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中
江一民這次的準備比之上次,顯然要充分的多,也有邏輯的多。
可以看出謝宇給他做了多少功課,花費了多少心血。
這一番發言下來,江一民抓住了一個關鍵的點,窮人和富人之間的固有印象。
對大家來說,出現這種情況不是常態嗎?
中產階級家裏嬌養的公主,嫁給了城市貧民。也許她對自己的老公沒什麼意見,但天生的優渥環境,讓她養尊處優慣了,她怎麼可能習慣公婆的生活環境?而公主的父母,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跟着一個窮小子去受罪了,他們縱然為了孩子同意了,又怎麼可能心甘情願?
有這樣的衝突簡直是正常的。
而且,江一民的描述也很符合他們的心裏變化。
開始的時候,女孩子條件好脾氣大,男孩子為了愛情做了舔狗,處處忍處處讓,雖然對父母多有抱歉,可還是以老婆為主的。
後來成功了,男孩子就想這是我掙的,我終於可以讓父母昂首挺胸做人,讓他們過好日子了,女孩子卻還是老思想,覺得男孩子必須要讓着自己,覺得公婆必須要遠遠的,那經濟地位顛倒了,自然這個要求就不可能達到了。
如果女孩子還要強行這樣做,那只有一個詞可以形容她,作死。
你不順勢調整態度,還想當永遠的小公主,那怪人家不捧着你嗎?誰天生下賤啊。
顯然,這個謝宇簡直太了解人們的慣性思維了,將窮這個字在江一民身上運用的淋漓盡致,為他賺足了同情分。
起碼現在,梅若華客觀的說,法官們心裏肯定不像剛剛那般,對江一民一絲同情也沒有了。
這一關,江一民贏了不少分數回來。
很快就到了第二個環節,舉證。
舉證的意思很簡單,你在剛剛的陳述里說了這麼多理由,必須有證據啊,那就拿出證據來,讓對方質證。
梅若華是原告,所以,由她這方先提出證據。
梅若華這邊的證據非常的全面,但沒有什麼新意,一方面是江一民的出軌證據,最重要的是他和於婉秋的微信聊天記錄,還有那張B超單,一方面是江一民試圖讓她凈身出戶,不惜反誣告她下藥的事實和證據,這個已經經過審理了,也都是人盡皆知的東西。
顯然,江一民對這個也早就想好了應對,此刻,他的臉上還帶着剛剛陳述時激動委屈留下的淚水,特別的誠懇,無論吳嵐拿出了什麼證據,怎麼問他,他都是一句話“我錯了,我認!”
甚至到了最後還給梅若華深深的鞠了一躬,“這麼多年感情,我就算再不願意,也不能這樣對你,我對不住你。”
弄得就跟他是苦情戲男主角似的。
這可太讓人生氣了。
但底下做的梅家人卻是在社會上打拚過的,他們知道法官就吃這個啊。
他們深知有了這一招,這個態度,梅若華就被動了。
李曉梅在下面都坐不住了,一個勁兒的干著急,跟她弟妹嘮叨,“他怎麼這麼裝啊,法官不會信了吧,他怎麼這麼孬啊。哪裏有的事兒啊。我什麼時候鄙視他媽媽了,他媽媽……”
她還想再說,就被弟妹握緊了手打斷了,“沒事的,若華向來有成算,你相信她。你別這麼大聲,要不法官把我們趕出去,可就真着急了。”
李曉梅立刻閉了嘴,可她知道,這是盲目的自信了。
雖然都說離婚官司可以讓一個人從正常人變成魔鬼,可江一民這也變得太無恥了吧,讓李曉梅充滿了憂慮。
連梅望亭也小聲擔憂的說,“這個謝宇太厲害了。”
大家的臉色都慎重起來,沒了剛開始的樂觀。
原告方的舉證自此就結束了,隨後就開始了被告一方,這時,謝宇終於站了起來。
他和王奔不一樣,長了個國字臉,看起來特別的堅毅,是很容易讓人相信是個正派人的模樣。而他顯然也是這麼營造自己的形象的。
他很紳士的提出了要求,“法官,我請求出示一號物證。”
立刻,法庭的大屏幕上,就顯示出了一張照片,那是一張欠條,所有的人都仔細地看了一眼,時間是2011年10月,借款人是江一民,債主叫王一毛,上面寫着江一民借款2萬元。
2011年10月份,那會兒梅若華和江一民已經結婚了,在岳父母那麼寬裕的情況下,在岳父母都說了給嫁妝的情況下,江一民居然借了兩萬塊錢,這不就是證明,岳父母所謂的幫助,是壓根沒有的嗎?
