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64章
她心裏想着孩子是無辜,可落到如今這個地步,怪誰呢?還是怪馬老五這個罪魁禍首吧!說來說去還是這種“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作祟,似乎沒有孩子就成了“罪人”。但當然,馬老五是因為沒有孩子才這樣嗎?不是,窮得叮噹響的人也有慾望啊。性的慾望是人的本性,是天性,但滿足天性不應該以傷害他人為手段,所以為什麼人類社會會規定社會規則、乃至發展成為法律。人的本性是“惡”的,或者說是自私的,人的一生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穿好看的衣服、吃好吃的美食、睡好看的人,都是“私慾”;而人要脫離了“私慾”的低級趣味,為了更崇高的利益奮鬥,這才是“升華”。而這種“升華”,沒有接受過教育的人是很難理解的。就是當年的革命老區的群眾,如果黨的宣傳人員不去宣講政策和奮鬥目標,普普通通的勞動群眾也不能理解,革命部隊的男男女女為什麼甘願為了一份不知道多少年之後才能達到的“願景”,而拋頭顱灑熱血呢?要說貓貓斗的人不知道金玉桂的事情,那是小看了農村群眾對八卦的熱情,但似乎這種事情在偏僻農村都算不上“犯罪行為”,可能還沒有張三李四家丟了幾隻雞更能令人氣憤。姜明光心情沉重。關於這一點,這幾天她也跟縣公安局、下面鄉鎮婦聯主任分別開會談了談,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民警都說,拐賣婦女這種事情就是從解放后也一直都有,金玉桂的事情還不算棘手,馬老五當初給她上了戶口,也是為了將來孩子能上戶口着想的,要是那種根本就不給買來的女人上戶口的、極為偏僻的山村,你根本沒法知道情況,要怎麼解救呢?一個縣少說有幾十個行政村,警力不足,不可能什麼情況都知道。鄉鎮婦聯辦公室的人手也很有限,挨家挨戶調查根本做不到,要下去了解情況肯定要通過村委會,你說村委會會不會包庇買女人的家庭?肯定會。法律對這種“知情不報”的情況根本沒有處罰條款,頂多只能聯合公安局對村委會口頭警告一下。所以絕大部分解救被拐賣女性的案件,要麼是查到了人販子團伙,知道賣到哪裏去了,順藤摸瓜解救;要麼是受害者家屬得到相當靠譜的線索,報案后公安局順着線索追查解救。拐賣婦女兒童屢禁不絕,原因還是因為金錢利益,有需求,才有供應。想要杜絕這種犯罪行為實際不可能,倒是這幾年正在嚴打,趁着嚴打應該能打擊一波違法犯罪分子,這樣社會治安會好一點。“太難了。”姜明光說到這事,不由嘆氣,“就是有時候她們下去村裡做工作,也隱約能聽到哪家的媳婦是買的,但你找不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因為太害怕根本不敢說出來,她們也沒辦法,畢竟你不能拉着人家說‘你是被拐賣的,我來救你了’,會被人當神經病。”“一個是太窮,太窮的地方一般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另一個還是傳統觀念的問題,覺得是個人就該有老婆有孩子,女的一定要結婚生孩子,不然連‘女人’都不能算了。”宗齊光也深有感觸的說:“其實這種觀念就是有問題的,你的自身價值又不是用你生了多少個孩子來衡量的。”一說到“孩子”,姜明光還是有點不自在,他倆已經達成一致,但兩家家長都還不知道呢。“我聽說知識水平越高的人群,對這些犯罪行為就越深惡痛絕。”宗齊光說。“對,因為法律是保護絕大部分人的利益的,但不保護犯罪分子的利益,所以接受過完整的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守法公民都能明白犯罪行為是可恥的。你不犯罪,法律保護你,而犯罪的人就算現在沒有觸犯到你的權利,可很有可能將來也會觸犯你的權利,因此不管是什麼樣的犯罪行為都應該受到懲罰,這樣才是一個現代社會能夠正常運轉的前提。簡單的說,就該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說的好呀!”“中國人愛說‘將心比心’,從拐賣婦女兒童這種案件來看,應該讓群眾有這種意識:你是有母親的,你從一個孩子長成大人,你可能有姐妹,將來可能有子女,不管你的性別是男是女,女性和兒童都是你的家庭里不可或缺的一員。今天你對鄰居家被買回來的女人無動於衷,將來你的母親、你的姐妹、你的子女很可能就會不幸成為被拐賣的女性和兒童。每一個被拐賣的女性和兒童都會造成一個家庭的悲劇,作為一個‘人’,應該堅決制止打擊販賣人口的罪行!”宗齊光忙說:“媳婦兒你說的對!不過,要怎麼辦呢?你心裏有什麼想法嗎?”姜明光一攤手,“我也想不到什麼好主意,我準備讓縣話劇團寫個劇本,就講個典型的被拐賣女性的故事,再加一個被拐賣的孩子,排練完了,下鄉巡演!還準備找人寫那種《故事會》風格的短篇小說,一萬字以內,寫好幾篇,然後讓縣廣播電台弄個講故事的節目,普及一下。”“這樣很不錯啊!”“你不支持一下我的工作嗎?”她笑吟吟的看着他。“支持支持!一定支持!”馬老五的案子還在偵破工作中,貓貓斗又來人了。牛二山帶着錢翠花來了桃花鎮,來找姜主任。“姜主任,我檢討,我知道馬老五的事情,卻沒有想到應該向您彙報。”牛二山這個馬後炮。“你的覺悟確實不怎麼高。你是城裏人,跟他們沒知識沒文化沒有思想高度的人怎麼能同流合污呢?”姜明光不客氣的說:“你政治不進步,這樣不好。”牛二山說:“是是是,我已經反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