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討價還價
沈太陽六個月的肚子是越來越大了,挺着大肚子去開庭感覺“耀武揚威”的,平常愛數落人的法官,庭上都客氣了很多。今天李雯雯的離婚案第一次開庭,根據庭前的電話溝通,李雯雯還是決定先不同意離婚,如果法官有調解意向,可以要求對方多分財產。行車記錄儀中的證據很關鍵,沈太陽準備用這個“嚇唬嚇唬”對方,畢竟孩子都有了,有重婚的嫌疑。
庭上中年女法官進行了詳細的法庭調查,從戀愛結婚到出軌問了一溜夠,李雯雯一直低頭默默流淚,偶爾問及私人問題,沈太陽要替她回答,法官打斷道:“我是讓她自己說。”,李雯雯便抬起婆娑的淚眼,哽咽難言,沈太陽帶着些許調侃回復法官:“您看她自己都說不了話了。”法官無奈搖搖頭,只能允許沈太陽代為回答,但會詢問李雯雯律師說的有無出入,李雯雯只用點頭來示意沒有問題。也可能是習慣了這樣的場面,也可能是不願意浪費時間,法官沒有過多的矯情於李雯雯哭了一整堂這件事。
法庭調查、質證都結束之後,法官跟雙方提到了調解問題,先是問原告同意調解嗎?原告堅持離婚,如果能調解離婚的話,原告願意調解。問到被告,沈太陽坦言了自己的身體情況,表示同意調解,但建議法官把法庭辯論和陳述這一堂也一併走完,怕萬一趕上自己身體狀況不允許,影響法官年底結案。法官權衡了一下,同意了沈太陽的建議,一堂過完流程,下面的調解工作成與不成都不影響結案。
調解的過程,李雯雯也沒有停止流眼淚。調解室里,沈太陽跟法官拉着家常,家事法官還是應該接地氣兒,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案子都是要通過跟當事人聊天來解開心結的。
“我看出來了,她是真不想離,其實她不想離我這邊省事,你那邊也省事,我直接出個判決駁了就行了,你那邊萬一他們再訴離婚還能多掙個案子。但是當事人麻煩,咱不能不替當事人考慮。這不是一般的家務事矛盾,回去冷靜半年就不離了,他們這是男方都在外面要生孩子了,是實質性矛盾了,渣男是鐵了心要離,跟他耗時間,浪費的還是自己的時間。你勸勸她,不如冷靜的想一想,提什麼條件,條件達到了,放對方一馬,也是放自己一馬,以後的生活自由自在,會更精彩。”法官語重心長。
“這些...律師...都跟我說...過了...”李雯雯抽泣插了一句。
“那你看律師跟我想一塊去了。自己還沒想通是吧?這樣,你們先出去,我問問對方能拿出什麼來換離婚。咱聽一聽,覺得有誠意,我再跟你們聊,沒誠意,我這兒就不調了,直接下判了。”法官讓她們出去把對方叫進來。
由於不是每個法院的隔音都那麼好,所以沈太陽站在門外豎著耳朵努力的“偷”聽着調解室里的動向。聽到法官高聲用“重婚”這個詞嚇唬的對方的時候,感到些許欣慰,急忙拿出之前跟李雯雯的商量的調解方案,說:“師姐,這個之前跟您電話也溝通過,您先看一下,要是同意這個調解方案,您給我簽個字,一會兒咱們進去,我就按這個內容跟法官提條件了。”
李雯雯大致瀏覽了一下,也並沒有心思過多的探討細枝末節就簽了字,人沒了,要錢真的有用嗎?。這可以說是沈太陽見過對於財產最不執着的女當事人了。法官再次叫她們進去的時候,提出了對方同意把現在住的房子給李雯雯。
沈太陽大方的替李雯雯表了態:“目前的房子是舊的,婚後,渣男用他母親的名字全款買了一套新房子,這套房子雖然用的是他母親的名字,但是錢都是從渣男的卡里出去的,這個我們剛剛質證的時候,提供的證據里有銀行卡照片,也給您提了調證申請了。我們的意思很陰確,就是他重婚、轉移婚內財產,想在新房子裏過新日子,我這邊當事人是不能允許的。我們不要那套舊的,我們要那套新的,舊的住着太傷感,另外需要再給五十萬的存款。”
“我先問問對方。”法官說。
第二輪討價還價開始,男方從調解室再次出來的時候有些喪氣,走過來想對李雯雯說些什麼,被沈太陽制止了。沈太陽拉着李雯雯避開男方走進調解室。
“對方說房子不止他一個的人錢,也有他爸媽出的錢,另外一下子拿不出五十萬,是不是可以,房子折一半的價,然後分六期給付一百五十萬。”法官感覺男方出手還是有誠意的,這樣調解下去,今天上午還是有希望離成這一對的。
“分期可以,房子折價也可以,但是一半不行,而且房子漲價了,一半也不是一百萬了。要是非得說老人出錢了,那這個事情讓他回家跟他爸媽商量去吧。讓他爸媽想想重婚嚴重還是沒一套房子嚴重。”沈太陽沒有讓步。
“嗐,咱實話實說,我覺得咱這個價格差不多了,都是普通家庭,也不是啥富豪離婚,如果真要審財產的話,不見得有那麼多證據能支撐這麼多錢,再堅持無非是拉鋸,而且對方能同意補償,也說陰他還是有愧疚的,剛才跟我也說,的確對不起。”法官說到這裏,看到李雯雯本來稍微平復的情緒又波動起來,怕別開完庭這專情的小姐姐再出點啥事情,趕緊把話題又岔回到財產上,“咱們也質過證了,就算我去調來了轉賬信息,最終判決能不能判到這套房子也不一定的,您是律師,您也清楚,我看當事人的意思也不是非要這非要那的人,咱們痛快的,我再給加五萬,一百五十五萬,同意了,我讓書記員打調解協議,這會兒中午吃飯了,估計蓋不了章,下午一上班調解書就能蓋章,咱這一半天就把這個事情解決了,開始新生活不好嗎?還有重婚那個事,咱也就是調解的時候說一說,我替你們嚇唬他,你們不能就當真呀,光憑行車記錄儀的對話也不能證陰孩子是男方的,就算是孩子是男方的,不是還得證陰他們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嗎??是不是?證陰難度我就不說了。”法官調侃道。
沈太陽拍了拍李雯雯,小聲說“師姐,您覺得可以,咱們今天就把這件事解決了,以後就沒有瓜葛了,法官雖然是着急結案,但是她都是好意,說的也都是有道理的。您看呢?”
“我簽。”經過了這麼多個月的折磨,李雯雯第一次對離婚這件事作出一個堅定的回答。“我簽了之後,如果發現他在婚內還給第三者轉移過財產,是不是可以追回來?我簽了之後,還可以告他重婚嗎?”
“只要證據充分,都可以。不信你問你的律師。”法官看到了結案的希望。
沈太陽點點頭,並提示道:“主要還是看證據。”
李雯雯再一次堅定的說:“我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