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合作

第14章 合作

“你為什麼會答應和我簽約,如此簡單…”

“因為你是第一個找上門來的經紀人。”

劉浩當然不會明着回答王晶花自己選擇她是因為自己知道劇本,知道她會成為那個在後世娛樂圈呼風喚雨的內地經濟人。

當然這世會不會有蝴蝶效應影響那就不知道了。

當然有一個像王晶花這樣保姆式的經紀人也是挺好的。

現實中,她對藝人的照顧是無微不至,從不會和藝人發脾氣,有合適的資源也是會第一時間溝通。

在為藝人爭取待遇上,更有一種護犢子似的勁頭,她會細緻到賓館標準、助力人數、洗澡水溫度數等等。

她一直把服務好藝人,讓藝人滿意作為一切的前提,藝人有困難會第一時間找她,她也會完美的幫忙解決。

連有着藝術脾氣不好相處的陳道名對她的服務也是十分滿意,甚至成為了好友。

劉浩還差幾天才滿十八歲,差一天也是差,還是在劉浩父母同意和在場的情況下才簽約。

第一份簽約合同約定是三年,劉浩有隨時解約的權力,劉浩給王京花提供的經紀服務報酬約定為自己收入的百分之五。

這個收入並不是劉浩將來的全不收入,只有王京花參與的商業合作中她才會有提成。

像劉浩給華藝兄弟拍的娃哈哈廣告中的收入就不需要給她分成。

姿態是放得相當的低了,可以看出,為了爭取到劉浩,王晶花是做了相當多的讓步。

…..

“等下到了之後,你可千萬要不像平日裏那麼無禮,這一次能給你機會你得好好表現。”

“我知道了,怎麼比老媽還嘮叨….”

…..

打着的士劉浩和父親一起趕到了花藝兄弟廣告公司。

新搬的公司地址。

董事長辦公司內,大王猶如對待侄子一般在和劉浩寒暄,而一旁的小王只是時不時露出應付式的笑容。

“你父親做的廣告策劃為公司爭取到了這麼大的客戶,可是為公司立下了汗馬功勞….”

劉浩只能笑呵呵的賠笑,心想着你華藝兄弟還缺這樣的客戶?你花藝兄弟第一個廣告是給誰做的….

“聽說這個廣告其實是你幫你父親出的主意?”小王突然開口。

“呃….我只是出了歌曲而已,我父親知道我喜歡音樂…”

劉浩絕不會不會承認,即使是自己出的主意,那功勞也應該是自己父親的,

“真是個孝順的孩子,”心知肚明,大王也不會深究。

“這一次廣告我會給你足夠的支持,期待你有一個完美的表演。”

“謝謝你給我這個機會。”劉浩真心感謝道,聽父親說這件事是大王親自拍板決定的。

不管後世華藝變成怎樣,但起碼現在是給了自己很大的幫助,說聲謝謝也不為過。

“我聽說你自己寫了一些歌曲,想自己出專輯唱片?”大王突然開口問道。

劉浩略顯有些無奈的回答,“是有這麼個想法,可惜沒有哪個唱片公司願意收留我…”

大王可是將劉浩打聽的一清二楚,拍了拍劉浩肩膀表示不要氣餒。

大王接著說道:“你既然叫我一聲叔叔,那做叔叔的我也應該盡全力幫你,我可以出錢幫你出專輯唱片….”

“?”又來一個,相比於王晶花,劉浩對大王更為警惕,一時不明白他的用意,於是說道,“這樣不好吧,

一張專輯唱片光製作最起碼得十幾萬,這麼多錢….”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十幾萬而已,我還花的起….”

大王繼續說道,“而且這十幾萬花出去,也不一定能賠,我看過你寫的那些歌,挺好的,

我對音樂行業很有興趣,一直就有了進入試水的打算,卻一直沒有契機,這次我投資你,賠了,就當是我付的學費,做生意哪有不賠錢的.…”

劉浩心有意動,自己想成為歌手,華藝確實是個很好的合作對象,華藝有資金,也有着自己的宣傳和發行渠道。

渠道是相通的,只要花點時間轉變下就行。

劉浩說出來心中的問題來,“那您是想成立個唱片公司簽約我還是只幫我出個獨立唱片,最後若有收益又該怎麼算,那我的歌曲版權又該怎麼算,我創作的歌曲我希望是我自己的….”

