常說,在nba,帥哥的比例要遠遠地低於醜男的比例,前一百巨星中帥哥更是少之又少,像科比,喬丹這種又帥又能打的,簡直就是nba里的另類。大部分球員,就像大本。而帥哥,就像不會打球的帕森斯。
大家都喊他風一樣的少年,因為他喜歡在球場上奔跑,就像一陣風刮過,吹過觀眾們的發梢,也把對手吹得左巔右倒,席捲一切。跟他對位的球員,最常看見的是他如風一樣的背影,和他那出了名的垃圾話。
準確地說,蕭銘風不是少年了,純屬於大齡少年裝嫩。今年的他已經19歲,是體育中學的一名留級學生。由於熱衷於籃球,成績在高中后就被他忽略,考起試來也就像舉重運動員去比賽跑步,能不能跑完全程都是問題,因此留了一年級,成了大齡少年。
不過蕭銘風命好,雖然成績是一塌糊塗,但籃球打的那是一級棒,讓清華大學早早就給他發了錄取的通知書。蕭銘風現在高四,卻也不用擔心沒大學讀。他的錄取通知書,早就被他供奉在了家裏,等他在高中玩夠了,就上清華去。
他即將要告別他待了四年的中學,踏入大學的校門。
在球場上,他有時像一隻出籠疾走的野兔,帶着機動與靈巧在左躥右跳,讓與他對位的隊手們傷透了腦筋,卻也搶不到他手中來回穿插的籃球。有時,他又像雄獅一般霸氣嘶吼,迅猛的速度讓隊手甚至不敢上前防守,眼睜睜地看着他突破到內線,完成一個霸氣十足的劈扣。這就是他被稱為籃球天才的原因,既有身體,又有不可一世的技術。
蕭銘風司職得分後衛,身高194,從小就被稱為極具天賦的籃球天才。他的父親是前cba替補運動員,同樣有着出色的彈跳和出神入化的運球,但可惜的是他的身高和體重並不達標,因此在cba並沒有出頭,從新秀開始就榮膺飲水機管理員。畢竟誰都不是阿倫.艾弗森,身高不夠也能闖下一番天地。
為了不讓兒子重蹈自己的覆轍,從小時候開始,他的父親就特別注重蕭銘風的身高和體重。同時,為了讓兒子有更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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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技術,他把自己全部的財產用來聘請國外的訓練師對蕭銘風進行訓練和培養。幸運的是,在技術和身高上面,現在的蕭銘風都是萬里挑一,他的兒子也如願成為了巨人。
此外,蕭銘風有驚人的大手,而且只比喬丹的手掌小了一寸!這個大手在他的成績上成了一個麻煩,因為這讓他基本無法使用一般的筆,一支普通的筆在他手裏仿若一支小小的牙籤,你如何利用一支牙籤去飛快地寫下像奧賽一樣難度的題目呢?但是在運球上面,這雙手就給了他極大的便利。他能輕鬆地單手抓球晃動,也能在變向的時候給與球極大的穩定性。依賴於這雙大手,蕭銘風總是能讓籃球乖乖地留在自己的身邊。當然,也讓他更善於搶斷。
熟悉他的同學都叫他克里斯.歐文,也有的叫他艾弗森。因為他的體前變向幅度非常地大,動作一氣呵成,有巔峰艾弗森的味道,多次把他的對手給晃進了醫院。但是他自己卻不這樣認為,他認為自己比艾弗森高,比他強壯,應該叫自己德魯大叔,也就是凱里.歐文。
雖然這樣說,但是他的背打和跳投實在糟糕,據說公園裏的野球大爺投籃都比他准。蕭銘風幾乎不可能在運動戰中完成一計還看得過去的投籃,他的優勢在於他的變化莫測的變向和神乎其神的運球,至於投籃,按照他自己的說話,就是不需要。
投籃准就行了,要什麼技術?
