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空降兵,冷板凳
汴京市,汴梁縣刑警大隊。
2009年9月12日15時23分。
夏安看着案情分析室的電子鐘怔怔出神,紅色的數字在煙霧中若隱若現。
七八個老煙槍不停的抽煙,屋子裏簡直成了火災現場,熏得他想要咳嗽。
距離‘903’謀殺案的立案已經八天半了,三中隊的調查徹底陷入了死局,所有線索全部中斷。
倒是抓了個嫌疑人,但那人死不承認,拿不到口供,沒有直接證據,警察也拿他沒辦法。
眼看着拘留期限一天天過去,要是再拿不出直接的證據,就只能把嫌疑人放走,警察怎麼可能甘心。
因此大家都不說話,只一個勁的抽煙。
夏安作為三中隊六組的一員,本來是想說一下自己的看法的,但奈何大家不給他這個機會。
畢竟,有時太過另類就會受到排擠。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
豫州是出了名的人口大省,但是作為一個內陸省份,又是農業大省,經濟不發達,財政更不富裕,因此警隊的編製就極為有限。
汴梁縣公安局的刑警大隊,一共只有四個中隊,每個中隊十人,又分成AB兩組,三中隊就是五組和六組,每組五人。
六組原來只有四個人,有一個缺額。
就是這個缺額,看的許多人眼睛都紅了,多少人盯着這個位置。
本來六組辦案的人手就不夠,每次都是從下面派出所借調有經驗的民警來幫忙。
對於六組這個空位,經常來幫忙的派出所民警康旭,是最有希望的。
康旭三年多的基層派出所經驗,又在刑偵六組借調工作了大半年,期間還立過一次三等功。
六組的指導員連他的調職申請都寫好了,本來上面也口頭答應了。
誰知道這個時候,夏安突然空降到了這個位置。
老局長口氣強硬,一定要把夏安塞到刑警大隊。
理由是:
康旭只是個社招警員。
而夏安則是奉天刑事警察學院畢業的高材生。
奉天刑警學院啊!!
那可是公安界的清北,刑事警察的最高學府,神探狄仁傑的搖籃。
一年才出多少畢業生?
全國2800多個縣,每個縣分一個都不一定夠!
這樣的人才,咱們縣局能搶來一個,都該多喝兩碗胡辣湯慶祝一下。
這邏輯倒是說的通。
但是整個六組都要氣炸了!
康旭自不用多說,本來位置就該是他的,上面都說好了,他這邊都已經請六組聚餐慶祝了。
結果夏安突然從天而降,一屁股坐在了屬於他的座位上。
康旭氣的睡覺都在磨牙。
三中隊的隊長和指導員也頭疼。
警校生他們見多了,也沒啥稀罕的。
新兵蛋子一個,見個死人都能吐好幾天,沒有任何工作經驗。
如果讓他們自己選人的話,他們肯定更願意要康旭這樣的,有基層工作經驗,見過各種案件和犯人。
又在刑警大隊借調工作了大半年,用着絕對比夏安這樣的新兵蛋子順手。
但這是上面的死命令,他們也沒辦法。
因此現在三中隊的所有人,每次看到康旭都特別尷尬。
連人家的升職宴都吃了,結果位置被人佔了,這誰看見他不得尷尬......
他們尷尬了,於是夏安就被冷落了。
空降兵是沒有好果子吃的。
......
夏安自從來了六組,就一直坐冷板凳。
剛來那幾天,組裏偵辦一個偷車案,大家根本就不帶他,就讓他在家整理檔案,寫材料。
後來有個搶劫案,又不帶他,還是在家寫材料。
再後來又有個入室盜竊,還是不帶他,繼續寫材料。
夏安寫材料都快寫吐了,終於出了個命案,結果還是不帶他,依然讓他寫材料。
再這麼下去,他都快忘記自己是一名刑警了,而是辦公室文員......
作為一個學過犯罪心理學的刑警,夏安仔細分析過隊長和指導員的想法。
自己又是局長親自任命的,他們沒辦法。
於是就想了這個主意,讓自己坐冷板凳。
什麼時候自己坐不下去了,就主動申請調職,換到其他地方去。
你小子不是厲害嗎?
你小子不是背景神秘,手眼通天嗎?
那你就自己申請調走唄。
可是憑什麼?
老子刑警學院畢業的高材生,就這麼差勁嗎?
就這麼讓你們看不上眼?
這案子老子還就破定了!!
......
雖然他們不帶夏安參與這個案子,但是‘903’案的卷宗卻是夏安寫的。
看來寫材料也不是一無是處嘛,最起碼他們知道的東西,夏安也都知道。
9月3日那天。
本縣奧景小區三單元203的房東報案,說她租出的房子裏死了人。
租房子的是一名單身的年輕女性,租期是三個月,八月底到期。
房東大媽在八月底就給女房客打電話,連着打了一個星期都沒人接,於是就在9月3號親自找上了門。
敲門后無應答,房內安靜的出奇,房東大媽覺得不對勁,就找開鎖的把門弄開,發現床上有個死人,就報警了。
......