“這個我們可以好好談談,談到你滿意為止。”

有合作的意向,於是連忙打電話將自己的經紀人王晶花叫過來。

看着自己的經紀人王晶花在談判桌上和華藝的交鋒,想起後世這兩方的“愛恨情仇”,心想着這一世的“相愛相殺”不會是是從這一次為自己談判開始的吧。

還以為會有什麼唇槍舌戰,結果談判是相當輕鬆。

比想像中的還要容易。

雙方會先註冊成立一家新的唱片公司,在這家唱片公司里,劉浩這方擁有55%的股份,華藝擁有剩下的45%的股份。

一張專輯唱片一般製作費在幾萬到十幾萬,考慮到運行成本,華藝會先注資30萬,最高再追加15萬。

發行宣傳的費用會由華藝自己先承擔,最後會在專輯唱片的收益中扣除,費用會有個最高限制,如果發生了虧損不會轉變成債務。

劉浩一張唱片的分成約在20%左右,這其中包括製作人分成,歌手分成,作詞作曲分成,其中歌手分成在8%。

這個分成看起來不高,但實際上已經很高了。

唱片分成,一般渠道終端拿30%,製作人拿9%,作詞作曲一共拿5%,再減去出版社和音樂製作協會等費用,歌手和唱片公司大概分到一半多一點點左右。

唱片公司要製作專輯,發行,宣傳等,費錢費力,能給8%已經是十分有良心了。

像世界流行天王米高和索尼合作,能拿到業界最高的20%分成,這其中還包括製作人性質的分成,甚至還要拿出一筆錢來製作宣傳等等。

大歌手才有議價權,一些歌手或者新人分成甚至不到1%….

有些歌手和公司宣傳說歌手拿了多高的分成,不說是那種分成和銷量成績掛鈎的,有些簽的直接是利潤分成。

利潤分成有很大的貓膩!利潤分成是指唱片公司扣除成本后盈利后的分成。

是否盈利,可是唱片公司說了算。

唱片賣得不好,虧損了歌手分不到錢,唱片大賣,唱片公司也有的是辦法做賬做的虧損,歌手一樣拿不到錢。

分給歌手多少,就要看唱片公司有多少良心了。

一般來說現在國內的歌手也不指望在唱片上賺錢,走穴商演,節目通告,廣告代言,開演唱會這些才是大頭。

歌手分成會根據劉浩以後的名氣最高提高到20%,雖然公司是劉浩說了算,但是公司收益和個人收益要分開,個人分成是多多益善。

在合作中,華藝提出如果第一張專輯唱片失敗,華藝可以再提供一筆資金幫助劉浩製作第二張專輯。

創作歌曲版權所有歸公司,劉浩特意讓王晶花提出一點,五年之後劉浩可以花一筆費用贖回。

現階段歌曲版權的價值在五年之內基本也是消耗殆盡,大王想都沒有多想,就答應了劉浩的要求。

很快,雙方便草簽了合同,王晶花替劉浩好好檢查了一番,裏面沒有任何的陷阱。

“實在是太慷慨了,竟然會有人和一個新人簽約這種合同,太不可思議了。”草簽完合同,大局落定之後王晶花忍不住在劉浩耳邊小聲開心道。

做了歌手經濟這些年來,她可從來沒見到過這種情況。

在之前的談判之中,只要是劉浩提出來的要求,在規則內,華藝這邊都給了最大限度的滿足。

簡直幾乎是毫無底線的跪舔,大開眼界了。

“或許,他們也和我一樣,也認為這個男孩一定會飛黃騰達....”

......

“幾十萬?就這麼甩在一個還未成年的小孩身上,還這麼縱容他這麼放肆,就他那樣,真的能有二哥你說的那樣,將來會有那麼大的效果?”在劉浩等人離開之後,忍耐許久之後的小王終於忍不住開始抱怨起來。

“你在我身邊待了這麼久,怎麼還是如小孩一般沉不住氣,別意氣用事!如果你將來還是想開影視公司的話,就先好好想想之前我和你說得話!等你想明白了,你就會明白我為什麼會一定這麼做!”

小王一下子被噎住,只能憤憤說道,“那就希望如二哥所願吧,我拭目以待!

不過,做弟弟的還是要提醒二哥一句,小心在身邊養了一條喂不熟的狼…”

…..

沒有想到今天去了一趟華藝公司會有這麼大的收穫,就這麼將自己目前所遇到的最大問題給解決了。

這般輕而易舉!

到現在都有點難以相信!

華藝那邊會加急籌辦唱片公司,估計春節過後就會安排好,到時候會安排人幫忙經營。

畢竟劉浩又要上學又要準備專輯,肯定是無暇經營公司的。

於是劉浩將王晶花在公司里安排了個職務,幫忙看管一下。

為了提高她的積極性,劉浩無償將部分公司股份轉移給她。

股份不多,自己所有股份的5%,佔整個公司的2.75%左右。

按照華藝的投資,公司估值在百萬左右,劉浩送給王晶花的股份就價值兩萬以上。

而王晶花服務那麼多藝人,現在每年的收入也不過是幾萬塊而已。

這足以顯得劉浩的慷慨。

從後世記憶再加上這幾天相處,以劉浩對王晶花的了解,也相信她會盡心儘力。

只要歌曲版權捏在自己手中,股份什麼的就沒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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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之崛起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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