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流浪騎士
柏森慌不擇路,像只受驚的地鼠悶頭狂奔。
前方出現高大的密林,正好,他闖入了密林,這樣,追兵的箭就失去了作用,剩下的就看那位英俊的幫手能不能擋住暴風獵手。
希望他能擋得住暴風獵手,該死的暴風獵手,我記住你的樣子了!
瘋跑了很久,跌跌撞撞的,也不知道甩了多少個跟斗,再沒發現有人追來的時候,柏森才停下來喘喘氣。
不覺中,他已經跑出了密林。
回頭看密林,影影倬倬,一種被人暗中觀察的感覺涌了上來,除了風,林間再無任何東西移動或作聲,但這種感覺不但揮之不去,而且還越來越強烈。他手臂上的汗毛都豎起來。
這是不是所謂的驚弓之鳥的後遺症。
我還得跑,不能停頓。
柏森正想着,林中,忽然冒出幾點青幽幽的光點。
光點在樹林的旁邊的停頓了一下,呈現扇形迅速朝着他逼過來。
陰魂不散,肯定是監獄中的狼狗,他們竟然追上了。
跑吧!
柏森抬腳就要跑,但隨即覺得不對,狗來了,人呢?
人在後邊?柏森並沒發現。
只是猶豫了一小會,柏森看了個大概,這好像不是什麼狼狗,實打實的野狼。
他放心了些,但隨即又暗自叫一命苦,來了五匹狼,是五匹狼,大塊頭的灰狼,目測他們的肩高超過一米三,柏樹還從沒見過這麼大的狼。
狼群顯然是餓壞了,第一隻狼衝過來。
柏森沒跑,飛起一腳,快准狠的一腳,將這隻正面攻擊的野狼踢得騰空飛起,足有兩米多高,咚的一聲,重重的摔在地上。
嗷嗚,野獸發出一聲痛苦的慘叫,翻身起來一瘸一拐的就往回跑。
也許,他們沒想到,這個赤手空拳的人類居然這麼棘手。
狼是聰明的動物,跟柏森對峙了不到十分鐘,退回了森林,它們占不到任何的便宜。柏森也沒想到自己都身手原來如此犀利,那麼剛才為什麼不跟暴風獵手過兩招,為什麼要跑?
他的膽氣一下子增肥了一倍。
膽氣上來了,胸口卻有點疼,是不是剛才跑得太急了?
天邊出現了魚肚白,天亮了。
解開衣服,他發現心臟的位置,有三條一公分左右的傷口,圍着心臟,呈現品字形排列。
傷口已經結痂,紅黑的傷疤觸目驚心。
是什麼造成的傷口,從結痂的長度看,應該是匕首一樣的小利刃,深度究竟多少,柏森初步估計,應該至少是結痂長度的兩倍。
利刃長度多少,未知。
傷口未傷及胸骨,然而胸骨下是血管密集的地方,傷及大動脈,神仙也救不活。
傷及沒有,這是個科學加醫學的問題,如果刺破了血管,聖士還活着,那他就不是什麼邪教頭子,是神。
先不考慮內部的傷勢,單從表面看,在如此地方動刀子,擺明了要人死。
有人要殺聖士,為什麼不直接刺中心臟而繞着心臟刺三下?
又或者,這是聖士的自殺行為。
有這麼變態的幫手,聖士絕非等閑之輩,自殺的可能性較小,也沒這樣的玩法,一刀刺中心臟就完事,何必如此折磨自己。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來營救他的人肯定不知道聖士已經死在囚牢之中,他們冒着生命危險撈出的人,是另外一個人。
疼痛的原因可能是傷口還沒完全痊癒,剛才動作太猛烈而造成。
還好,目前看起來傷口已經癒合了九成,問題不大。
他在樹林邊坐了坐,等到天色大亮的時候,他站起來。
樹林邊有條路,灰黃的泥巴碎石子路,往北,是矗立在平原上巍峨綿延的艾澤蘭斯城的城牆,往南,他看見了一個小村莊。
接下來去哪裏,他不知道。
聖士給他的記憶少的可憐,記憶碎片根本串不起完整的故事畫面,他的腦袋中的碎片只是偶爾一閃一閃,一跳一跳,瞬間即逝。
面具女巫師,小丑召喚師,英俊的讓人嫉妒的靚哥,獅子鼻男子,邪惡小天使在他腦袋中根本沒什麼印象。
他開始努力的恢復聖士留給他的記憶,跳出最多的畫面,是一個女人的畫面,六次!
