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如果要恨的話,對象不應該是我

第六十七章:如果要恨的話,對象不應該是我

——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不就是你嗎?

加藤冷冷的看着他,說出這樣的話。

恍惚間,彷彿回到了十年前的那個夜晚……

可渚清月,並非是什麼容易沉溺過去,沉迷回憶的人。

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思緒,將注意力,集中在如今的加藤身上——

“現在,明天、後天……任意一個時間,交給我。”

沒有任何多餘的話語。

只是冷漠的說出了,自己從前面對所有,被開除學員時,都會用上的台詞。

說著,他已經拿出了那張,事先早已準備好的“退校屆”。

看着這一幕,加藤沒有任何多餘的反抗,只是臉上浮現出輕蔑的笑容,毫不在意的說道:

“對我而言,這是遲早的事情吧?”

“……”

“政治家的兒子長大后是政治家,醫生的兒子長大后是醫生……罪犯的兒子長大后,也會成為罪犯繼續下去……多麼諷刺!”

“……”

渚清月依舊沉默。

只是他看着加藤,像是在打量一般,半響后,說出了一句讓對方神情一滯的話語——

“是你自己,錯誤的決定了自己的人生。”

話落。

加藤並未緩過神來。

但渚清月卻接着,繼續說道:

“政治家的兒子長大后是政治家,醫生的兒子長大后是醫生……在霓虹社會中,這是理所當然的。”

“可罪犯的兒子長大后,不一定會成為罪犯。”

“你父親被捕的原因根本原因,是因為《暴力團對策法》的推行。”

“為了殺雞儆猴,杉崗會慘遭覆滅……要知道,從前可是警察與暴力團,互相協助、幫扶,和諧共處的美好時代。”

“所以……”

“如果要恨的話,就恨助力推行《暴力團對策法》的……警察廳官房長吧。”

說出這樣的話……

聽上去,完全不像是警察的模樣。

可臉上絲毫未變的情緒,依舊是那毫無波瀾起伏的狀態,說明不可能有人假扮了“渚清月”。

為什麼?

加藤心中,浮現出千萬不解的情緒。

他審視着自己,拷問着自己,一切是否的確如對方所言那般。

細細回想……

似乎,父親被逮捕入獄的那年,的確是《暴力團對策法》最初試行的時候。

但是在那之前,也發生過一件事。

難不成是巧合嗎?

心裏不免有些失笑,怎麼會有那麼巧合的事發生?

可是,方才的那番話,的確成功影響到了自己的思緒,以至於自身不由控制的,陷入自我懷疑的深淵。

嗒、嗒嗒……

嗒……

腳步聲逐漸逼近,清晰得彷彿就在耳旁一樣。

因此拉回思緒的加藤,本能抬頭看向來人,張口似乎想要說些什麼。

亦或是……

追問什麼。

可,還沒等到他將自己,已然準備好的腹稿脫口而出。

對方接下來的一席話,徹底打亂了原本的步調。

“現在,明天、後天……任意一個時間,交給我。”

那句話,被重複了一遍。

面對近在咫尺的退校屆,以及對方冰冷得,猶如命令的一般的話語,加藤沒有拒絕。

也無法選擇拒絕。

只好,接過了那張,遞到自己面前的退校屆。

然後問道:

“……會有警察來帶走我吧?”

畢竟,犯下了“盜竊罪”。

“這是理所當然的。”

渚清月沒有否認,“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判十年以下徒刑,或50萬日元以下罰金。不過,若是取得對方諒解,就有不被起訴的可能。”

這樣的話語,似乎夾雜着某種暗示。

加藤很快明了。

可是,還不等他開口說出道謝的話語,對方就已轉身離開了音樂室。

想來……

是不希望從加藤口中,聽見“道謝”的話語。

若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只會讓人覺得諷刺至極。

……

離開音樂室后,渚清月並未前往學員宿舍樓。

這是當然的。

深夜,大家都仍在熟睡之際,哪怕做出歸還被盜竊物的舉動,也是十分不合常理的。

只是比起回到教官宿舍樓,渚清月更喜歡教官室。

狹窄的地方,不會有着太過空曠的空間,讓人有一種無處呻吟的恐懼。

彷彿烏龜或是蝸牛般。

只要有着那一小方天地,就足以讓自己安心。

嗒嗒、嗒嗒……

嗒嗒……

嗒……

整棟教學樓,異常靜謐,導致發出的腳步聲格外響亮。

所幸,這樣的聲音並不會驚擾其他人。

否則就罪過了。

輕車熟路的前行着,來到熟悉的,屬於自己的教官室。

打開橘黃色的暖調枱燈。

光,一下子充盈房間,不再顯得沉寂。

來到辦公桌前坐下。

打開一旁的抽屜,從裏面取出了一張,原本背扣着照片。

照片已經褪色,有些泛黃。

畫面中的幾名男子,有的面容早已模糊,似乎是受到了歲月殘忍的侵蝕。

可細看發現,背景與警察學校毫無關聯。

遠處的建築物……

倒像是那棟建成后,似乎就沒有再改變過的“警視廳”大樓。

除去上了年紀的中年男人,以及五官與如今的渚清月,神似的那名男子外,只餘下一名身穿着警察制服。

模樣看上去,不過二十齣頭。

身材些許瘦弱。

他毫無逃避的直視鏡頭,燦爛的笑着。

眼中充滿對於未來的美好嚮往,以及憧憬。

沒想到,竟成了最初時,穿着警察制服前往搜查一課報道的後輩,最後一張照片……

心中沒有任何的感嘆,只是默默注視着。

任由着照片上殘存的記憶,將自己拉回遙遠的十年前——

彼時的渚清月,早已有了“搜查一課王牌”的稱謂。

作為剛參加完警署實習的他,被分配到了自己手下,作為臨時搭檔存在。

刑警,通常都是兩人一組行動。

雖有着出色能力,卻很難團隊協作,與其他人保持同樣步調的他,身邊的搭檔換了一個又一個……明明是“一課王牌”,可看上去,更像是“瘟神”。

不過,對於渚清月而言,倒也沒有什麼不好。

可面對上級的命令,他也只好勉強點頭同意。

要知道,警察組織是階級社會……

退出,或是順從。

只能二選一。

因為有着加入警察組織的目的,所以……非到萬不得已的時候,絕對不可能選擇退出。

可自己早已習慣了獨立完成任務。

其他人……

沒有不相上下的能力,只會成為拖後腿的存在。

他一直都是這樣認為的。

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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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之警察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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