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野菊花要連着根挖,沒有根的花是不收的。淡黃色的才是野菊花,成白色的小花不叫野菊花也是不收的。一個下午我們能挖一個籮筐,賣個三四塊。累了熱了我們三五個人就躲進兩塊稻田間通水的水泥洞裏,可涼快了,水泥洞兩邊通風,腳下是淺淺的水,水裏還會有菱角,菱角有四個尖角,很好辨認。撿了菱角她們便教我咬開看到裏面白色的東西就可以吃了,味道甘甜,像生板栗的味道。
我怕軟軟的有溫度的東西,自然也怕水稻田裏的稀泥,爺爺家每年一次的插秧,打油菜爸爸不會錯過。他帶我騎着摩托車飛馳過泊油路的高地,摩托車從上往上滑行兩公里,比遊樂場裏的過山車還要刺激。我都會藉著這個風勁兒高歌兩曲。要下地插秧了,父親和爺爺在地里忙着,我便在田埂上采野花捉蝴蝶,淡淡的黃蝴蝶我還是不怕的,當我嬌嫩的小手不動時,它就會落在手上,那時,我便一動不動,怕它飛走。我總會問“爸爸,累不累?”父親總是答非所問,“你要不要下來試試?”我點點頭,卻在他提着我輕輕放入水中時,突然蜷起雙腿,大哭“不要”。一次,我在田埂上看到一條蛇慢慢向水田裏蠕動,悄悄叫來爸爸,爸爸一下扼住蛇頭,有驚無險,我拍手大叫“我爸爸最棒了”,那以後爸爸便不再帶我來水田。
第一次下這種軟軟的水田時已經12歲了。還是被表妹一腳踢下去的。為此我把她的拖鞋扔進了別人家的“茅坑”。
舅舅曾經開過養雞廠,家裏很多能裝下四個我的大鐵桶。灌上水后,我與表妹在桶里洗上一個純天然陽光曬熱的溫水澡,然後再讓舅舅用人力板車拉去外公的衛生所,我們的快樂又開始了。
外公叫“大勝”,我們便給他取名為“齊天大聖”。蹭他在條椅上睡着時,便拿起毛筆在他臉上塗畫,將他塗畫成孫悟空的模樣才肯罷休。每每這樣,都會被他追着滿院子打,但從未被他追上。我更小的時候其實是怕外公的,可能與他的職業有關,他總板着張臉。直到一天我的父母要出遠差,把我寄托在外婆外公家,那幾晚,外公為了讓我不再有陌生感,給我吹氣球,陪我打氣球,比外婆還要溫柔。
曾經,外公診所的藥房窗口就是一個正方形的鏤空窗口,我與表妹搬來凳子爬進藥房,偷偷拿走藥房抽屜里的錢,不敢多拿,每人一元。拿完跑去別人家的小賣鋪消費,並藏在別人家小賣鋪吃完才敢回家,在我們眼裏別人家的零食總是比外婆家的好吃,因為那是我們自己花錢買的。偷了幾次后才被外公發現,後來那個拿葯窗口便被頂上了一個交叉木板,直到國家正式收購,納成村鎮衛生所才得到改變。
說到“偷”,我與表妹的罪行可不止這一樁。最開心的一次,是偷吃了奶糖味的糖丸。我的印象里它是打疫苗才能吃的一種葯,不知道你們那裏叫什麼,偏偏一個糖丸很符合我們的胃口。表妹比我高,搬來凳子,踩上去才能拿到櫃式冰箱最高隔層的糖丸,我就是那個守門員。我們也是很小心的,不敢多拿,怕其他病人沒有,一次偷兩顆,一人一顆。
後來,表妹開始偷吃銀翹片,牛黃解毒片。她說這個葯很甜的,噱到苦的部分就吐掉。我知道那外邊是糖衣,但我不愛那個味道,便會拒絕。如今,我不說出來,他們大人還是不知道有這檔子事的。
我和表妹的關係也不是一直特別好的。用他們大人的話就是“見不得,也離不得”。我的家鄉早餐都是吃特產面的,面美味極了,我是打會吃飯就以它為早餐的。妹妹也不例外。一兩面5毛錢,二兩面1元錢。那日,表妹留宿我家,次日,父親帶我們去吃面,怕她吃不飽,便說“小敏,你吃二兩好不好?”“哼,小氣,在家,媽媽都是給我買五兩的。”父親知道她說的五兩是五毛錢的,而我卻真的生氣了。因為父親對我的寵溺,我是不允許任何人說他的不好的,包括表妹。也因此我便記上心頭,每每她再來我家,我都會把父親給我買的玩具都給藏起來,怕她再要走,而每每都又逃不過她的翻弄,統統給翻出來。
我會與她生氣,也會特別想念她,依賴她,即使現在。
------題外話------
最快樂的,還是在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