一本手抄本,一次。
一個戒指,兩次。
還有一樣奇特的物件,不知道是什麼鬼,不完整,跳了半次,一次都沒夠。
物件,戒指,手抄本,對他眼下的幫助顯然是有限的,那麼,畫面中的那個女人是誰?
他揪着頭髮,努力的冥想,你是誰?
又一個畫面跳出來,林姆修道院。
那個身材勻稱高挑的女人穿着修女的黑色衣服,姣好白皙的面容帶着一抹邪魅的笑容,從修道院走出來。
柏森由此判斷,聖士,不怎麼聖,記憶碎片中女人的畫面最多最穩定,而且,連修女都不放過,聖士,您安心吧,在下必定向您虛心的學習,以繼承您尚未完成的成功。
嗯,林姆修道院,就從這個修道院開始吧。
但柏森現在還不能去修道院,他需要解決最迫切的問題,穿着囚服四處逛,顯然是不明智的。
他沿着道路往村子的方向走,打算去村子裏碰碰運氣,弄一套合身的衣服,順便弄一點早餐。
地勢往西大幅度傾斜,眼下的時節應該是春末,隨處可見的綠意點綴在褐色的裸露土地間。
路上的行人就他一個,他已經連續看見了兩塊警示牌豎立在路邊:小心狼群出沒。
遠處,有飛鷹在村子的上空盤旋,是要叼小雞,還是要叼小孩,飛鷹的個頭實在的大,柏森見過金雕,金雕在這些飛鷹前,那也是輕量級,柏森很擔心村裡小孩的安全。
忽然,從村口裏出來一輛馬車。
馬車上有兩個人,馬車的方向正衝著柏森而來。
他躲進了路邊的一處斜坡之後,想着等他們過去再說。
他剛藏好,又發現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來的一個騎馬的人,在遠遠的跟着那輛馬車。
馬車逐漸接近,那是一老一少兩個男人,看樣貌像是兩父子,看着裝打扮應該是村裏的農夫。
他們發現了騎馬的人,馬車的速度明顯加快了許多,顛簸的更加厲害。
當馬車經過之後,那位騎馬的人朝着柏森藏身的地方望了一眼,就一眼,柏森對他的印象極為深刻。
這是一名騎士。
騎士的斗篷裹得嚴嚴實實的,一直到靴頂,臉孔則深埋在兜帽之中,全身上下沒有一絲外露,這讓柏森十分的好奇。
這人有古怪,他為什麼追馬車?
儘管柏森只能見到含糊不清的臉的輪廓,但他有種正與那人對視的感覺。
柏森似乎看到了一張猙獰的臉。
騎士似乎並沒發現他,那是他動手時候下意識的偵查四周的情況,這裏離村莊已經很遠了。
果然,騎士拍馬追上了馬車,並拔出了長劍。
而柏森卻看上了他的裝備,還有騎士的衣物,看身材,這人身上的東西跟自己的體型比較吻合,就你吧!
騎士逼停了馬車,用劍將車上的兩個農戶趕下來。
他的劍指着年輕人,那名老人則苦苦哀求。
柏森手裏拿着一塊石頭,拳頭那麼大,一石頭過去,石塊像顆炮彈一樣精準的砸中騎士的後腦勺。
叮噹一聲,騎士的長劍落地,他像一根木樁一樣倒在地上。
柏森望着自己的手,有點發懵。
力度,速度,精準度,三度合一,果然是邪教頭子!
馬車上的兩人也呆住了,柏森上前問道:“他是幹什麼的?你們是那個村子的?”
柏森指着村莊問。
憨厚的年輕人:“他是個流浪騎士,我們是村裏的釀酒戶,這個人想.....”
“他想殺了你?”
老農搶先道:“他們有時會搶東西。”
“車上裝的什麼?”
“自己釀的蘋果白蘭地,準備進城送到海丘酒館的,先生,你,你殺了他?他---沒氣了。”
柏森蹲下身,試試騎士的鼻息和脈搏。
他站起來:“計算失誤,我並不打算殺死他的,力度沒掌握好,你們走吧,記住,別說看見我了。’
老農戰戰兢兢的回答:“我們什麼都沒看見,先生,我們什麼都沒看見。”
“很好,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