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不存在的他 第十章 洛寧
雖然學校從來都沒有舉辦過正式的校花評比,但洛寧早就是大家眼中公認的校花了。
要是說學校裏面長相比她還要精緻的女生也不是沒有,但她無疑事最有氣質的那一個。
洛寧是那種典型的古典美女,不需要過多的外在修飾,黑長直的頭髮,鵝蛋臉,丹鳳眼,仰月唇。
雖然並不是現在主流大眾喜歡的那種美女,但恰是這點,讓她看起來更清新脫俗。
雖然她平時和普通的大學生一樣,住宿舍,吃食堂,坐公交,雙十一的時候,也會在淘寶上貨比三家的看上半個月。
但學校裏面的同學都知道,她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她身上穿的衣服,背的背包,戴的首飾,隨便拿出一樣,都是一個普通大學生好幾個月的生活費了。
通常這樣的人,應該是全校女生公認討厭的對象,但是洛寧恰恰相反,她不張揚和謙虛開朗的性格,很受大家的喜歡。
但是在感情上,她是即主動又含蓄的。
她和楚斯辰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大概是在大一上學期期末聖誕節左右的時候。
因為情人節幾乎都是在放假的時候,所以聖誕節,是在大學校園裏面,氛圍感最重的節日了。
像洛寧這種長相性格俱佳的美女,身邊向來是不缺乏優秀的追求者的。
當然,不優秀的也存在。
就像是去年聖誕節的時候的那個人,應該算得上是典型了。
去年聖誕節,洛寧和室友們一起參加完社團準備的活動,就回寢室了。
在路過寢室樓下的時候,看到好多人在地上擺着鮮花蠟燭什麼的,還在調侃是哪個美女又要倒霉了。
沒想到半個小時還沒到,就知道那個倒霉的人不是別人,正是自己。
洛寧已經不是第一次見到這個人了,這段時間,她在學校里幾乎無論是去哪,都會在路上碰到她。
洛寧不是外貌協會的人,之前的追求者中,長相帥氣的也不佔少數。
但洛寧的目標很明確,真的要是交男朋友,她還是很看重個人品質的。
先不說這個人肥頭大耳的吧,看的出來他每次來看洛寧的時候,都是精心搭配過的。
只不過,僅僅只是搭配。
除了他明顯有點髮蠟過量的大油頭之外,每次看到他滿是褶皺的襯衫,和漏在皮帶外面的襯衫衣角,那雙好像從來都沒有擦過的皮鞋,
還有他總喜歡不分場合摳鼻子的習慣,讓洛寧每次見到他,都盡量的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離。
甚至連他手中的單支玫瑰都不敢接過。
品味改變很容易,個人習慣想要改變,很難。
但這些都不是洛寧最討厭他的地方,洛寧最討厭的是他說話的語氣,和他傲慢的態度。
這是洛寧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明白,大眾口中的“普信男”是什麼。
雖然洛寧見過他很多次,但是從始至終,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第一次見面和她做自我介紹的時候,是說:
“我們公司的人都叫我余老闆,你就叫我余總就行,我喜歡別人這麼叫我。”
一個社會人士,天天在她們的校園裏,裝作和洛寧偶遇的樣子。
還,這麼......油膩。
洛寧不是沒有拒絕過他,而且不止一次。
一開始的時候,他還算是彬彬有禮的,洛寧也沒有讓他難堪,拒絕的也算是比較委婉。
洛寧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正常人都能聽懂的話,怎麼到他那裏就變成了“天書”,甚至還曲解出了另一重含義。
“你看你還是挺關心我的,拒絕,還怕我傷心~”
他的每一句話,都在挑戰洛寧的認知底線。
從那天以後,他就經常頻繁出沒在她的身邊,不管她的身邊有沒有同學,還是其他人,都會裝作很熟一樣想辦法靠近她。
而且每次都會帶一支玫瑰,和他屹立不倒的公司大老闆人設。
時間長了,就算是再善良的人,也會被他逼的暴走,洛寧也和他紅過臉,可是他卻更加變本加厲了。
話里話外總是暗示洛寧和那些愛錢,愛名利的女人沒有什麼不同。
說看不上他只是因為她眼高手低,喜歡那些徒有其表的人,對自己的才華和能力視而不見。
有的時候洛寧身邊的朋友實在看不過去了,幫她說話,也會被他從頭到腳數落一番。
說的話,語言邏輯都不通。
幾次三番下來,洛寧越來越能感受到這個人的極端,所以最後選擇了報警。
那之後,難得有了一段平靜的日子。