隨後,就聽見趙宇說,“法官,我申請一號證人作證。”
法官同意后,沒多久,所謂的證人就來了,是趙子剛。
等到站到了證人席,趙宇這才開始他的詢問,“趙子剛,屏幕上的欠條你見過嗎?”
趙子剛看了看后說,“見過,是我陪着過去借的。”
趙宇就問,“為什麼借這個錢?”
趙子剛回答,“我們做了個生意,需要進貨,資金缺了兩萬,沒辦法就去借了這個。這是個高利貸,利息很高,不過那會兒沒辦法了,只好同意了。”
趙宇就說,“可以了。”然後他看向了法官,“法官,這個時候,他們剛剛結婚,如果岳父母對小兩口有任何一點幫助的話,什麼樣的人會去為了兩萬塊錢,借高利貸呢。所以,我的當事人壓根沒有接受過任何岳父母的幫助。”
他說到這兒,下面的李曉梅終於忍不住了,罵了一聲,“你放屁!我怎麼沒給錢,我給了三十五萬的嫁妝。”
法官立刻敲了鎚子,“觀眾保持安靜,再擾亂法庭就出去。”說完,法官就問,“原告,對此你是否同意。”
梅若華的回答是,“不同意。剛剛我媽也說了,我結婚的時候給了我三十五萬現金做嫁妝,說是給我們買車的,其實是想我們沒地方住,買套房子。那會兒北京的房價平均才兩萬。我媽2014年才拆遷的,我結婚那會兒她工資一個月三千,我爸一個月五千,這三十五萬是他們所有的存款。”
梅若華質問江一民,“面對這樣費心費力給你資助的岳父母,你就是這麼報答他們的?沒給錢?你說這話沒良心嗎?”
可江一民的回答卻是斬釘截鐵,“這筆錢我沒見到,我也沒用過如果我有這筆錢,否則我為什麼要去借兩萬塊的高利貸,你別告訴法官,我九年前就留證據要給你打離婚官司了。”
梅若華就笑了,“我知道,這筆錢一直在我的賬戶里,然後各項支出都是我在轉賬,所以你根本沒碰過,所以你敢說跟你沒關係。”
江一民篤定的也是這事兒。
那會兒支付寶還不流行呢,所有都是取出來付現金,鬼知道你花到哪裏去了。
所以他的回答更堅定,“你這是誣陷。”
吳嵐這時候才上場,“法官,我請求出示一號物證。”
一聽有證據,那頭江一民立刻看向了屏幕,卻發現屏幕上出現的不是什麼照片,而是一個博客,博客的名字叫做“華與民的愛情小窩”。
這名字簡直太明顯了,立刻就知道,那會兒最流行博客了,八成是剛結婚的小夫妻心裏還存着浪漫,把相處的一點一滴都記在了博客上。
但江一民也不覺得如何,畢竟就算裏面寫了我給江一民公司花錢了,能當證據嗎?
吳嵐很快說,“請翻到第二頁倒數第四篇。”
當那一頁一出現,江一民頓時就愣了。
那居然是記賬!
上面寫着2011年10月20日,支出電腦款10萬,購買博華遊戲公司電腦五台。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隨着網頁逐漸打開,記賬圖片出現在了博客中,居然是取錢小票、購買單據和發票,發票上面明晃晃的寫着博華遊戲公司。
江一民都愣了,這是什麼時候記的?梅若華怎麼會記賬?
可這還沒結束呢,吳嵐緊接著說,“請翻到第二頁倒數第六篇。”
當打開一看,裏面跟上一篇一樣,記錄了租用辦公室一年的費用,共計6萬元整,也配有所有的取錢小票、單據和發票。
吳嵐緊接着又讓工作人員打開了幾頁,居然都是記賬。
然後他讓人出示了兩張照片,一張是博華遊戲的營業執照,上面的法人明晃晃的寫着江一民;一張是轉賬記錄,是李曉梅在2011年7月轉給了梅若華35萬元的轉賬記錄。
這時候吳嵐才發問,“被告,請問博華遊戲是不是你創立的公司?”
江一民這會兒能說什麼,他只能說,“是。”
吳嵐又問,“花在你的公司里的錢,算不算是給予你們的支持?”
