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文明義務

第三百一十五章 文明義務

對文明義務的質疑,引發了人類文明宇宙階段的第三次嚴重內亂。

所幸的是,此時所有人都知道,人類能夠倖存下來,就必須團結,任何內部矛盾引發的戰爭,都將毀滅人類文明。

要知道,當時人類文明還沒有完全復興。

主要就是,人口太分散了,導致寄託着人類文明希望的重大工程,幾乎全部集中在太陽系內,因此人口的規模效應根本沒有顯現出來,人類在科技領域的發展速度,還沒有恢復到大戰爆發之前。

在這種情況下,內戰絕對會導致人類文明自我毀滅。

結果就是,這場內亂沒有演變成暴力衝突,而是發展成了一場遍及全人類的對文明義務的大辯論。

這場宇宙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全民大辯論,持續了足足兩百年。

必須承認,在任何文明階段,有一樣東西是不變的,那就是哲學。

在最初的階段,幾乎百分之九十的人類都反對承擔文明義務,認為一千年前的戰爭與他們沒有關係,他們沒有為先輩承擔義務的義務,而且人類人口已經夠多了,生存問題愈發嚴重,承擔義務只會壓垮人類文明。

只是,在辯論過程中,人類的集體意識開始轉變。

當時,一名大哲學家提出了一個非常極端的問題:如果承擔義務的是現在這一批人類的後裔,而他們拒絕履行文明義務,現在的人類會做何感想,還會在下一次宇宙戰爭中為了人類文明得以延續而勇於獻身嗎?

顯然,那些反對承擔文明義務的人根本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事實上,這個問題說明了一個事實,即沒有二十萬億先輩的自我犧牲,人類文明早就消亡了,也就不會有現在的人類。由此得出的結論就是,先輩立下的誓言,後備有承擔、並且履行的義務。

如果人類拒絕履行文明義務,那麼人類文明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最後,人類進行了宇宙文明階段的第一次全民公決,超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表示願意承擔文明義務。

隨後,“文明義務”被寫進了宇宙人類憲法,成為人類的最高法律條款。

也就是說,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不得違背文明義務。

簡單的說,文明義務就是每一個人都有維護人類文明、使人類文明得已延續下去,並且兌現與維護文明有關的所有承諾的義務。

這其中,就包括對那些為了維護人類文明而獻身的同胞所做出的承諾。

可以說,在後來人類文明漫長的歷史中,“文明義務”就是把如同沙子一樣的人類文明智慧個提凝聚成一個整體的膠合劑。

事實上,這正是人類文明的第一準則。

說得更加明確一些,這是人類文明能夠生存、繁衍、發展與壯大的基礎。

可以說,直到這個時候,人類文明在政治體制上的進化,才真正為二元政治打下了最為堅實的基礎。

大辯論結束之後,全體人類花了三百年,為即將復活的二十萬億同胞開闢了家園。

當然,都是非常荒涼的家園。

隨後,人類文明又花了五百年,完成了對“天鵝E”的氣態巨行星進行星體改造的全部準備工作。

當然,這其中包括讓二十萬億復活的同胞前往新家園的相關準備工作。

在第一次宇宙戰爭結束后兩千年,人類文明向前邁出了一大步,二十萬億人的復活工作開始了。

當然,不可能在一瞬間讓二十萬億人同時復活。

可以說,這是一個極為漫長的工程,足足持續了一千年。

當時,宇宙人類政府出台了一項專門針對“復活人類”的法律,即這些在捍衛人類文明的戰爭中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將獲得額外的兩千年壽命,以表彰他們做出的自我犧牲,以及補償他們因此遭受的損失。

要知道,這是一項帶有“絕對人道主義”的法律。

在第一次宇宙戰爭結束之後,因為資源與能源極其匱乏,又承擔著人類文明復興的艱巨任務,所以宇宙人類政府出台了一項法律,每一個人只擁有與生俱來的壽命,也就是人類的自然壽命,而要想延長壽命,就得由所做出的貢獻來衡量,只有貢獻巨大者,才能通過科技手段延長壽命。

不可否認,這部法案有很多弊端。

比如,在具體操作的時候,用來衡量貢獻大小的標準只有一個:經濟地位。

說得簡單一些,就是個體所擁有的金錢。

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有錢人幾乎獲得了無限的壽命,而窮人要想活得更久,就得在自然壽命階段拚命賺錢。

可是同樣得承認,這項法案有其必要性。

主要就是,在達到自然壽命之後,維持生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比如佔用大量的資源與能源。

