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五代軍事

105 五代軍事

五代兵制

中國唐朝滅亡后的50多年間,繼唐末藩鎮之亂,封建割據轉趨嚴重,朝代更迭頻繁,中原地區先後建立了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和後周五代,同時南方和其他地區還有分別割據一方的很多政權,主要有吳、南唐、吳越、楚、閩、南漢、前蜀、后蜀、荊南、北漢十國,史稱五代十國。在這一時期,“兵驕則逐帥,帥強則叛上”(《新唐書·兵志》),軍事制度混亂。但總的來說,也是一個承前啟後的階段。

1、軍事統帥機構

五代初,還未形成一個全國性的最高軍事統帥機構,帝王都是依靠自己私人的親兵(牙兵或衙兵)奪取政權的。後唐設“判六軍諸衛事”,後晉設“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後周又增設“殿前都點檢”。五代後期,樞密使開始主管軍政。

樞密院的長官稱樞密使,最早是唐代宗永泰元年(公元765年),當時是以宦官為內樞密院使,負責呈遞大臣的奏章和傳遞軍情,傳達皇帝的旨意。

後梁開平元年(公元907年),朱溫改樞密院為崇政院,職責與唐代同。

後唐同光元年(公元923年),李存勖改又改崇政院為樞密院,設樞密使、副使、判官等,職責範圍擴大,成為全國最高軍事機構。軍隊出征,另設招討使、都統、都部署、行營都指揮使等統兵官。

2、中央禁軍

五代初期,繼承唐制,禁軍的主力大體為禁衛六軍。六軍又分左、右,實為十二軍。它們往往冠以龍虎、羽林、神武等名號。根據皇帝的旨意,名號可以隨時改易。後晉時,六軍諸衛完全廢除,成了虛職。

五代中期時的禁軍,主力為侍衛親軍。侍衛親軍的首長是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全稱為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下分為侍衛馬軍與侍衛步軍,各有都指揮使、都虞侯。

儘管侍衛親軍的名號出現較早,真正大行於世的是在後唐明宗明。後唐在以捧聖、嚴衛兩大主力的侍衛親軍體系中,還有控鶴、突陣、夾馬、散指揮、內直、內殿直、奉德等軍。

後唐末帝又對侍衛馬、步軍的軍號改動,“改捧聖馬軍為彰聖左右軍,嚴衛步軍為寧衛左右軍。”彰聖與嚴衛遂取代捧聖與嚴衛,成為侍衛親軍的主要軍號。

後晉時,石敬瑭又對侍衛親軍制度重加調整,即以原後唐並不顯赫的護聖、奉**號為名,將其所轄的原河東元從部隊作為基礎,補充其他力量,組建本朝的侍衛親軍,侍衛親軍中的馬、步軍分別改為護聖與奉國,正式取代後唐末帝時的彰聖與嚴衛兩軍。另外還有興順、弩手、宗順、廣銳、威順、忠衛、控鶴、歸捷等軍。

後漢時,其侍衛親軍制度繼承前代,仍以護聖、奉國為軍號。殿前又設殿前都部署,其下除諸班、直、控鶴軍,還設小底軍。

後周時,郭威改侍衛馬、步軍分別為龍捷、虎捷。另外,在沿襲後漢部分軍號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新的軍號,其中重要的有效順、懷恩、懷德等。至世宗時,鑒於禁軍戰鬥力不強,銳意整頓,淘汰老弱,從各地招募壯士,加強中央,削弱地方,逐漸扭轉唐末以來方鎮尾大不掉的局面。

禁軍系統中,除了侍衛親軍外,還有殿前軍。但殿前軍一直弱小,高平之戰,侍衛親軍臨陣脫逃,而殿前軍是役中奮勇當先,因而使後周世宗意識到侍衛親軍需要整頓,而殿前軍受到他重視。

後周世宗將散員、散指揮使、內殿直、散都頭、鐵騎、控鶴等軍,一併編入殿前軍,稱為殿前諸班。又“召募天下豪傑,不以草澤為阻,進於闕下,躬親試閱,選武藝超絕及有身手者,分署為殿前諸班。”這無疑壯大了殿前軍的實力,殿前軍一舉與侍衛親軍並駕齊驅,但此時殿前都指揮使地位仍不及侍衛親衛都指揮使。

顯德三年,殿前都檢點一職的設立,使得殿前軍的地位卓然而凌駕於侍衛親軍之上,雖兵力不及侍衛親軍,但精銳程度有過之而不及,並且深得柴榮信任。趙匡胤也正是因此,登上了九五之尊。

3、牙兵

一般城池,最外的大城叫羅城,第二層叫子城,最核心的一般是節度使的府衙或者居處,稱之為牙城。牙兵最初就是用來守衛牙城的士卒,即宿衛牙城與保衛節帥的,當然是心腹爪牙軍隊。

從皇帝到各級軍帥都有自己的親軍與牙軍(除非史書上有明確的區劃,否則很難區分親軍與牙軍,他們作用相同,又相互制衡),他們屬有私兵性質,待遇極高。皇帝、將帥與他們這些親軍關係親密,不僅用他們宿衛帳前,也用他們來控制其他軍隊。

割據淮南的楊行密,“初,行密有銳士五千,衣以黑繒黑甲,號‘黑雲都’。又並盱眙、曲溪三屯,籍其士為‘黃頭軍’,以李神福為左右黃頭都尉,兵銳甚。”另外,楊行密還有黑雲長劍、銀槍都等牙軍。

朱溫鎮汴時,“選富家子有材力者,置之帳下,號曰‘廳子都’”,“宣武廳子都,尤勇悍,其弩張一大機,則十二小機皆,用連珠大箭,無遠不及,晉人極畏此。文士戲呼為急龍車。”

