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三個鄉紳
養父離開以後,我的生活更加艱難了。養父在世時,我還有他的庇護,凡他有一口吃的,就有我一口吃的,絕不會餓着我,養父剛一走,我立馬就失去了生活的來源。養父走那年,我還小,只有十歲。
人們常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可這句話用在我的身上似乎不起作用,我家雖然窮得連牆壁都沒有一扇,可我根本就沒有早熟的跡象,甚至還有一點“紈絝子弟”的模樣。當然這都是養父慣的,三大爺一生雖然貧困潦倒,但對我來說卻是一個“榮華富貴”的場所,他對我真是太好了!養父在世時,我只學會了玩,其他什麼都沒學會。所以在這個年齡段,我根本挑不起這個家,根本養活不了自己!
我不知道如何才能生活下去?養父以前是靠在田間辛苦勞作勉強養活一家人的。由於我太瘦,再加上個子矮,力氣小,一些很重的農具我根本提不起來,只有鋤頭,能揮動,但翻起地來,似乎又掀不動了。因此,“子承父業”這份工作我是幹不了的,這就意味着只能依靠村民的接濟才能活下去,不然就只能餓死。
但實際情況並不如此,我雖然人矮瘦弱力小,但也是一個有手有腳的男子漢,一個四肢健全的年輕人。我想,別人能做的事,我也能夠做。常常,在烈日下,暴雨中,月掛西山,都能看見我的身影。
雖然我很努力的幹活,但還是食不果腹,主要是我剛剛開始接觸農業生產,沒什麼經驗,完全是瞎搞一氣,自然效果會大打折扣。
有一次,我在菜地上勞作,做着做着就餓昏了,不省人事。醒來后,我發現自己斜靠在一個土坡上,小芳左手拿着一碗粥,正一勺一勺地喂我。見我睜開了眼,笑了笑,“醒啦!”
我開始還不知道怎麼一回事?等我的頭腦清醒后,才慢慢想起剛才的事情,於是也對小芳笑了笑,“謝謝!”
然後,我就看見碗裏的白米粥發光,人一下來了精神,我一骨碌爬起來,一把從小芳的手裏奪過那隻碗,小芳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半碗白米粥已妥妥的倒進了我的肚中。
我的這個毛手毛腳的動作惹笑了小芳,只見她咯咯一聲,如清風拂過鈴鐺,好聽極了。突然小芳發現怒氣沖沖的母親向她直奔過來,人未到,罵聲先到,“好你個死丫頭,膽子夠大的,你娘都捨不得喝一口,你竟然端過來給這小畜生……”
“他不是小畜生……他是鈴鐺哥,鈴鐺哥平時人很好的,現在他養父去世了,一個人也夠可憐的……”小芳急了,聲音比平時大了一倍,平時她在娘面前都是輕聲細語的,今天卻一反常態,說得如此理直氣壯!
“死丫頭,怎麼跟娘說話的,以前你從不敢這樣跟我說話,都是這小畜生帶壞的……看這小畜生也不小了,人家六七歲就能撐起一個家,他倒好,十歲了還要村民接濟,不如死了算了,去陰間陪他的死鬼養父!”女人看見女兒竟然幫別人懟自己,非常生氣。
小芳一看架勢不對,老娘是真生氣了,於是一把奪過空碗,逃了。
這以後,小芳被她娘關在一間廢柴房裏,幾天以後才放了出來,作為幫助我的代價。
我仍然勞作,以此來養活我自己,但換來的仍然是飢腸轆轆,我怎麼也養不活自己!
就在我絕望的時候,村裏的主事,相當於現在的村長,他給我帶來了一個好消息,他已經做通了三個鄉紳的思想工工作,準備輪番資助我,能確保我過上好日子。
我聽完后,流下了感恩的淚水,這個世界還是好人多!我暗暗下定決心,長大后,也要做一個為別人排憂解難的好人,以此來報答社會。
我盼望着這一天早日來臨,好去嘗一下我從來沒有嘗過的人蔘燕窩,猴腦熊膽……這一天,我等得太久了……我馬上就要實現了!
可當我問及村主事時,他呵呵一笑,道:“別急,就這兩三天的事。”
終於到了第三天,村主事對我說:“成了,但他們要先見見你。”
我立刻緊張起來,有自知自明,像我這樣的模樣,還是不見的好。心裏想:都是村子裏的人,誰是什麼模樣難道大家還不都清楚嗎?既然都清楚,就沒必要見面!假如要見面的話,肯定是另有所圖。
可村主事說:“這三個人不是本村人,他們沒見過你……沒事……就看看……”
我相信了村主事。
第一個讓我去他家的人,是一個滿臉絡腮鬍子的中年男人。當他看到我時,猶如見鬼一樣,“啊……啊……你是誰?誰讓你來的,快滾!叫鈴鐺來。”
“我就是!”
“什麼?什麼鬼?這麼丑,還變了性,滾!”
就這樣,我被臭罵一頓之後趕了出來。
村主事安慰我,無礙!還有第二個。這第二個是一方財主,還是一個大善人,他善良到平時只吃齋,不殺生,用村主事的話說“心善到讓人心痛”。聽村主事這樣說,我終於放心了,馬上就能得到大財主的資助了!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了,指不定還有小美人……
可這個大財主見了我之後,一句話也沒說,就奪路而逃,接着從嘴裏發出殺豬似的聲音,“見鬼…啦…鬼,快來救我!”。我還沒反應過來,第二個人資助我的計劃立馬就黃了。
有了前兩次經驗,村主事說的話哪怕再漂亮,我也不信了。我想這世界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有付出,才有回報。沒有付出,想要回報,哪有?如果有,那就是報應!
我本不想再去見人,但村主事說:“這第三個是一個真正的善主,你就放一萬個心吧!這次保准馬到功成。”既然村主事把話都說到這份上了,我當然要給他面子,於是,我又去了。
去過之後才知道,這第三個比前兩個更離譜。坐在我對面的人,穿一身上等錦衣,頭髮梳得油光可鑒。看見我,不像前面兩個人,恐懼到把我認作鬼。可他的言辭對我的侮辱性更強,“我當是什麼怪物,不過是一個外星人罷了,原來這外星人什麼時候都進化成這般模樣了!真是讓人難以忍受!”
這不是暗地裏罵我丑嗎?我說“恩人”們呀,我們所處的是古社會,怎麼罵人的方式就這麼先進呢?貌似已經達到未來社會的最高水準!還好,我心裏早有準備,不然真的要被他氣得七孔流血了。
後來我才知道,這三個鄉紳通過我的名字,把我看成是女孩子了,村主事也是難得糊塗,不明說,似乎也是為了我好。當時我十歲零幾個月了,很快我就可以供他們享樂了,他們自然願意資助。哪知一看,我是一隻公鬼,只好藉著我的丑貌把他們自己嚇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