江一民能說什麼,他現在還處於震驚中,因為梅若華從來沒吐露過,她記賬的。她怎麼會記賬呢?
可此時吳嵐又問了,“原告,那你是否承認,剛剛你在說謊,其實在你創業的過程中,你接受了岳父母傾盡所有的支持?”
江一民是不想回答,可他可以嗎?自然是不可以的。
事實在此,無法反駁,他只能說,“是。”
吳嵐這會兒才結束了質證,“法官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就說,“被告請繼續。”
謝宇自然知道,剛剛江一民製造的坦誠的窮小子被欺負不得不反抗的形象,不過一個交鋒就碎了大半。
但好在,他還有其他的點,他就不信,梅若華能次次都這麼厲害。
而江一民則一直看着梅若華,顯然是想探究梅若華為什麼會記賬這樣的神來之筆,其實只是他不了解而已。
梅若華穿來后第一件事就是將原身的電腦和手機全部都看了一遍,因為她怕露餡。
這個博客就在原身電腦的收藏夾里躺着的,甚至沒有一點點的掩飾,原身也並不是為了記錄自己為江一民付出了多少,她當時記賬不過是因為那會兒江一民沒錢請專職的會計,只請了個代賬的,原身怕算不清楚,所以才時時刻刻連小票都拍照上傳。而至於為什麼一直延續到現在,是因為她想記到五十年金婚,當禮物送給江一民。
這會兒,梅若華就覺得老天爺是公平的,你看,當年的無心之舉如今卻有了用處,這大概就是江一民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很快,第二輪證據就到了。這份證據就龐雜了,一份是小區監控,說明劉桂芝夫妻跟梅若華夫妻分開住,一份則是上次江一蓉孩子弄壞了梅若華家東西后的賠償單子,銀行轉賬證據。
還有則是人證,上來了兩位大媽,說是江一民原先家的鄰居,口口聲聲說,“她婆婆挺委屈的,這兒媳婦不怎麼孝順,來了就挑剔,嫌棄飯菜不好,他姐姐懷孕了,親媽給燉個雞,她都嫌棄沒自己的份。不咋樣。”
這個就不用梅若華出場了,梅若華也根本不想跟他們爭吵。
吳嵐站起來就先讓出示了一號證據,“請翻到第一頁倒數第四篇。”
博文很快打開了,這個倒不是記賬,而是一片日記,發出的日子是2011年的8月10號。
原身是這樣寫的,“真不知道婆婆怎麼想的,明明每個月都交三千塊的伙食費,可我們回家都只有青菜炒蘿蔔,說是不會做肉,家裏窮就是這麼吃的。我還以為真是這樣呢。結果姐姐一懷孕就不一樣了,一天一隻雞的燉着,姐姐一半,一民一半,我還是吃我的蘿蔔。原來不是不會做,是不給我做啊。”
吳嵐就問江一民,“請問被告,這事情是不是真的?”
江一民怎麼可能承認,“有嗎?我不記得了。我媽不會這麼做的,可能是問她她說不要就真沒給她。”
這可真無恥。
可吳嵐卻無所謂,“麻煩打開一下第一頁的第一篇和第三篇和第六篇。”
工作人員很快打開,結果就發現,原身真是個極可愛的人,她居然拍照上傳了,第一篇寫着,“我婆婆燉的豬腳,又沒我的份。”畫面是一碗白菜燉豆腐,遠處一個碗裏露出了豬腳尖。第三篇寫的是,“今天是鯽魚湯,特別香,哈喇子都流出來了,還是沒我的份。”畫面是一碗炒豆角,照舊能看到旁邊碗裏的奶白魚湯。第六篇寫的是,“我愛娘家,我一點不喜歡婆婆家。媽媽給我補營養。”畫面是一桌子的雞鴨魚肉。
吳嵐問江一民,“被告,請問這些你記得嗎?如果不記得,我還可以繼續出示證據。”
江一民怎麼可能再說不知道。這都已經夠丟臉了,可其實他真沒印象了,他只能說,“可能,親閨女和媳婦畢竟不太一樣。”
吳嵐立刻抓住了話柄,“所以,你媽區別對待,你妻子不願意再跟一個對自己不好的人住在一起,是有問題的嗎?”
江一民能說是嗎?他不能,他只能說,“不是。”
可他也有想法,“那也不能不孝敬父母,父母畢竟老了,可能有些老思想,難不成因為這個,就不管了?”