年少的人總喜歡回憶和吹捧自己的風光時刻,蕭銘風也是如此。此刻的他徜徉在陽光下,回憶着自己高中幾年來數次打爆對手的時刻。在高中賽場,他是無敵的,他就像是高中時期的三球鮑爾,高中時期的大鯊魚,對比賽有着絕對的統治力。
這幾年他的確在高中聯賽里出盡了風頭。高一的他就入選了校隊,而且成為了校隊的進攻核心。在比賽中得個40分對他來說是家常便飯,這使他從不把自己的對手放在眼裏。比賽前,他要麼就是遲到,要麼就是沒換球衣,總之,沒一場比賽是他認真打的。
敵人?對這位年輕人來說不存在的。
下午,他準備去參加全國高中生籃球聯賽的決賽,也就是象徵著高中籃球隊最高水平與榮譽的比賽。比賽在四點開打,蕭銘風作為絕對的主力,在球隊中將出任得分後衛的角色。
決賽的地點就在學校的體育館,賽前,他並沒有提前前往球館,而是像個不上課的學生一樣來到籃球場訓練。
現在已經是下午三點。按照要求,隊員們要提前一個小時去體育館集合,並開始賽前的熱身。但蕭銘風表現得不緊不慢,彷彿球賽與他沒有關係。熱身,就更不用說了。
蕭銘風不見了,他的隊友白方銘卻焦急了,他本想喊蕭銘風一起去體育館,但撥打了蕭銘風的電話,電話都未接聽。他知道,蕭銘風如果不接電話,應該就是在體育中學的籃球場練球,因為這是蕭銘風的習慣,每逢大賽必懶散每逢大賽必爛漫。
白方銘司職控球後衛,在籃球隊中和蕭銘風即是隊友,又是好兄弟。他們在中學裏認識,同是校隊的隊員。但白方銘從不和蕭銘風一起單挑,因為高一的時候,他已經領略到了蕭銘風的變向技術帶來的肆虐感,他不想自己沒了腳踝,更不想沒了籃球自信,他還要打cba呢。
白方銘的打球風格和蕭銘風差別很大,他喜歡聽從教練的戰術指示,按照戰術圖去跑位和傳球。蕭銘風不是,他似乎繼承了科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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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魯大叔的單打興趣,總是喜歡在賽場上我行我素,不聽教練的指揮。
先前在和來自遼寧的中學球隊交手的過程中,蕭銘風就砍下了六十多分的高分,震驚全場。實際上,在他得到40分的時候,教練就厲命他下場,讓他坐替補席觀望着。但是愛出風頭的蕭銘風總是主動地返回場上,拿着球繼續飛奔,甚至還在教練的面前扣了一個籃,讓教練是尷尬不已。
果然,了解蕭銘風的白方銘在球場上看到了他。
白方銘快步上去,就像準備來抓蕭銘風回看管所。蕭銘風坐在地上一瞅,裝作沒有看見,繼續曬着自己的太陽。
白方銘上去踢了踢他的大腿,讓他快起來,“蕭銘風,下午就是和上海鯊魚隊的決賽了,你怎麼還不去球館,你是準備被鯊魚隊一頓猛揍嗎?”
蕭銘風哼笑了一聲,不以為然,“我被他們揍?笑話。鯊魚隊有何為懼?你就看我下午怎麼收拾他們的吧,下午就叫做蕭銘風獵魚之宴,別說是鯊魚,就算是海底巨獸,我都能把它的眼睛給投瞎咯。”
他沒有從地上坐起來,還哼起了曲子。
白方銘知道蕭銘風絲粗心,自己反而替他擔心,總是小覷對手,總會失敗。
他想拉起地上的蕭銘風,讓他和他一起去訓練,“鯊魚隊可是一路全勝過來的,實力不容小覷,你有多少把握能突破他們的防守圈。”
“把握?不肯定的事情才叫把握,打鯊魚隊談不上把握,”蕭銘風囂張地翹了翹嘴巴,“你要知道,在我站上場的那刻,比賽就結束了。itsover。你也別喊他們鯊魚隊,你沒看過他們的視頻嗎?那群‘小學生’,還叫鯊魚嗎?我看叫魷魚比較合適,再說我們也是全勝過來的呀!高中球隊,不用那麼在意的!你也知道中國的高中球隊都是跑跑龍套,打打醬油!”
“那林翔呢?你就不怕他搶走你的mvp?林翔在高中聯賽可是場均26分的,他的身高接近兩米!在高中籃球mvp榜單上,他緊隨你其後呀!”白方銘使出渾身的解數,就是讓蕭銘風和自己去體育館。
白方銘說的林翔是上海隊的核心,打的是小前鋒,以速度見長,他的速度讓與他對位過的對手無不聞風喪膽。
“那個竹竿?你還怕他?就算是綠軍的塔克這麼高我都不怕,打籃球靠的是技術,不是身高和力量。”
“那你不怕上海隊的快攻嗎?上海隊可是專門練快攻的球隊。”
“這你就不懂了,高中生沒經過系統的訓練,打不了那麼多的快攻,這會累死他們的。你就別理會了,看着我表演就行。”蕭銘風說罷,做了一個比心的手勢,嘴巴做着吹拂的動作將它送給了白方銘。
白方銘一擋,這個蕭銘風,他是沒辦法。他說的快攻,是教練組織的討論上海隊的戰術會上反覆說明的東西,教練很看重這次的全國決賽,所以要求隊員們對上海隊的快攻要多加註意。
白方銘問一句,蕭銘風就反駁一句,總有理由來反擊他。他沒轍了,“你說吧,你什麼時候才去體育館熱身。”
蕭銘風拿起球,用手指撥動着指尖上的籃球。
他在地上坐的累了,用手撐着自己站了起來,然後走到籃下,隨手扔進了一個高難度的高打板,然後回頭說道:
“單挑打贏我,我就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