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一章 約法三章

第二卷 第一章 約法三章

呂方勇派人給李耀武報信后,詳細為父親及劉義興等大佬們講解了保靜之戰,兩軍皆是堂堂正正列陣而戰,營田司完勝夏鹽聯軍的經過。

劉義興等人自是對李耀武刮目相看,敬仰敬佩。這也與五代以來,軍中崇尚以強者為尊,實力至上,肉弱強食的道理息息相關。就是剛才,大佬們在牙城內也聽到了外面將士排山倒海般三呼“李使君萬歲!”亦明白李耀武憑着《授田令》已獲得了軍心,無人再可阻擋。

劉義興、趙孟儉、呂楓、左都虞侯郭紹軍、右都虞候朱芝安等軍中大佬皆是人精,見李耀武率軍到來后,忙行禮道:“見過李使君!”

李耀武忙下馬還禮道:“不敢當!不敢當!諸位皆是軍中元老,是耀武的長輩、上峰,莫要折煞我了!”

趙孟儉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李使君切莫自謙,你是我看着成長的,短短三年時間,營田司屯田從零到近萬戶,所取成績豐功偉績,足矣彪炳史冊,尤為難得的是,訓練的屯田將士還能完勝成名的西北強軍,我等心服口服!”

李耀武道:“趙公過譽!我是在趙公您的麾下成長的,一生都是您老的兵!只是忽聞節帥遭遇變故,營田司的兄弟們報仇心切,耀武迫不得已才暫署靈州刺史一職。現已戡亂反正,還需諸位元老出面主持大局!”

劉義興道:“朝廷規定,刺史缺位時,上佐可以署理刺史一職。靈州刺史一職,又歷來由朔方節度使兼任。李使君乃天縱之才,我等心悅誠服願推使君為節度使留後,以早日穩定朔方軍鎮,恢復靈州繁榮!”

三軍大佬一致推舉李耀武為節度使留後。

李耀武按照慣例,三辭三讓后,說道:“承蒙諸公看重,耀武感激不盡。但我有三點意見,諸公要是願意支持我,我才願為留後。”

“那就是約法三章咯,李使君儘管說來,只要不是稱帝建國,我等均會支持。”趙孟儉半真半假的說道。

“不敢,不敢!那耀武就斗膽提了”,李耀武見岳父等人點頭后,說道:“第一是朔方軍必須實行均田制,軍中士卒均予以授田,《授田令》必須能得到實行。”

《授田令》是三軍擁護李耀武的根基,自是頭等重要,需堅決實行。

呂楓道:“靈州地廣人稀,授田有利三軍,我等自是不會反對,但三軍皆去河西屯田,只怕州城兵力空虛,而靈州城四通八達,又四面具是敵人。”

“就是就是,呂公所說正是我等所慮。”劉義興道。

李耀武解釋道:“州城兵力不足,可以再由各地輪流派兵前來駐守。”

眾人聽聞也都表示同意。

“第二,就是必須繼續堅持營田司的收胡屯牧之政策。大軍前往河西屯田后,必能震懾河西,羌人投靠者定會大增。為了進一步管理河西,要求新設興州、定州兩州,興州下轄保靜、懷遠兩縣,州治懷遠縣,改定遠軍為定州,再將節度使駐地搬遷至懷遠縣。”

大佬們聽到新設兩州,都是滿面笑容,再加上鹽州刺史的位置,一下子空出來了三個刺史位置,個個都是眉開眼笑,認為年輕人還是頗有水平,這必須要支持,但一聽到軍府搬遷至懷遠縣時,就一下子不能淡定了。

自大唐武德元年(618年),設靈州總管府,后又改都督府、朔方節度使,駐地可一直在回樂縣,至今已有三百餘年了。回樂縣交通便利,南下關中,北上河套,東至夏綏,西通河西,系咽喉之地,大佬們對回樂縣城已有深厚的感情,一下子將軍府搬遷至懷遠,確是難以接受,個個沉默不語。

呂楓站了起來,說道:“我支持李使君。諸公想一想,因屯田授田的影響,河西軍隊數量現已超過靈州城,現靈州城的軍隊,還有部分要授田至河西。以後河西大軍雲集,軍府改駐懷遠,也確實容易管理諸軍,也更容易推行收胡屯牧。”

“軍府與大軍遷徙至河西后,那維護河西商路的力量必定有所減退。而朝廷對朔方鎮維護商路可是寄予厚望。”劉義興說道。

“朔方鎮要想變得強大,必須重心北移至河西,開發一望無際、土地肥沃、水草茂密的西部平原,將來才能一雪今日定難軍之恥,他日才會不亡於四周強敵之手。只有朔方軍進一步變強變大后,未來才可以更好的維護商路,諸公仔細想想,是也不是。商路盡量統籌兼顧,但不能本末倒置。”李耀武語氣堅定,不容置疑的說道。

“李使君果然是少年英才,能如此高瞻遠矚,分清主次,老朽佩服的五體投地,我完全同意李使君的意見,今後誰要是反對李使君,或者是陽奉陰違,便是與我趙某人過不去。”趙孟儉說道。

左都虞侯郭紹軍道:“趙公,我也同意,且聽李使君所說的第三條呢。”

李耀武道:“第三條,便是在朔方鎮實行衛所制,改營田司為衛所。”

“何為衛所制?”呂楓饒有興趣的問道。

為適應三軍屯田,方便管理各軍,並進一步發揮三軍戰鬥的積極性,李耀武在率軍進城的時候,反覆思量,決定將原時空大明洪武帝創立的衛所制借來一用。

如果說授田令為均田制的加強版,那麼衛所制便是府兵制的加強版。

“衛所制便是參照府兵制,以方便管理屯田各軍。在軍鎮的各屯田之地及軍事要地,設立衛所。一般以5600人為1衛,設指揮使等官;每衛下轄前後左右中5個千戶所,以1120人為1個千戶所,設千戶等官;千戶下轄10個百戶所,以112人為1個百戶所,設百戶等官;每百戶轄兩總旗,總旗相當於隊,各總旗56人(含總旗1人),總旗下轄5小旗,小旗相當於伙,每小旗11人(含小旗1人)。”

“衛所長官為指揮使1人,副長官為指揮同知2人;屬員有指揮僉事4人;各衛設鎮撫司鎮撫2人,北鎮撫司主刑名、軍紀、偵察等,南鎮撫司主考功、民事、屯田生產等。”

“衛所大部分軍隊平時在各地屯田耕種,稱為屯軍,少部分駐守操練,稱為旗軍,定期輪換。”

“衛所中授予軍士的土地,只需軍戶有丁服兵役則可為永業田。同樣,立有軍功的將士,按功勛累計,可以授予世襲罔替繼承衛所中的百戶、千戶一職。”

大佬們聽聞後代子孫可世襲罔替繼承百戶、千戶,均是兩眼放光,百戶相當於都頭,千戶已高於營指揮使略低于軍指揮使,如果能為子孫後代掙得一個世襲百戶、千戶,那自己這輩子也就值得了。自是滿口同意約法三章內容,要求現在就聯名推薦李耀武為節度使留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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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武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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