吳嵐沒搭理他,反而說,“請出示二號證據。”
這會兒則打開的是一段錄像,上來就聽見孩子長長的尖叫聲,不少人忍不住皺起了眉頭,太受不了了。
隨後畫面里就出現了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婦人跟在一大一小兩個孩子身後,苦口婆心的說,“你們別摔了,都是錢買的。別摔了。”就瞧見孩子們使勁一推,嘩啦一下,電視機就砸了下來。大的那個小姑娘特別有理的說,“我媽我姥說了,我舅舅家就是我家,我自己家我願意怎麼玩都可以。”
這段結束后,隨後又播放了三段視頻,一段是將廚房裏餐具全部扔了;一段則是張姨攔着不準進書房,他們推開了張姨,自己進去,在張姨的阻止聲中,關上了門,隨後撕壞了三幅畫;一段則是梅若華回家看到這個慘狀,劉桂芝和江一蓉咄咄逼人的段落。
等着放完了,吳嵐就問江一民,“被告,我請問這只是有些老思想的父母和大姑姐嗎?”
江一民其實在準備證據的時候,跟謝宇提過這段,不過那會兒沒有之前那些證據,所以謝宇的意思是,單獨的一項證據並不能說明什麼,一般老人都會護短的,沒有關係。
可誰能想到,梅若華居然弄來了個博客,這麼一連起來,江一民的媽是個什麼形象?他家人是什麼形象?就是完全沒把梅若華當自家人,對她非但不尊重,還看不起。
他剛剛在自述里講他的母親他的姐姐多麼委屈,梅若華多麼咄咄逼人,自己作死,現在完全站不住腳了。
因為是他們家在從梅若華嫁進來就開始欺負人啊。
欺負到了梅若華都跟他結婚九年了,連個孩子都能在他家撒潑!
江一民只覺得心跳加速了,他忍不住給自己打氣,“還有後面的殺手鐧,沒事的沒事的。”可終究也要回答那兩個字,“不是。”
吳嵐立刻質問,“那我再次問你,這是梅若華對你的父母不尊重看不起,還是你的父母姐姐對梅若華不尊重看不起?”
江一民深深地喘了口氣,看向了自己的律師,謝宇這會兒倒是還好,因為他知道,這場官司從來就不可能簡單,他給了江一民一個安撫的眼神。
江一民這才有了力量,“是我父母不對,我作為兒子,對他們過於寬容。我沒見過這個錄像,我沒想到是這樣,不好意思。”
這會兒倒是認錯快,可吳嵐也沒放過他,接着又問,“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的妻子要求賠償並不和這樣的婆婆大姑姐住在一起,是有問題嗎?”
江一民卻不想正面回答,“在她看這樣舒服吧。”
但狡辯有用嗎?在場的人都是聰明人,真正的答案究竟如何,其實從來都不用被告說出那句有問題,公道自在人心。
吳嵐很快就說,“我的問題結束了。”
江一民忍不住鬆了口氣。
謝宇才又站了起來,準備第三輪的舉證。
他說,“請出示六號證據。”
隨後,大屏幕就出現了一連串的手機截圖,工作人員幫助一個個展示在了眾人面前。梅若華這才看清楚裏面是什麼內容,全部都是江一民和原身的甜言蜜語。
江一民說,“我太想要個我們的孩子了,女孩最好,跟你一樣好看。”
原身回答,“現在創業呢,沒錢沒精力的,等以後吧。”
江一民說,“老婆,你說我這麼睿智,要是有個男孩隨我,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追。”
原身回答,“哈哈哈,臭美。”
江一民說,“老婆,現在我們環境好了,也有錢了,你別幹了,回家吧。我們該生個孩子了。”
這次是梅若華回答的,“這事兒要順其自然,在家待着太悶了,不如工作着比較好。”
那會兒她剛穿過來,江一民不停的試探她,讓她回歸家庭,離開公司,理由就是生孩子。
拿出了這些證據,謝宇這才說,“我的當事人,對孩子一向是非常嚮往的,這一共九張截圖,可以看到,從結婚開始,我的當事人就在不停地遊說原告生一個孩子,但是,原告並沒有答應。她開始是以沒錢沒精力為由,後來有錢了,就以順其自然為由,屢屢拒絕。”
“中國人對留後有着特別的執着,梅若華卻屢屢拒絕我的當事人正當要求。那我想讓大家設想一個場景,在你九年苦苦求子卻沒有回應的時候,突然有人告訴你她懷了你的孩子,誰能夠說出打掉他三個字?這個決定雖然不道德,卻在情理之中。
而一直站在道德制高點批評我的當時人的原告,你並沒有任何立場來控訴這場意外。因為,所有的一切都是你造成的,設想一下,如果你有了孩子,我的當事人還會要這個孩子嗎?如果你坦言相告你不想生,那麼你們早就離婚了,更沒有出軌一說。因此,是你的隱瞞將這樁美滿的婚姻劃得遍體鱗傷。你才是毀了這樁婚姻的人。”
這簡直是倒打一耙!
