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坐忘五重
花非花仔仔細細地打量着秦淮,眼裏放電似的道:
“怪不得姜秀會屁顛屁顛地來巴結你。”
寧久微對於這個結果也感到意外,說道:“小師弟,你有這麼厲害的爹,為什麼要留在玉龍山受人排擠呢?韓大師好歹也是輪海境的符文大師,依你的脾性,這種紈絝二代不正好符合你的追求?”
“……”
越說越離譜。
秦淮搖頭嘆息道:“第一,這都是他認為的,我怎麼可能會突然多一個爹呢?第二,現在韓府都被抄了,韓大師是否被抓尚未可知。就算我是他的私生子,我的未來依舊是一片黑暗啊。”
言罷,就準備抹鼻涕眼淚了。
“不行!絕對不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小師弟,四師妹,我們回三聖山,只能請祖師爺出山了。”
寧久微一聽,不住點頭道:“有道理,我同意。”
這貨臉變得真快,之前說什麼也不願意回三聖山,現在倒好,為了自己的發財大計,就妥協了。
“不過……祖師爺未必願意為了這點小事得罪朝廷,估計他老人家都不認識小師弟。”花非花無奈地道。
“……你怎麼說一套又一套的?”寧久微皺眉道。
“我實事求是啊。”花非花道。
“先不回去。”
秦淮摸着下巴沉思道。
按照當前遊戲的設定,如果祖師爺徐道陵是一切傳承任務和啟天之事的觸發者的話,那麼這一切事件也才剛剛開始。
當初玩遊戲的時候,秦淮去了徐道陵的閉關密室,才接到的五域挑戰任務。
但如今,劇情似乎有所變化。
觸發點從師父陳之平去世,到李劍鋒挑戰,剛好引起了藥鋪園王允的覬覦,徐道陵出山!
之前練三個滿級號,徐道陵都處於閉關狀態。
換句話說,這可能不是五域挑戰了,而是關乎啟天和傳承的任務!
“你該不會是打算去救你爹吧?”花非花不敢相信地道。
“有人會去救。”秦淮不着急地道。
“誰?”
寧久微和花非花同時出聲問道。
“韓大師的關係人脈,比你我強得多。據我所知,南荒劍神秦九招就是他的朋友之一。”秦淮說道。
“……”
二人露出驚訝之色。
這南荒劍神和韓大千,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麼可能會是朋友。
秦淮繼續道:“我只是猜測,他還有很多別的朋友,我們先觀察幾天,看看情況再說。”
花非花和寧久微點點頭,說道:“有道理。”
秦淮和寧久微沒有在萬寶閣逗留太久。
花非花因為怕被連累,便將韓府被抄的事,告知了東家,然後關門歇業。
……
花非花見師弟師妹依舊住城東一帶,心中愧疚,本想安排更好的客棧,卻被秦淮拒絕了。
在城裏反而不利於修鍊和登錄。
回到破敗的院落。
秦淮取出啟天匕首劍研究了好一陣子,也沒什麼新的發現,又塞了回去。
這次回三聖山,找祖師爺徐道陵問問吧。
他是滿級NPC,應該對此物非常清楚。
眼下,還是趕緊處理一下韓府的事情。
秦淮調出出了登錄菜單,看了一眼界面,還需要休息一下才能進行下一次的登錄,無奈之下,只好切換到傳承界面。
傳承點:5。
“兌換坐忘功。”
秦淮盤膝而坐,丹田氣海開始充盈了起來。
感受着泉眼似的元氣噴發,秦淮心中暗喜:“靠傳承修鍊和提升,真就是暢通無阻?”
丹田氣海很快達到飽和。
咔。
一聲脆響。
丹田氣海壁突破,更強大的元氣破殼而出。
秦淮悶哼一聲,新的丹田氣海壁形成,比之前更大了一圈。
“坐忘功第四重。”
秦淮感覺到血液一同躁動了起來,興奮地道:“兌換坐忘功。”
又消耗2點傳承,淡淡的光華,迅速補充道丹田氣海之中。
泉眼比之前更加洶湧,大量的元氣,不斷填充着丹田氣海。
突然……
丹田氣海忽然收縮,範圍變小。
那些元氣受到擠壓之後,大量的雜質被擠了出去。
順着奇經八脈,毛細血孔,一一排出體外,頭頂冒着熱氣,渾身是汗。
渾身漸漸有了一股臭味。
“真元?!”
秦淮大喜。
這是元氣形成真元的過程。
修行者通過感受天地元氣,將其收攏于丹田氣海之中,這只是最初的元氣,將元氣進一步提純,達到真元的狀態,便是名副其實的真元境。
真元比起元氣更加霸道,威力強大。
最重要的是——真元可以凝結成罡。
所有修行者能否成為高手,都將在真元這一境界得到挖掘和體現。
“呼……”
秦淮呼出一口氣,丹田氣海停止運轉。
“坐忘功第五重。”
這種感覺非常美妙。
如果能有更多的傳承點,秦淮會不斷地提升下去。
可惜現在只剩下1點傳承了,想了想,秦淮將最後1點,兌換了劍法感悟。
趁熱打鐵。
“兌換劍法感悟。”
與上次不同的是。
秦淮的意識沒有之前那麼空明,而是眼前像是出現了一個人影,在不斷地揮劍。
之前是基礎的用劍技法,而這次則是更為成熟的用劍之道。
“劍術之道,全憑乎神。神足而道成。煉精化氣,鍊氣化神,煉神成道,劍神合一,是近道矣。”
“習得形劍成於外,則劍氣備於內……”
“斬七情、斷六欲而絕淫根;破異術,滅妖通以除惡黨。”
一句句劍法口訣,自動地刻在了秦淮的腦海之中。
時間過的飛快。
當夜幕降臨時。
秦淮壓根沒意識到,自他進入劍法的領悟狀態,全身再次出現了點點星光圍繞的場面。
寧久微覺察到了這一動靜,沒有推門而入,也沒有打擾,而是一躍上了房頂,將佩劍插在瓦礫之上。
月光如水。
打在她單薄的身上。
寧久微看着天上的皎潔的月光,又看向四周,默默選擇為其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