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別在這立法典
審判的過程並不漫長。
但直到結束,台下依舊鴉雀無聲,像是不明白這和他們有什麼關係。
他解釋了幾句,正是因為這個被審判傢伙的存在,大夥才沒有足夠的魚吃。
這下大夥就都明白了。
紛紛用仇視的目光,盯着台上的貪官,脾氣不好的,甚至還想衝上來一報餓肚子之仇。
盧恩接着宣佈,犯人將會在礦洞中終生挖礦。
見台下又無反應,便補上一句。
“並且沒有好東西吃。”
大夥眼中同情和害怕皆有之。
盧恩點頭,到這裏就夠了。
他也沒奢望靠這麼幾句,就能讓法律概念深入人心,法典的影響還需要時間來傳播,但律法的執行者卻有必要儘快篩選出來。
阿滿給了盧恩滿意的答卷。
有充足食物、先進方法,訓練出來的士兵,素養要超過這時代九成九的野人,完全可以直接轉行,適應獄卒、治安官等工作。
這些人已足夠忠誠,但盧恩還是要做些訓練,好在,即便他已很久沒玩過權術,再次撿起來也還算熟練。
畢竟,作為第一批獲得魔法力量的士兵,他覺得有必要掌握在手中。
司法體系的維護需要威嚴,而散發金色光芒的魔法盾牌和長槍,便很適合裝點門面。
這批有二十人,盧恩不打算一個個教。
來到冶鍊室,讓工匠打一批青銅板,要盡量薄和均勻,每張都要有臉那麼大。
他計劃將魔法記載在這些青銅頁上,再用環裝訂起來,成為專門收錄魔法的書。
就像黑暗神書那樣。
甚至,盧恩也可能在書中留下某些法術,蠱惑人去爭搶,並施加詛咒,在其死後收走靈魂之類。
魔法相比肉體強化的妙處,便在於擁有無限可能!
嗯,以上種種,對理性魔法這個年輕體系來說,都做不到……
等了幾天,勉強符合要求的青銅薄板出爐,盧恩用納米金屬刻下文字后,便親自將其賜予了司法隊。
司法隊成員面對此等神跡,都敬盧恩如天人,並倍感榮耀。
施恩於他們,也對盧恩有利。
畢竟,法律本質上,是維護階級統治的工具。
這是對內,對外,這個野蠻星球上還是得靠拳頭。
盧恩從麥吉卡那兒,學了多種古語言和基礎法術理念后,也有資格親自探索魔法這一道路了。
由於認知水平高,回藍快。
盧恩可以在短期內進行無數次實驗,並積累無數次失敗經驗。
而失敗是成功**。
漆黑的實驗小屋中,一道狹長的金色光芒亮起,照亮了盧恩帶血絲的雙眼。
這是根鞭子。
因為金色像閃電,盧恩將之命名為閃電鞭。
他還有一套五連發的鞭法,叫作……
閃電鞭只能夠到五米遠,但在揮出后,能被意識細微操作,相當於手臂的延伸。
力量也不弱,普通人絕難掙脫,即便他自己,也要花上一兩秒才能將鞭子崩碎。
有了這一法術,加上身體素質,盧恩去紐約估計能混個小反派。
出場不到半頁漫畫,就被蜘蛛俠黏在牆上聽他聒噪的那種。
現在,有必要了解一下。
草原上能力者們的大致水平。
……
在村莊外觀察了數天的瓊斯隊長,決定是時候出手了。
若原先只是為了找回被俘之人,拉攏進來,現在他想將這個部落也吞下去。
幾十人,耕耘着足以養活四五百人的農田。
這種資源不交給自由部落,簡直是種浪費!
不怪瓊斯有探囊取物的心態,鍛煉到極致的身軀,給予了他驚人的靈活和力量,區區數十人的村莊,在他三拳兩腳下便再無抵抗力。
但瓊斯表面溫和,仍是自由部落一貫的,我為你好的語調。
他聲稱要為被俘的族人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