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多情雁,薄情人(1)
——雁飛東南人歸去,去時寒風任東南。
1.
江湖中的人,幾乎沒有人不知道“踏雪無痕穿雲雁”周尋的名號,只是見過他的人卻很少。
只道他年歲不大,輕功卻是天下第一,名聲雖大,為人卻是謙遜有禮。
他從不會拒絕別人的請求,只要是他能幫的,他一定會幫,不能幫的也一定會去試一試。
是否他本就不會拒絕呢?
在這窮鄉僻壤的地方,能有一間像樣的客棧實在不容易。
而此間就是那個像樣的客棧。
門前的挑起的錦旆已破了一個洞,在風中左右擺動着,錦旆上的字早已模糊不清。
客棧角落中,坐着一個漂亮的少年,看起來只有十幾歲的樣子,只是他那通身的氣質,卻完全不像是孩子。
他膚白細膩,吹彈可破的模樣全然可以媲美世間最美的女子和那出生百日的幼兒。
一雙柳目清秀如畫,一張薄唇輕抿含笑,其中又彷彿帶着一絲淡淡的不屑。
不屑於何?無人可知。
長發由玉冠束起,耳旁垂下兩條辮起來的小辮兒,使他看起來有一股異域人的感覺。
一襲對襟窄袖白色長袍,白的像雪,乾淨不染半點塵埃。襟上金絲銀絲相互穿插環繞綉成的波浪花紋甚是精美。腰間玉帶之上,七七四十九顆耀眼的白中透粉,粉中透白的珍珠更為光彩奪目。
腰畔右側斜插一支白玉簫,左側佩有一柄劍,劍柄之上,掛着一枚翡翠吊墜。
這興許是他身上唯一一樣不是白色的東西。
袖上銀絲環繞,袖口處又覆有一層似是精鋼所制的魚鱗似的裝飾物,將手背隱於其後。
看起來很特殊,也很漂亮。只是很少有人真正猜到那些魚鱗似的東西的用處,看起來就像是士兵鎧甲上的甲片。
他就是周尋,“踏雪無痕穿雲雁”周尋!
誰都不會想到,周尋會是這幅模樣,看起來就像是個束髮之年的孩子。
以周尋的身份,他斷然不會出現在這裏。
可他偏偏出現了。此刻正淡定的飲着杯中清茶。
自然是有人請他來了,用百兩黃金將他從長安請到這裏。
請他的人還沒來,杯中茶卻早已涼了。
周尋微微蹙眉,抬眸望向門外。
天有些陰沉,可還是沒人來。
周尋又倒了一杯茶,熱茶。
茶至唇邊。
門外忽的颳起狂風,風中夾着豆大的雨點兒,肆意飄灑。
茶水入喉,苦澀甘甜。
2.
雨彷彿下的更大了。
風也彷彿颳得更狂了。
枯黃的落葉飛旋着,雨珠子也在飛,就像是冰雹,打在臉上,冰冰涼的,像是刀鋒的溫度,令人心顫。
“朋友何在?”
門外來了人。
一個骨瘦如柴的老人,一手撐着一把油紙傘,另一隻手往前伸着,托着一大疊金葉子。
店中所有人的眼睛幾乎都直了。
唯有周尋,只有周尋還是目不斜視,安靜的品着杯中清茶。
茶香裊裊,清清淡淡,沁人心脾。
很靜。
店內很靜,沒有人敢貿然動手。
老人的手還是伸着,金葉子還在他的手裏。
“朋友何在?”老人又問。
那金葉子就在他手裏,好像只要一拿,就可以輕鬆揣進自己懷裏。
終於有人按捺不住了,而且還不是一個。
三個人,三個看起來很壯的男人。同時起身,同時飛撲了過來。
突然,一道閃電彷彿一下子把天劃開了一個大口子,世間頓亮,亮的讓人睜不開眼睛。與此同時,店內好像也出現了一道光,沒有閃電亮,卻比閃電還快!