但是卻有自己的邏輯鏈條,因為很多人就是這樣的想法啊,因為你不生,我到外面找人生,你憑什麼怪我?
是你先辜負我的啊!
當然法官不會這麼想,但起碼他會對江一民出軌這事兒,不那麼反感。
而離婚官司,法官的想法是很重要的。
但梅若華能怎麼辦呢?沒有孩子就說明了一切,梅若華即便辯解她想要就是沒懷上,也不行,因為前面有微信截圖為證,你沒有回答想要。
這個點一出,梅若華就看見江一民臉色好多了,顯然,他們對這個點特別的自信。他甚至還看了她一眼,顯然是準備看她的笑話了。
這時候,吳嵐站了出來,“法官,我要求出示三號物證。”
大屏幕上很快出現了一張檢查單,放大看則是梅若華的優生四項檢查單子,時間是2016年的12月。
吳嵐解釋說,“這是我的當事人做的身體檢查。在事業穩定之後,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沒有考慮孩子的問題,但因為一直沒有懷孕,所以在四年前,做了這個檢查。檢查的結果是我的當事人身體沒有任何問題。這足可以表示我的當事人是有生育意願的。”
謝宇卻反問,“身體沒問題,就說明想要孩子嗎?據我所知,所有的已婚育齡婦女,每年社區都會組織這樣的檢查,很多人去了不是為了生孩子,只是為了檢查一下身體如何。”
吳嵐並不跟他對質,反而說,“法官,我請求三號證人上場作證。”
居然還有人證?生孩子這種事誰能當人證?就連婦科醫生也不行,因為每天那麼多病患,他怎麼可能記得四年前一個來檢查的人,是不是想要孩子呢?
別說江一民和謝宇,就連底下的梅家人也有點疑問了。
就這時候,一個靚麗的身影出現在了大家面前,所有人都愣了。
因為並不是陌生人,而是江一民的前特助蔣娜。
一瞧見她,江一民也露出了訝異,不過很快他就鎮定了,蔣娜雖然是工作生活都有幫忙,但生孩子的事兒,她能說什麼?江董每天在公司忙,沒有時間交公糧嗎?
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等着蔣娜站定,吳嵐就開始問了,“請問你的姓名和你跟原告被告的關係?”
蔣娜就說,“我叫蔣娜,從2015年8月開始到2019年12月,擔任江一民的特別助理,與梅若華是同事關係。”
吳嵐就問,“你只負責江一民的工作,還是連生活一起負責?”
蔣娜就說,“生活和工作一起的,當然因為梅若華對江一民很是仔細認真,生活方面我負責的並不多,最多就是幫忙買買東西,譬如一些江董急需但是卻忘了買的東西,還有一些禮物之類的。”
吳嵐又問,“那好,你購買的東西里,有沒有避、孕、套?”
這句話一出,所有人都抬起了頭,沒人想到避、孕、套這事兒?
江一民的臉上也露出了震驚,怎麼會想到問這個,而他好像……
蔣娜回答,“有。江董說梅若華不好意思,他又沒有空,經常讓我幫忙購買。為了好報銷,我都是在網絡購買的,寄送的地點也是直接寄到了江董的家裏。”
吳嵐問,“一直購買嗎?”
蔣娜回答,“一直購買,一直到去年十月份,才不再購買。”
吳嵐這才扭過頭,質問江一民,“你剛剛說你和於婉秋是因為一場從未犯過的意外,就一次就懷孕了。於婉秋的B超顯示,她是去年十月份懷孕,那麼就說明,在此之前,你一直沒有出軌。那麼,你口口聲聲說著要孩子,卻一直購買避、孕、套,請問,你到底是屢屢出軌的慣犯?還是你從來沒想過要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