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於樂的爺爺於宣正生於上世紀二十年代。年輕的時候是個學霸,聰明識字愛讀書,長得也一表人才,蘋果臉,濃眉大眼,一米八多的大個,無論讀書種地,都是一把好手。這樣的人在種地靠人力,遍地是文盲的年代絕對是媒婆眼中的香餑餑,不少人過來推薦姑娘,許諾婚約。於宣正有自己喜歡的姑娘,雖然那時候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還比較盛行,社會風氣保守,不敢光明正大的自由戀愛,但誰跟誰走得近一點還是能看得出來,好在兩家的大人很默契,彼此都比較滿意,默許了兩個人的事。
正當於宣正的父母準備找媒婆正式提親,安排婚事的時候,變故發生了。那天於宣正念完書回家的時候突然眼前一暈,從小土坡滾了下去,摔斷了胳膊,被人抬到赤腳醫生那裏的時候發現,除了胳膊,右半邊身子也沒了知覺。在那個缺醫少葯的年代,尤其是農村,得病除了赤腳醫生的草藥,剩下全靠自己挺。後來摔斷的胳膊沒完全治好,右邊半個身子沒知覺。至於是什麼原因,後來想,應該是腦血栓或者摔折了哪根筋吧。於樂對爺爺的唯一印象就是一個整天用破布吊著右胳膊,拖着右半邊身子不修邊幅,唉聲嘆氣的糟老頭子。至於他爺爺年輕時是多麼的儀錶堂堂,也是後來同姓長輩們找於樂聊天,講述他們曾經對於樂一家付出了多少心血,讓於樂記恩的時候告訴於樂的,不過那時於宣正已經去世多年了。
後面的事就沒什麼可說的了,於宣正的婚約沒了,各路媒婆也都退避三舍。於宣正不僅身體上,精神上也成了個廢人,什麼都做不了,什麼也不願意做,活着對他來說,就是喘氣、吃飯。於宣正三十多歲的時候,他的父母也先後鬱鬱而終,只留下了三間破土房和一點餘糧。好在那時候以姓氏分的宗族關係還多少比較親切,族裏的人每家接濟點糧食就這麼活了下來。於宣正還有兩個妹妹,都嫁到了鄰村,時不時的也會回去送點東西給他,再做點飯菜給他改善一下伙食。於宣正四十左右的時候,終於討到了老婆,也就是於樂的奶奶。
於樂的奶奶比他爺爺小二十多歲。他奶奶八歲的時候在家照看小孩,別人開玩笑,把孩子抱走了,給他奶奶急得不停地哭,因為哭得太凶導致雙目失明,又因為雙目失明導致精神出現了問題,就是常說的精神病。至於事實是否果真如此,於樂其實並不知道,這些都是聽老人們拉家常的時候提起的。他奶奶家裏四個男孩還有倆姑娘,二十多歲的時候,家裏實在不願意照顧這個老姑娘了,一是太窮負擔不起,二是養着個精神病,也耽誤其他幾個兄弟娶媳婦,後來不知道在誰的撮合下,於樂的奶奶和他爺爺兩個沒有勞動能力的人湊到了一起開始搭夥過日子,至於他倆能不能活下去,全看天意了。於樂的媽媽經常對於樂說:“人窮不是人,你得爭氣,好好讀書走出這個破地方,你看看你爺跟你奶,村裡那些人就沒拿他們當人看過。”
於樂對他奶奶沒有什麼感情,從記事起,他奶奶就一直是那個樣子,吃得挺多,但不長肉(後來才知道那應該是糖尿病),身上的皮膚像千層褶子一樣鬆弛着、耷拉着、包着骨頭,眼睛眯縫着從沒睜開過,眼珠子在眼皮底下滾來滾去,經常眼淚眼屎的掛着,頭髮炸着毛,整天衣衫不整的坐在院子裏或者躺在炕上罵街,邊罵邊用手拍着地面或者床,又或者自言自語的嘀咕點什麼,又或者好像在跟誰說悄悄話,反正除了罵街的話,於樂幾乎沒聽清楚過她說別的話,更別提能像別人的奶奶,還能帶孫子玩玩,買點零食。
於樂的媽媽心地還算善良,一日三餐從沒少過老兩口,時不時的還會給老兩口剪剪頭髮,當然,也沒哪個理髮店願意給他們理髮。於樂的媽媽習慣了這種生活,從不跟她那神經病婆婆生氣吵架,誰會跟一個神經病吵架呢?根本就沒法溝通。只是隨着於樂年紀的增長,於樂的媽媽多少會有點擔心,有時候看着她婆婆又犯了失心瘋,坐在院子裏破口大罵的時候,會有點擔心的問於樂“你說你以後帶媳婦回來,看到這個場景,會不會把媳婦嚇跑?”於樂總是笑笑,還蠻自信的說道:“那有什麼,家裏就這樣,姑娘願意來就來,不來拉倒”,他從不擔心自己會因為這個討不到老婆,未經世事的小孩子,總是有着謎一樣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