快到那三個人還沒有到老人跟前時,老人手中的金葉子便沒了蹤跡,快到那三個人才剛剛踏出三兩步,便丟了性命。
三個頭顱已同時飛了出去,落在雨中,血流滿地。
閃電過去,是雷聲。那一陣悶雷,只躲在濃厚的烏雲后隆隆的響了幾聲,便又靜了下來。
雨安靜的下,風卻停了。
店內恢復黑暗,比一開始更黑,黑到看不清人的臉,也比一開始更靜,靜到可以清晰的聽到鮮血噴涌而出的聲音。
周尋站在桌子旁邊。
他沒有在喝茶,而是用一條潔白的絲帕在拭劍。
拭劍上血。
金葉子在他的桌上,就和老人托進來時一樣。
那三個人當然是他殺得,他一劍殺了那三個貪婪的人,然後又一劍將金葉子挑了過來。動作一氣呵成,快如閃電,不,他明明比閃電還要快的多!
“你來了。”
老人看不清周尋的臉,但他知道,除了“踏雪無痕穿雲雁”,誰的速度會比閃電還快?
“我來了。”
周尋沉靜的看着他的劍。
“穿雲雁果真名不虛傳!”老人笑道。
“你要我做什麼?”
老人斂了笑容,沉聲說道:“去偷一個人,準確來說,是去找一個人。”
“哦!”
周尋不會問是誰,因為他不想多費口舌。請他幫忙的人,一定會說清楚自己究竟想要做什麼的。
3.
“這個人在黑虎嶺上。她是我家老爺的獨生女兒,前幾日被黑虎嶺上的‘胡家三雄’搶到了山上。”老人接著說道。
“嗯。”周尋淡淡應了一聲,“所以,你家老爺出了百兩黃金,為的就是要我把他的寶貝女兒‘偷’回來?”
“的確可以這樣說。”老人點頭。
“嗯。”
“黑虎嶺上只她一個女孩。”
“呵,”周尋輕笑,“你又怎知道?”
“哈哈哈,不光我知道,這黑虎嶺方圓百里,誰人不知,誰人不曉,黑虎嶺上一個女人都沒有。當然,現在有了,有一個。便是我家小姐。”
“哦!”
“我家小姐名喚素蝶。”
“嗯。”
長劍入鞘。
染血的絲帕已被扔在桌上,桌上的金葉子反而不見了。
周尋瞥了那老人一眼,勾唇淺笑,溫潤有禮:“我會儘力的。”
話罷,但見一道鬼魅似的白影已衝出客棧。
風動,人已去。
老人幾乎來不及反應,周尋的人已不見了。
“穿雲雁!穿雲雁!不愧是‘踏雪無痕穿雲雁’!他的輕功,果真是天下第一!”老人長嘆一口氣,感慨着退出了客棧。
離開時,他還是撐着那把油紙傘,只是手中沒了金葉子。
客棧里的人,早已被驚得說不出話來。他們實在沒想到,那個人,那個看起來不起眼的像是富家少爺的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踏雪無痕穿雲雁”!
他究竟長什麼樣子?誰能記起來呢?
沒有人,因為根本沒有人注意他。
這些人突然很後悔,後悔沒有記住“踏雪無痕穿雲雁”周尋的樣子。
可後悔有什麼用呢?
機會已經錯過了,也許再也沒有這等機會了。
人啊,就是這樣,等到沒了機會,才開始後悔,一切都晚了。
雨停了。
道上滿是積水。
周尋靠在樹上,地上的清澈的積水映着他那雙沉靜如水的秀氣的柳目。
他笑了笑,水中的他也在笑。
他抬起頭,看着天。
動作優雅高貴。
天上的烏雲好像在動,是風在帶它們走罷。
他笑,笑的儒雅,笑的溫和。
他可以感受到懷中金葉子的冰涼,也可以感覺到空氣的清新,更能感覺到心情的舒暢。
他合上眸子,深深吸了一口氣,緩聲呢喃道:“天晴了呢。”
天的確晴了。
周尋已躲在樹上,小憩了片刻。
他實在不想做這件事,可他偏做不可。因為他已經答應了人家,並且收了人家的重金。
有些時候,他明明想拒絕,卻不知如何拒絕,想接受,卻不知如何接受。
他習慣了只有順從的生活,以至於他永遠學不會拒絕。
每當有人請求他幫忙時,不管那件事是對是錯,是難是易,周尋也永遠只有一個字——好。
他永遠是一副和和氣氣的樣子,所以他有很多朋友,即便有一些人,根本算不得朋友。但周尋還是會很寬容的稱他們作朋友。
他是個好人,至少在別人眼裏,他就是一個好人。
因為他不會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