死者是個年輕女孩,死在卧室的床上,身體被尼龍繩捆綁,頭部被透明膠帶纏了個嚴實,面部已經發霉變質,無法辨認長相。
室內沒有血跡,屍體沒有外傷,死因是膠帶糊臉導致的窒息死亡。
女孩二十歲出頭,死亡時間大約在一個月前。
死前有過性行為,體內有米青液,腿上有米青斑,初步懷疑,是入室搶劫強姧殺人案。
現場勘察:
室內門窗完好,沒有撬過的痕迹,應該是女孩主動開的門請兇手進來的,因此懷疑是熟人作案。
另外,室內沒有任何指紋和腳印,兇手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離開的時候居然用拖把將屋子倒着擦了一遍,什麼痕迹也沒留下。
還有女孩的手機,電腦,錢包,等高價值物品,全部丟失。
柜子和抽屜也有被翻找過的痕迹。
但是柜子和抽屜上卻沒有指紋,兇手應該是戴了手套。
不過有趣的是,卧室的地板上掉落着一個電子鬧鐘。
應該是死者生前和兇手打鬥的時候碰掉的,鬧鐘後面的蓋子和電池都被摔了出來,鬧鐘沒了電源,所以指針永遠停在了兩點半的位置,就再也沒有動過。
因此推斷作案時間應該是一個月前某天的兩點半,至於是凌晨還是下午就不知道了。
另外還有牆上的一本掛歷。
掛曆本身沒什麼,但是掛歷上面寫了一個電話號碼,還有一個家庭住址,這就非常重要了。
六組先是根據房東提供的租房合同,找到了女房客的身份信息。
女孩叫崔佳,是黑省人,來汴梁打工的。
根據社會調查,發現這女孩是個賣鮑的海鮮零售商人。
六組打電話把女孩的父母從老家叫來,經過DNA比對,確認死者就是租房那個女孩。
然後六組又調查了掛歷上記的那個電話號碼。
號碼的主人是個叫郭宏義的人,男,34歲,已婚,保險公司中層職員,開一輛十幾萬的小轎車,有妻有子,孩子在上幼兒園。
郭宏義每天的生活軌跡,就是家,公司,幼兒園,三點一線,從來不去風月場所。
六組的警員實在是想不明白,這麼一個老實人,是怎麼和一個洗腳城的小姐扯上關係的。
查不出來,於是就直接傳喚了郭宏義。
郭宏義被抓到警局后,承認自己認識死者,還說是死者主動勾搭的他。
他覺得自己開一輛十幾萬的車,現在社會風氣那麼開放,有漂亮女孩倒貼很正常。
送上門的嘛,不要白不要。
郭宏義甚至隱隱有些得意。
而且郭宏義還承認,7月24號那天中午下班,那個女孩約他去家裏,兩個人還發生了關係。
然後下午兩點多,郭宏義就離開崔佳,回公司上班去了。
六組的警員頓時一驚,死者床頭地板上的鬧鐘,顯示的不正是兩點半?
你們中午剛吃完海鮮,你兩點多走的,後腳女孩就死了。
還說不是你乾的?!
於是郭宏義的嫌疑更大了。
法醫比對了郭宏義的DNA,發現死者體內的米青液,正是郭宏義留下的。
六組的警員,在搜查郭宏義家的時候,還在他的轎車後備箱裏,發現了跟死者身上一樣的尼龍繩和透明膠帶。
好嘛!
連作案工具都找到了。
面對這些‘鐵證’,郭宏義卻死不承認,他說那些東西都是死者女孩讓他幫忙買的,因為奧景小區附近沒有超市。
但是買了之後,又一直沒拿走,之後也沒聯繫過,就一直扔在後備箱了。
死者讓你幫忙買東西殺自己?
你糊弄鬼呢吧?!
真當警察都是傻子?
但郭宏義卻咬死了自己沒有殺人。
而那些繩索和膠帶,也的確不能證明他就是兇手,畢竟現場沒有留下指紋和足跡之類的物證。
也沒在郭宏義那裏搜到女孩被盜的物品。
最關鍵的是,郭宏義自己不承認,沒有口供。
案子就卡在這了......
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
一般見到這樣的鐵證,兇手早就該心理防線崩潰了啊。
他為什麼不承認呢?
夏安冥思苦想,然後使用犯罪心理學的心理側寫技巧來思考。
假如我是那個殺人犯,我為什麼會這麼做呢?
突然。
他腦中靈光一閃。
猛地從座位上站起來。
“兇手不是郭宏義,而是另有其人,這個人想要栽贓嫁禍給郭宏義,治他於死地!”
這話一出口,在場的眾人全都看向了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