唐末兗州節度使朱瑾,“募驍勇數百人,點雙雁於其頰,立為‘雁子都’”。朱溫聽說了,亦選數百人,別為一軍,號為“落雁都”,針鋒相對。

前蜀王建,置有親騎軍、威信都、決勝都、決雲都。

李克用有“橫衝都”,還有“義兒軍”——唐末收養子成風,軍閥選驍勇善戰之輩,呼其為兒,以示寵幸,令其為己賣命。養子當上皇帝的,也非個案。

李存勖的親軍稱“帳前銀槍都”。

後梁魏博節度使楊師厚“專割財賦,置銀槍效節軍,凡數千人,皆選鏑驍銳,縱恣豢養,復故時牙軍之態”(《舊五代史·楊師厚傳》)。魏博一鎮的牙兵,甚至一度影響到人心向背與皇帝廢立。

但,武夫為部下牙兵反噬也不在少數。

4、方鎮兵

這裏的方鎮兵,指的是京師以外的,不受皇帝直接控制的武裝力量。包括地位將帥的牙軍、親軍及受節帥控制的外鎮兵。

五代沿襲唐制,地方分州縣兩級,州兵一般由防禦使、團練使、刺史或者節度使統帥。州長官或節度使設置親軍、牙軍,以為私兵。外鎮兵以治安防衛為其本職,是藩鎮節帥控制管區的有力工具,這些軍隊的主將稱為鎮將,由節度使直接任命,甚至常常干涉地方民政,但也常常承擔外出作戰等軍事任務。

後梁在一州或數州設置節度使,稱為“某某軍”,共任命50餘名節度使,掌管轄區內的軍、政、財大權,而州縣無權干涉。方鎮截留賦稅、自辟官屬、圖謀作亂的現象,愈演愈烈。後唐、後晉、後漢大致相同。

但總的來說,五代時的藩鎮實力,經過累朝削弱,實力越來越弱,至後周整頓禁軍,募集驍勇之輩充實禁軍,削減地方將帥干涉行政、民政權力,再禁藩鎮私造兵器,才出現根本轉變。

這是一種強幹弱枝政策,在五代末年,地方藩鎮已經無力與中央抗衡,這也為宋朝立國及掃滅諸國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5、鄉兵

五代有時還徵集在鄉丁壯為兵,是為鄉兵。後晉開運元年(944)令諸道、州、府、縣點集鄉兵,規定7家稅戶共出1兵,兵杖器械共力營之,並以“武定軍”為號,后改“天威軍”,但因鄉民不嫻軍旅,教閱無效,不久“放散”。與此同時,黃河沿岸鄉民,也自備兵械,各隨其鄉,團結為社,以衛鄉里。

南方吳國武義元年(919)征其鄉兵,教習戰守,稱為“團結民兵”(《十國春秋·吳二》),但為時很短,其中也有強令出錢或繳納實物代役的情況,這事實上是由一種兵役演變成為一種軍賦。

南唐鄉兵名目繁多,漁民組成的鄉兵,稱“凌波軍”;贅婿、佣奴組成的叫“義勇軍”;亡命徒、無賴組成的叫“自在軍”。

6、軍隊的編製

軍隊主要是步兵,其次是馬軍(騎兵),江南地區也重視建置水軍。五代時,戰爭頻繁,軍隊體制混亂,一個都指揮使下少者數百人,多者近萬人。至後周時,逐漸形成廂、軍、營(指揮)、都的序列。其中:

都為100人,統兵官稱為都頭

營為基本單位,統兵官為指揮使,下轄5都,約500人,

軍轄5營,統兵官為軍都指揮使或都虞侯,又稱軍主,約2500人。

廂為最高建制單位,統兵官為軍都指揮使下轄10軍,又稱廂主,約25000人。

但實際上,並不完全如此。

7、兵役制度

五代主要實行募兵制。凡招募士兵,“先度人才,次閱走躍,試瞻視,然後黵面,賜以緡錢、衣履而隸諸籍”(《宋史·兵志》)。為了標明隸屬關係,防止逃亡,對應募士兵,“皆文其面,以記軍號”(《資治通監》卷二六六),有的在其控制境內強迫差點。如幽州劉仁恭規定,凡男子年15歲以上,70歲以下,全黥“定霸都”(《舊五代史·劉守光傳》)。士兵一旦刺面,終身受辱。此時期軍法極嚴酷。後梁太祖曾規定:“凡將校有戰沒者,所部兵悉斬之,謂之拔隊斬。”(《文獻通考》卷一五二)為了籠絡軍心,有的帝王對驕兵悍將又十分姑息縱容。

五代時,除經常的龐大軍費開支外,軍將為驅使部下賣命,對士兵的賞賜很多。後漢高祖劉知遠悉出後宮所有以勞軍。養軍耗費極大,相沿成習,成為各代的沉重負擔。監於“百戶農戶,未能贍一甲士”,“府庫蓄積,四方貢獻,贍軍之外,鮮有贏餘”(《五代會要》卷十二),而軍隊驕悍,紀律鬆弛,打起仗來往往潰敗等情況。

後周世宗柴榮決計整頓軍隊。於顯德元年(954)在高平之戰險遭失敗后,先斬不戰先潰的右軍主將以下70餘軍吏,使“驕將惰卒始有所懼”(《資冶通監·後周紀二》);又選諸軍精銳者升為上軍,羸弱者予以遣散;還挑選各節度使屬下的“驍勇之士”,“以為殿前諸班”,用以削弱地方兵權。“由是士卒精強,近代無比,征伐四方,所向皆捷”(《資治通監》卷二九二)。這也為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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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末年風雲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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