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別在這立法典

第30章,別在這立法典

審判的過程並不漫長。

但直到結束,台下依舊鴉雀無聲,像是不明白這和他們有什麼關係。

他解釋了幾句,正是因為這個被審判傢伙的存在,大夥才沒有足夠的魚吃。

這下大夥就都明白了。

紛紛用仇視的目光,盯着台上的貪官,脾氣不好的,甚至還想衝上來一報餓肚子之仇。

盧恩接着宣佈,犯人將會在礦洞中終生挖礦。

見台下又無反應,便補上一句。

“並且沒有好東西吃。”

大夥眼中同情和害怕皆有之。

盧恩點頭,到這裏就夠了。

他也沒奢望靠這麼幾句,就能讓法律概念深入人心,法典的影響還需要時間來傳播,但律法的執行者卻有必要儘快篩選出來。

阿滿給了盧恩滿意的答卷。

有充足食物、先進方法,訓練出來的士兵,素養要超過這時代九成九的野人,完全可以直接轉行,適應獄卒、治安官等工作。

這些人已足夠忠誠,但盧恩還是要做些訓練,好在,即便他已很久沒玩過權術,再次撿起來也還算熟練。

畢竟,作為第一批獲得魔法力量的士兵,他覺得有必要掌握在手中。

司法體系的維護需要威嚴,而散發金色光芒的魔法盾牌和長槍,便很適合裝點門面。

這批有二十人,盧恩不打算一個個教。

來到冶鍊室,讓工匠打一批青銅板,要盡量薄和均勻,每張都要有臉那麼大。

他計劃將魔法記載在這些青銅頁上,再用環裝訂起來,成為專門收錄魔法的書。

就像黑暗神書那樣。

甚至,盧恩也可能在書中留下某些法術,蠱惑人去爭搶,並施加詛咒,在其死後收走靈魂之類。

魔法相比肉體強化的妙處,便在於擁有無限可能!

嗯,以上種種,對理性魔法這個年輕體系來說,都做不到……

等了幾天,勉強符合要求的青銅薄板出爐,盧恩用納米金屬刻下文字后,便親自將其賜予了司法隊。

司法隊成員面對此等神跡,都敬盧恩如天人,並倍感榮耀。

施恩於他們,也對盧恩有利。

畢竟,法律本質上,是維護階級統治的工具。

這是對內,對外,這個野蠻星球上還是得靠拳頭。

盧恩從麥吉卡那兒,學了多種古語言和基礎法術理念后,也有資格親自探索魔法這一道路了。

由於認知水平高,回藍快。

盧恩可以在短期內進行無數次實驗,並積累無數次失敗經驗。

而失敗是成功**。

漆黑的實驗小屋中,一道狹長的金色光芒亮起,照亮了盧恩帶血絲的雙眼。

這是根鞭子。

因為金色像閃電,盧恩將之命名為閃電鞭。

他還有一套五連發的鞭法,叫作……

閃電鞭只能夠到五米遠,但在揮出后,能被意識細微操作,相當於手臂的延伸。

力量也不弱,普通人絕難掙脫,即便他自己,也要花上一兩秒才能將鞭子崩碎。

有了這一法術,加上身體素質,盧恩去紐約估計能混個小反派。

出場不到半頁漫畫,就被蜘蛛俠黏在牆上聽他聒噪的那種。

現在,有必要了解一下。

草原上能力者們的大致水平。

……

在村莊外觀察了數天的瓊斯隊長,決定是時候出手了。

若原先只是為了找回被俘之人,拉攏進來,現在他想將這個部落也吞下去。

幾十人,耕耘着足以養活四五百人的農田。

這種資源不交給自由部落,簡直是種浪費!

不怪瓊斯有探囊取物的心態,鍛煉到極致的身軀,給予了他驚人的靈活和力量,區區數十人的村莊,在他三拳兩腳下便再無抵抗力。

但瓊斯表面溫和,仍是自由部落一貫的,我為你好的語調。

他聲稱要為被俘的族人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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