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別用這種眼神看我
余意:“雞尾酒。”
警官抬手摸了摸鼻子,乾笑一聲,“這人的酒量都是有差別的,有人沾酒就醉,有人怎麼喝都不醉,這很正常。”
殷尋壓根沒在意這兩人在對他的酒量進行探討,目光始終落在余意身上,倒也並未一直盯着她的臉瞧,而是落在自己攥着她的那點衣角上。
警官跟余意聊到了兩人的關係,余意並未猶豫,啟唇道:“不認識。”
這句不認識一出來,殷尋立馬抬頭,對上警官目光炯炯地眼神,義正言辭道:“她說謊。”
余意沒忍住額角稍稍抽搐了一下,怎麼,難不成還非要介紹一下,這是我前男友的弟弟,或者這是我哥的前女友嗎?
這種關係有什麼好介紹的?
警官好歹也是閱盡各種人間事的人,笑呵呵的,“那小夥子你說說你們是什麼關係?”
殷尋沉默了一會,把手機拿了出來,也不知道他按了些什麼,把手機往警官面前一放,微微抬起一點下頜,目光亮晶晶的。
拿着他的手機翻了兩下,不一會兒,警官清清嗓子看向余意,“這情侶之間有時候鬧點矛盾啊,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瞧你們兩個看上去也都是講道理的人,應該也沒鬧什麼大的矛盾,要不說出來我給你們開導開導?”
這開導開導倒是不必,余意還真有些好奇殷尋手機上的是什麼東西,於是伸手想要把殷尋的手機拿過來,但這人的反應要比她快,唰的一下就收了回去。
這位正在開導他們的警官正要再說些什麼,外頭有同事敲了敲門,“老周,鬍子口那邊有新的警要出。”
這位叫老周的立馬站了起來,但走之前還不忘記叮囑兩人,“年輕人,鬧矛盾歸鬧矛盾,遇到了事情好好商量着解決,喝酒了就等酒醒了再好好聊,但有一樣,不能把喝醉酒的人隨便丟在大街上,男的女的都不行,另外,就是不能打人,夫妻打架還叫家暴呢,小情侶打架肯定更不行。”
“所以。”這位老周總結道:“你們兩個要不坐這醒醒酒,醒好酒了就簽個字離開,沒醒好酒等我出警回來再跟你們聊。”
說完他就連忙走了,這調解室里就剩下余意和殷尋兩個人。
她顯然沒有在這裏繼續待下去的意思,站起身來打算離開。
殷尋一步一跟,手裏的衣角始終沒有鬆開過。
這警局距離余意外婆家也並不算遠,余意索性直接走回去,路燈下兩人的影子糾糾纏纏在一起,殷尋眨了眨眼睛,朝她的影子旁邊輕輕的靠了靠,於是兩人的影子貼在一起,看上去像是余意靠在他的肩膀上。
旁邊一輛白色轎車呼嘯而過,打開的車窗里隱隱飄出音樂來。
“男朋友結婚了,新娘卻不是我……”
“……”
這本來沒什麼,有什麼的是從這句歌詞之後,殷尋看她的眼神就變得古怪了起來。
余意:“別用這種眼神看我。”
於是他匆匆收回了目光。
走了好一會兒,余意始終默不作聲,反倒是殷尋聲音低低啞啞的響起來,“你很傷心?”
嗤。
余意瞥他一眼,一向淡然的表情隱隱有了裂開的跡象,她本想回一句你看我像是傷心的樣子嘛,但扭頭對上殷尋那雙帶了些疑惑和認真的眸子,這句話在嘴裏轉了一圈,咽了回去。
“我不應該傷心?”
眸光微暗,殷尋道:“是殷家人的安排,他半年前出了場車禍,醒來之後什麼都忘了。”
余意腳步停了停,眯着眼睛看他,“酒醒了?”
喉結滾動一下,攥着她衣角的手緊了緊,“我沒醉。”
“沒醉現在攥着我做什麼,找不到家的小孩求收留?”
安靜了一會,殷尋道:“嗯,求收留。”
空氣都寂靜了一會兒,余意對於殷尋不太了解,也不知道殷戎口中的脾氣古怪到底古怪到什麼地步,但如今看來,古怪不古怪不好說,看上去倒真是有那麼一點可憐巴巴的味道。
兩人一路沒再交談,但余意也沒拒絕殷尋跟着她,快到外婆家門口的時候,她低頭看了看自己還被殷尋攥着的衣角,“鬆開。”
指尖微微顫了下,殷尋緩緩鬆開。
大抵確實是酒醒了,知道自己剛剛的行為有些荒謬,於是他停下步子,“抱歉。”
那處被他攥久了的衣角皺皺巴巴的,看上去不太美觀。
余意伸手撫了撫,抬眼看了眼殷尋,“你住哪?”
“我一會兒看看這邊有沒有旅館。”
旅館是沒有的,除非打車到兩人剛剛喝酒的那條街去,他們坐警車到了警局,所以走回來不算多遠,但這個時間點,這地方屬於略微偏僻的居民區,打車是不太好打的。
但余意不打算管這些,這麼大一個人,就是在街上躺一夜又怎麼了。
但她轉身打算進去的時候,腦子裏莫名其妙的閃過剛剛那位警官叮囑的話——不能把喝醉酒的人丟在大街上。
腳步頓了頓,她又朝這人看了一眼。
說實話,和上次在殷家見面時的感覺沒一點一樣的,當時殷尋給她的感覺是不愛說話,陰沉沉的,但除了對殷父殷母態度一般之外,對於其他人都還尚可。
比如當時傭人上餐時不小心絆了一下,滾燙的湯水朝着顏泯潑過來時,她還沒來得及閃躲,面前就直接被擋上了。
擋在她前面的時殷尋剛剛換下來的外套,她沒受什麼傷,但殷尋的手上卻濺上了不少湯水。
可他沒有半點要責怪傭人的意思,只是默不作聲的去衛生間沖了手,沒什麼情緒的坐回自己的座位上。
相較於殷戎所說的脾氣古怪,余意覺得沉默寡言這個詞顯然更適合他一些。
但這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她和殷尋並不熟,除開蔣靜那種素不相識都能聊的嗨起來的人,想必第一次見面不怎麼交流才是正常的。
可現在的殷尋不一樣,脖子上的粉色已經褪去了些,大概是被風吹的。
但臉上的紅暈還殘留着一些,皮膚很白,尤其是他穿的還是個黑色襯衫,更顯得膚色白的有些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