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深藏功與名
我此時才有機會彎下腰,開始撿起我的那些散落的書本。
我一邊撿,一邊在想:“都說這個社會雷鋒多,可是就在我和陰艷艷對峙的那會兒,怎麼就沒有一個雷鋒叔叔或者阿姨,把我的書給撿起來呢!害得讓天子親自彎腰去撿書,真是……太過分了!……”
我正要撿起一本書,突然發現它被一隻腳踩住了!
那隻黑色皮鞋,油光鋥亮,光可鑒人。誰?這麼大膽?
我慢慢抬起頭,發現一個身着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亂的男生,挑釁似的站在我的面前!
這人是誰?我從來沒有見過!
“同學,請讓一下,踩着我的書了!”我站起來,對他說道。
“哦,是嗎?那就太對不起了!”這個男生竟然語氣生硬,雖然嘴上說著“對不起”,但一點也沒有抱歉的意思,反而是一副挑釁的表情!
就在這一瞬間,我的大腦在飛速旋轉:我在學校的這一個月內,難道得罪什麼大神了嗎?沒有啊!
我招惹哪位漂亮女生,引起舊情人吃醋了?也沒有啊!
在球場上得罪什麼人了?沒有啊……
百思不得姐啊!今兒這是怎麼了這是?
“對不起,請您把腳讓一下。”我壓抑住內心即將噴薄而出的怒火,平靜地說道。
“你大爺我今兒要是不讓呢?”
呵,這貨還來勁兒了是嗎?
我知道今天恐怕有事情要發生了。我在XX一中呆的這一個月來,還從來沒有過違法犯罪的記錄呢,這是讓我重蹈覆轍嗎?
“請問我哪兒得罪大哥了嗎?”我一邊在頭腦中認真搜索着面前這張稜角分明的臉,一邊客氣地問道。
“小子哎,你哪兒也沒有得罪你大爺,可你大爺今兒就看你不順眼!說白了,找你的茬來了。小子,咋樣,咱約個地方?”
“哦,你早這麼說,我就明白了。”聽這小子這麼一說,我還真的聽出來什麼了。
凡是說“找茬”的人,一定是我在某個地方得罪過與他們有關聯的人。而這個人是個縮頭烏龜,當面又找我報不了仇,只好用這樣的間接的辦法出口氣,借別人的手來讓自己心裏舒服一些罷了。
好吧,既然找上門來了,我也不能認慫,對吧!不然也對不起自己的“天子”身份。
打架,這件事兒,是我的老本行了。從小學打到初中,從初中打到高中畢業。現在我是高四的學生了,剛剛想改邪歸正,沒想到樹欲靜而風不止,爺欲離開江湖而孫不準啊。
“好啊,既然是有備而來,那就請先說吧,咱約個時間地點。”我雖然心裏在盤算,面上卻表現得很鎮靜。
“今晚七點半,石碑角,誰不來誰是王八蛋!”那人說著,把我的書用腳碾來碾去,還算比較新的書,幾乎就被碾壓得不成樣子了。
石碑角,說的就是上文提到的偷偷樹立的石碑那地方。看來這傢伙對學校的角角落落也門兒清啊,可能是本校的學生。
“兄弟,我的書和你無冤無仇,就用不着下手那麼重了吧。”我故意把“手”說得很重,但是好像沒有什麼用!這樣的修辭手法,這傢伙不懂。
“都不準帶兄弟,不準帶兵器,誰帶誰是狗!”這傢伙好像沒有聽見我的話似的,只顧自己說道。說完,這傢伙把腳下的書踢向了我。
嘖嘖嘖,好高大上啊,“兵器”!
“好啊,一言為定,不見不散。”我彎腰撿起自己的那本已經破碎不堪的書,盡量平靜地說道。
我目送着這位公子哥兒一步一步地離開,心想:英雄又有了用武之地了!我的手腳早痒痒了!想當年……
想當年,我的小學是在村裡上的,由於我特殊的身份,村裏的孩子們也不大願意和我玩。
不和我玩,我就獨來獨往。家裏養着一隻狗,隨時聽候我的調遣。
一次有個壞小子用石頭打我的狗,被我看見了,我一直追打他到了他的家裏!而且當著他爹的面兒按着他狠揍了一頓。他爹呢,雖然在場,卻無法幫忙!
因為我和他兒子在他的家裏從這個角落打到那個角落,最後還是我自己停手了,他才拎着我的耳朵把我扔出了他家門。
而我呢,臨走還放出狂言:“有種你等着,十年之後,老子再和你們爺兒倆大幹一場!”
就這一架,打出了我的威名,不僅在本村,就是鄰村,我也是小有名氣了。誰不知道老天頭家裏有一個小閻王呢!
這一架的後果,除了名聲大了以外,我還收穫了幾個死黨。都是家裏經濟條件不大好的,穿衣髒兮兮的那種,願意跟着我混。
可是我這人,也不想整天走到哪裏都前呼後擁的,感覺太張揚了。我一直是一個低調的人,就召集他們開了一個會,然後把他們各自遣散了。要不然,我的隊伍發展到今天,恐怕也是陳勝吳廣起義的規模了吧。
呵呵,意淫一下,聊以為樂。
上了初中,我的很多死黨都不上學了,我覺得也離開了自己的家,就應該夾着尾巴做人。所以就收了性子,有時候遇到一些讓人氣憤的事情,我也忍了。譬如說,街上的個別混混兒(也是學生)找到我,讓我給他買包煙之類的事情,我也就做了。
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啊。忍了忍了……這怎麼可能呢!
有一天晚上,我終於找到了機會,等着混混兒其中的一個晚上上完夜自習走出校門,我就在旁邊一個箭步上前,從後面撩起他的衣服套在他的頭上!迅速拉到暗處,拳打腳踢一陣!估計打得差不多了,一溜煙溜之乎也!
等那個被打的人反應過來,我早沒影兒了!
也就是這樣收拾了幾個之後,校園開始傳說有人專門收拾街上的學生的事情。
學校也加強了巡邏,甚至校長在大會上也講了大家要注意安全之類的話,可是我聽到的私下裏的議論卻是“活該”的話。能夠在人群中,不聲不響地做個英雄,不能不說是個讓人心裏美滋滋的事情。
於是我就在初中的校園裏,默默無聞地做了近三年的綠林好漢。直到快畢業了,我曾經收拾過的好幾個小子成了我的死黨之後,我一個不小心,把秘密給捅出來了。
那天我對其中一個說:“哥們我,曾經把你腦袋矇著,揍過。”
“啊?……”我至今記得他驚訝地下巴快要掉了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