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簡單的美好
“你為什麼這樣傻?”方明湘再也忍不住心裏的激蕩,紅着眼問道。“就算沒有你,也照樣有人干,你這麼拚命幹什麼?”
這個男人又不是初出茅廬的傻瓜,他能在短短几年時間裏,就創業成功,不管智商還是情商,都應該不低。
可是他為什麼要干這樣的傻事?
方明湘自認為已經非常理智了,可以親眼看到他受傷,這對她的刺激還是非常大。
原先對他一直揮之不去的怨恨,也一下子消失了,只剩下難以言述的心疼。
“只是磨破點皮而已,沒事的。”謝國興見她難過,反而安慰她:“這些年我沒在你身邊,讓你吃了很多苦,我希望能多干一點活,把欠你補起來——”
如果說第一次來方明湘家,他使了苦肉計,那是怕方爸爸方媽媽不肯接受自己。
現在他們都承認了自己的身份,根本沒必要再這樣做,他剛才拚命挑磚,是真的想為她家裏做點什麼?
方明湘在誤以為自己犧牲后,這些年依然沒有嫁人,明顯是放不下自己。
如果這次彼此沒有碰上,萬一她想不開,一輩子沒有結婚,那自己的罪過就大了。
他總覺得自己需要做些什麼,才能贖這些年欠她的債。
抱着這樣的心思,他才顧不得肩上火辣辣的疼,做出這種自虐式的行為。
對他來說,肉體傳來鮮明的痛,反而讓他的心裏好受了些。
“跟我回去,我給你擦點葯。”方明湘此時所有的心思,全放在了他受傷的肩上,哪裏會去分析他這樣做的原因,拖着他回下面那個臨時的家。
進屋后,打來一盆水,讓他先清洗一下,然後去哥哥那裏拿了活絡油,準備給他活活血。
“怎麼了?”方媽媽在屋裏準備下午的點心,看到兩人匆匆回來,臉色有些不對,走過來擔心地問。
“沒事。”謝國興笑着回答。
“還說沒事,肩都磨出血來了。”方明湘惡狠狠地罵了一句。
現在沒有外人,她很想伸手給謝國興幾個爆栗,讓他長長記性,別再這樣不愛惜自己的身體。
“啊?”方媽媽吃驚地叫道。“怎麼會搞成這樣的?”
又瞪了女兒一眼,怪她跟謝國興說話時,語氣這麼重。
“還不是他逞英雄?”方明湘氣呼呼地罵道。“這麼大一個人了,還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盡逞強。”
看他脫了襯衫,彎腰小心用清水把肩上沖乾淨,拿來一塊乾淨的軟布,抹乾上面的水。
讓他在椅子上坐下來,自己站在他的身後,小心在肩上倒了一些活絡油,準備把他推拿一下。
謝國興望着她兇巴巴的樣子,內心卻越來越柔軟,怕她看到了自己開心的表情生氣,所以繃著臉,不敢露出笑容。
“你不是一起去了嗎?怎麼不看着點他?他挑得這麼重,為什麼不攔住?”方媽媽卻不滿意女兒的態度,反而怪她沒有照顧好謝國興。
方明湘見媽媽亂怪人,沉着臉不出聲,手裏的力度卻無意識地重了些,剛好碰到磨破皮的地方,謝國興疼得嘶地叫了一聲。
“你不能輕點啊!”方媽媽氣得在女兒的胳膊上拍了一下。
“沒事,我不疼。”謝國興見因為自己的原因,害方明湘被她媽媽罵,連忙回了一句。
方明湘這才知道自己用力重了一點,放緩了力氣。
這活絡油對這種輕微的勞損,效果真的出奇地好,謝國興肩上除了出血的部位,皮膚還有點怕人之外,其它紅腫充血部位,都恢復得差不多了。
“好了。”方明湘習慣地在他背上拍了一下,讓他站起來穿好衣服。
“國興啊,你是做生意的大老闆,這些粗活,就別去幹了。”方媽媽怕他又要找事干,連忙勸說道。
“好。”謝國興現在衝動過了,也不再硬着頭皮去幹活。“那有沒有其它事,需要我去做?”
既然來了,坐在家裏喝茶總歸不好。
“那你和明湘去把地里的白菜割了,到時挑回家腌鹹菜。”方媽媽想了想,說道。
以前農村沒錢買菜吃,一般會在春夏準備大量的乾菜和鹹菜。
春天芥菜成熟了,割回來放幾天,把水份脫掉一點,然後洗乾淨晾乾,切碎後放到鍋里,加鹽不停地揉搓,直到芥菜汁都被揉出來,再裝進罈子裏,用力壓緊。
一般半個月後,就可以食用了。
農村最簡單的吃法,就是在煮飯時直接放到飯架上蒸,只須拿半碗芥菜,加點水就行。
如果腌製得好,還是很鮮美的。
像方明湘家,一般會切些絲瓜、蒲瓜一起蒸,吃時加點味精,味道也算不錯了。
如果能去竹園挖點扁筍一起蒸或者炒,那才算得上美味。
不過這樣腌好的芥菜不耐放,最多一個月就會長開始發霉,有經驗的家庭主婦,就會及時把罈子裏的芥菜全部挖出來,拿到竹匾里晒乾,再裝進罈子裏,這樣可以放好幾年都不壞。
那些放得久的,顏色會變得漆黑漆黑,虞城這邊一般叫霉乾菜,用來蒸五花肉吃味道非常贊。
至於腌白菜,只要晾幾天後,放進大缸里,一層菜加一點鹽,用腳踩出白菜汁,再加菜加鹽繼續踩,直到全部踩好。
然後在菜上面壓上幾塊幾十斤的大石頭,防止踩緊的菜浮上來。
為了防止菜沒踩透,一般會連續踩三天,才算徹底完成。
“還是我去吧!”方明湘望了謝國興一眼,不想讓她去遭這份罪。
“兩人一起去,割得快一點。”謝國興不同意。
見他躍躍欲試的模樣,方明湘非常無語,只能找了件哥哥乾淨的舊衣服讓他穿上,拿了兩把鐮刀一起出發。
菜地離他們家有點遠,在村子西邊的一座小山腳下。
兩人戴着草帽,一起走在田間小路上。
八月的太陽依然曬得人全身發燙,好在這邊路上到處都是樹,遮陰的地方不少,這才好受了些。
“明湘——”走在後面的謝國興突然叫了一聲。
“幹嘛?”方明湘轉頭望了他一眼,狐疑地問道。
“沒什麼,就是想叫叫你。”謝國興臉上露出笑容,陽光又清爽。
一個人時,他會經常拿出方明湘寫給自己的信,一遍又一遍地看。
每次看到最後面,她的署名那裏,他就會默默念一遍她的名字。
念得多了,總感覺她就在自己身邊。
只是這種私下的念叨,哪裏及得上現在這樣,當面叫出來,給人帶來的滿足感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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