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壺第四十

投壺第四十

投壺之禮,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執壺。主人請曰: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賓曰:子有旨酒嘉肴,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曰: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固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賓再拜受,主人般還,曰:辟。主人阼階上拜送,賓般還,曰:辟。已拜,受矢,進即兩楹間,退反位,揖賓就筵。

司射進度壺,間以二矢半,反位,設中,東面,執八興。

請賓曰:順投為入,比投不釋,勝飲不勝者,正爵既行,請為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既立,請慶多馬。請主人亦如之。

命弦者曰:請奏《狸首》,間若一。大師曰:諾。

左右告矢具,請拾投。有入者,則司射坐而釋一焉。賓黨於右,主黨於左。

卒投,司射執曰:左右卒投,請數。二為純,一純以取,一為奇。遂以奇告曰:某賢於某若干純。奇則曰奇,鈞則曰左右鈞。

命酌曰:請行觴曰:諾。當飲者皆跪奉觴,曰:養。

正爵既行,請立馬。馬各直其。一馬從二馬,以慶。慶禮曰:三馬既備,請慶多馬。賓主皆曰:諾。正爵既行,請徹馬。

多少視其坐。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長尺二寸。壺,頸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徑二寸半,容斗五升。壺中實小豆焉,為其矢之躍而出也。壺去席二矢半。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魯令弟子辭曰:毋無,毋敖,毋亻背立,毋逾言,亻背立逾言,有常爵。薛令弟子辭曰:毋無,毋敖,毋亻背立,毋逾言。若是者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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