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替命法
“賀兄弟,就是這東西,那個高人讓我送的就是這塊玉佩。”劉老六高聲喊道,眼裏居然還流露出貪婪之色,“當時我就覺得這玉佩不錯。”我深吸一口氣,勉強壓下心底的恐懼,語氣冰冷地說:“你喜歡這塊玉佩吧?我送給你當陪葬品吧。”劉老六臉上閃過一絲怒容,旋即訕笑道:“賀兄弟,你這是哪裏的話,我只是好奇而已。”“你別以為我是在威脅你。”我嘆息道,“這塊玉佩出現在我店裏,甭管是你還是我,都活不過今晚。”這句話說完,我也是悲從中來,差點沒忍住流出眼淚。劉老六眼睛猛然瞪大,呼吸變得急促,顫抖着問:“賀兄弟,你……你不是在跟我開玩笑吧?”“你就當我是開玩笑吧。”我無力地坐回椅子,“至少,你還能有幾個小時好日子過。”劉老六也有些火了:“賀子午這他娘的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次我倒是沒生氣,因為他已經能夠確定,對方是沖我來的,劉老六反而是受到我的牽連。“這東西叫天宮血佩,看到正面的花紋沒有?表述的意思是天宮。仔細聞聞,你還能聞見血腥味,據說這是無數年積累的冤魂留在上面的味道。”我滿臉苦澀地解釋道,“這東西是我們黃泉郵差的禁忌,只要收到這塊玉佩的人,都活不過當天子時。”劉老六急哄哄地問:“那跟我有什麼關係?這玉佩又不是給我的。”“可你是天宮血佩的祭品,所以同樣會死。”我苦笑着說。天宮血佩到底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沒有人知道,最先使用它的就是明末時期的黃泉郵差,那人為報仇,利用玉佩一夜殺盡仇人全家七十六口,當時震驚朝野。隨後天宮血佩又陸續出現過很多次,每次出現都伴隨着諸多死亡,而它的使用方法,也就此流傳開來。其實用法也很簡單,先是將天宮血佩用人血溫養四十九天,再找一黃泉郵差把天宮血佩送出去,曾經無數死在血佩之下的厲鬼,便會從血佩里出來,幹掉收到血佩的人以及在場所有人。至於劉老六,原本這事情跟他沒什麼關係,可倒霉就倒霉在,我把血佩送去給光明小區那戶人家的時候,是他把血佩給我的。天宮血佩陰毒至極,使用者必遭反噬,也就是所謂的血祭。不過正常情況下,血佩應該到半夜子時才動手,這次為什麼會提前幹掉那戶人家?劉老六面色變得煞白,他不懂那麼多,只是開口問:“你的意思是說,我們都會被這塊玉佩害死?”“沒錯,而且會死得的很慘。”我的語氣裏帶着幾分絕望。劉老六一把抓起天宮血佩:“我砸碎它!”我嘆息道:“沒用的,這東西看着像是玉佩,可實際上是什麼材質沒人知道,而且裏面封印着無數厲鬼,當初龍虎山的真正高人,招來天雷才勉強把它擊碎,可不到半個時辰,又復原了。”“那把它丟出去?”劉老六提議說。“你就算把它丟到太空去,厲鬼也會來找我們。”我無奈地說。劉老六如喪考妣:“那該怎麼啊?我還不想死。”“我也不想死。”我嘆息道。劉老六滿臉希冀地看着我:“賀兄弟,你可是黃泉郵差,好歹沾着黃泉兩個字,難道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要是我爺爺還在世,他老人家或許……”說到這裏,我猛然回想起一件事,立刻指着劉老六的鼻子說,“你在這裏等着,也許還有搏命的可能,記住千萬別走,不然你死定了,”隨後,我急忙轉身朝着裏面走去。這店鋪一樓是門臉,二樓是正常一室一廳的房間。
我順着最裏面的樓梯上到二樓,從卧室的床底下抽出一個大箱子,然後取出脖子上掛着的鑰匙打開箱子,從裏面拿出一個很小的木盒子。這盒子只有中間一條縫,如果不仔細看,肯定會以為這東西是實心的。我咬破自己的食指,用爺爺教的鬼書寫上“子午”兩個字。“咔噠。”盒子中間的那條縫隙立刻擴大,旋即一分為二,露出裏面一本一寸厚的古書。古書的封面上,寫着“藏天”二字。這是爺爺留給我最重要的遺物,裏面寫着許多陰司手段與秘聞,只是我實在沒什麼天賦,這上面的手段怎麼樣也練不好,後來乾脆放棄了。如今生死關頭,我只能寄希望於從書里找到天宮血佩的破解辦法。飛快翻閱到天宮血佩這一頁,這東西的介紹我很清楚,所以沒有細看,直接翻到後面,當我看到“無解”二字的時候,心臟就像被人一把抓住,難受得連呼吸都困難。不過,我再往下,卻看到還有一行小字。這行字明顯是後人加上去的,算是註解,小字上寫着“用替命法或可一試。”替命法?我記得書上好像寫過。想到這裏,我連忙再次翻閱,找到替命法的那一頁,仔細閱讀起來。所謂替命法,分為兩種,一為“命替”,二為“魂替”。第一種命替里的“命”,指的是命格,簡單來說就是互換兩個人的運道,比如說把皇帝的命格換個乞丐,那個乞丐或許最後不能成為皇帝,但憑着這個命格,絕對能成為一方霸主。第二種魂替,指的是換掉靈魂印記,主要作用就是欺騙陰司鬼差,比如說一個人快死了,如果把他的靈魂印記與另外一個人互換,那麼陰司鬼差便會把擁有他靈魂印記的靈魂,當成是他帶走。“替命法,命替欺天,魂替騙地,用者必遭天譴!”這是這頁的最後一句話。以前我被這話嚇得不輕,所以根本沒想過要學,可如今天譴不天譴都是後面的事情,首先得活過今晚。要躲過天宮血佩的厲鬼索命,不用想也知道,是要使用“魂替”這種辦法。不過要找個人跟我互換靈魂印記,也不太可能,我自己心裏也會過意不去,畢竟沒理由讓別人替我死。好在這頁還有前人留下的註解,說是用公雞也能勉強代替。問題在於,現在已經是晚上九點多,我該去什麼地方找只公雞?沒時間想太多,我把古書捲起來插在褲袋裏,連忙匆匆跑下樓,準備叫上劉老六去找兩隻大公雞。結果令我傻眼的事情出現了,劉老六那混蛋玩意居然自己跑了!那塊天宮血佩倒是還放在桌上,估計他是沒膽子拿。“真的是找死!”我惡狠狠地罵道。我都已經叮囑過他別走,留在我這裏或許還有一線生機,誰知道他不信我。這時候,我也顧不上去找他,連忙挎上自行車朝着菜市場狂奔,希望那些賣雞鴨的商戶,有晚上睡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