當時,一個超過自然壽命的人每年消耗的資源與能源是一個在自然壽命階段的人的一百倍以上。

在資源與能源都很豐富的時候,讓所有人享受科技帶來的好處沒有問題。

可是,在資源與能源極為匱乏的時代,如果讓所有人都享受科技帶來的好處,人類文明遲早會崩潰。

結果就是,在過去的兩千年裏,只有不足百分之十的人能夠延壽。

也就是說,百分之九十的人,在活到二百四十歲左右,也就是自然壽命的極限時,就得自然死亡。當時,很多人甚至是被宇宙人類政府強制結束了生命,因為這些人做出的貢獻不配擁有延長生命的權利。要知道,在進入宇宙文明階段之後,人類就廢除了死刑,即便是最重的罪名,也只能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是永久監禁。宇宙人類政府強制結束公民生命,等於是恢復了死刑。最重要的是,衡量標準不是公民是否做出了破壞力巨大的行為,而是公民有沒有做出巨大的貢獻。

事實上,也正是這項法律,控制了人類的人口總量。

要知道,如果沒有這項法律,那麼在第一次宇宙戰爭結束兩千年後,人類人口總量不是三十萬億,而是大約二百四十萬億。

這是個什麼概念?

要知道,就算在第一次宇宙戰爭之前,人類文明擁有的資源與能源總量,也無法使二百四十萬億人永久生存下去。

可想而知,如果沒有這部法律來控制人口總量,那麼人類文明早就完蛋了。

當然,在大復活工作開始的時候,這部法律依然有效。

事實上,這部法律存在的時間,要比任何人想像的都要久。大約在五萬年後,人類文明才廢除了這部法律,讓所有智慧個體都能平等的享受到科技帶來的好處,而不僅僅是有錢人才能擁有無限的壽命。

明白了這個背景,就知道讓二十萬億復活人多擁有兩千年壽命,是多麼慷慨的行為。

所幸的是,人類文明內部已經達成了共識,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些在兩千、甚至是四千年前為文明犧牲的同胞,有權利獲得延長的壽命,因為沒有他們的自我犧牲,人類文明早就不存在了。

結果就是,在這一千年裏,人類文明的人口規模急劇膨脹。

要知道,人類文明自然增長的人口比二十億復活人多得多。

到第一次宇宙戰爭結束三千年、也就是大復活工作完成的時候,人類文明的人口總量已經突破了一百五十萬億,分佈在大大小小大約一百萬個星系內,人類文明的活動範圍也超過了一千光年。

到這個時候,人類文明的發達程度,已經超過了滅絕時的“星敵”文明。

只是,人類文明的生存環境並沒改善。主要就是,人類的主要活動空間,仍然在第一次宇宙戰爭的戰場範圍之內。

也就是說,人類文明仍然得生活在資源極度貧乏的星系內。

雖然太陽系的人口總量已經降到了人類文明人口總量的四十分之一,但是太陽系的人口依然是最多的,任何一個殖民星系的人口都不超過五十億,而且絕大部分殖民星系的人口在一億左右。

從某種意義上講,此時的人類文明,實際上就是撒布在廣袤宇宙中的沙子。

事實上,人類文明已經在外界因素的迫使下,找到了一條正確發展的道路,即不管條件如何,殖民每一個找到的星系,分佈的範圍越廣,那麼在宇宙戰爭中被外星文明徹底毀滅的概率就越小。要知道,哪怕只有一個殖民星系的人類逃過了劫難,哪怕只有一億人倖存,人類文明也有機會復興。

當然,倖存的人類越少,復興所需的時間就越長。

只是,與宇宙的壽命比起來,人類復興所需的時間,根本不值一提。

事實上,這也是絕大部分外星文明,特別是經歷過宇宙戰爭、然後倖存下來的外星文明所採用的發展方式。

有趣的是,幾乎所有採用這一發展方式的宇宙文明,都是在外界環境的逼迫下,被迫選擇了這條前進道路。

當然,這也證明了“適者生存”的進化論依然適用於宇宙文明。

可以說,能夠在條件最惡劣的星系裏生存下來,那麼這個文明就幾乎能夠在任何一種環境下生存下來,也就能在殘酷的宇宙戰爭中獲得更大的勝算,獲得繼續繁衍生息、發展壯大的權力。(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qidian.com)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燃燒的海洋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軍事歷史 燃燒的海洋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三百一十五章 文明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