也是在那之後,警察告訴她這個所謂的余總根本就不是什麼所謂的大老闆,他壓根連工作都沒有,就是無業游民一個。
而且,以前他也因為騷擾別人,被他們警告過一回,只不過沒想到這回他竟然算盤打到了學生的頭上。
果然警察出面,事情就好辦了很多,但沒想到他竟然會選聖誕節這一天又來。
他在樓下用着擴音器和她道歉,那用的詞藻和語氣,分明就是洛寧已經和他在一起很久,因為某件事情正在鬧不愉快的小情侶一樣。
甚至還有很多不堪入耳的話被他用及其正常的語氣說了出來。
要不是洛寧是當事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否則說不定真的會覺得他的話都是真的。
這個人,明顯就是想搞臭她的名聲。
但因為之前警察來過學校,而且,學校也就此事做了通報,學生們也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再說洛寧的人品在同學看來都是極佳的。
還有最重點的,所有人都知道,洛寧不瞎,就算是瞎了,也不可能和這樣的人在一起。
所以就當洛寧準備報警的時候,不知道是哪個宿舍的姐妹,直接一盆涼水就潑了下去,嘴裏還喊着非常經典的“國粹”。
別的宿舍也都紛紛效仿,他也看情況不對,就落荒而逃了。
後來這件事情被人拍了下來,上傳到了抖音,他的個人信息也被人挖了出來。
隨着事件發酵,網上也出現了很多模仿他說話語氣的視頻。
「我們宿舍的人都叫我余爸爸,你就叫我爸爸就行,我喜歡別人這麼叫我。」
諸如此類,滿滿的批判性質。
可就當洛寧以為這件事情,應該也就這樣結束的時候,他又再一次的找上了自己。
就在期末考完試的那天,因為同寢室的室友丹丹沒有買到當天的火車票,自己不敢住,洛寧索性就在寢室多待了一天。
學校食堂的工作人員也都放假了,就剩下兩個檔口,
她們索性就出去吃飯了,就在晚上回來的時候,她們兩個在校外被“余總”轉了空子。
雖然他很胖,但畢竟是一個男人,兩個女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所以不僅洛寧挨了幾巴掌,室友丹丹也受了點擦傷。
那天,是洛寧第一次見到楚斯辰。
就在她摸索着找尋不小心掉在地上的手機的時候,感覺到了一直拉着自己手臂的手突然鬆開了。
隨之而來的就是骨頭斷掉的聲音,還伴隨着那個胖子的慘叫。
洛寧第一次知道,原來骨折的時候,是真的能聽到聲音的。
洛寧來不及多想,也沒有看發生了什麼,趕緊拿過了手機,報了警。
那個“余總”也不知道是聽見她報警了,還是深知自己打不過面前的人,再一次落荒而逃了。
“沒事吧?”
這是楚斯辰和她說的第一句話,儘管周圍並沒有那麼黑暗,但那時洛寧還是沒有看到他的樣子,只是覺得,
他的聲音,很好聽。
但還好,這附近就有巡邏的警察,沒過多久警察就到了,也幫她留住了正要離開的楚斯辰。
直到到了警局,洛寧都不敢相信這麼俗套,只會出現在電視劇情節里的英雄救美,竟然會發生在她的身上。
也是那天,她才知道他叫楚斯辰,也看清了他的臉。
儘管在警局除了他的名字,年齡,專業,和自己是同一屆的校友之外,一無所知,
但是回到宿舍之後,室友丹丹卻向她科普了不少關於楚斯辰的消息。
楚斯辰雖然和她不同,不是校草,但是他卻也有一個頭銜,就是醫學院的大才子。
“楚斯辰,他你竟然都不知道,他是南寧本地人。當年是以第一名的成績考進的醫學院的臨床醫學專業。
“按照他的成績,去北大,清華都有可能,卻來了這裏,奇怪吧?
“相貌好,個子高,而且你別看他挺瘦的,他身上可都是肌肉。
“雖然我倒是沒有看過了,但是我看過他比賽,他打籃球可帥了,而且他還參加了跆拳道社。今天領教了,你看他今天三兩下就把那個胖子打跑了。
“還有,我從來都沒有看到他和哪個女生走的近,有很多女生和他告白,都被他拒絕了。
“潔身自好,唉~太完美了。”
他是丹丹心目中的完美男人,也是這一天經她這麼一說,洛寧心裏面也有了一絲不一樣的感覺。
可真正說洛寧感覺到喜歡上他,是在放假幾天後,警察在此把她他們兩個叫到了警局,而原因只是,當時的那個胖子。
死了。
警察在那天她們報了警之後就開始找他,其實根本就不算什麼大事,根本就不用跑。
而且要是說當天晚上受傷最嚴重的人,就是胖子自己,而且受害人洛寧也沒有要深追的意思,
這件事情,頂多可能就是拘留幾天。教育教育,連故意傷害都算不上。
可就是這麼簡單的情況,警察找了她五天才找到他。
他的屍體是在河邊被找到的,按照監控視頻來看,他被發現時候穿的衣服,就是他當天見洛寧的時候穿的那身。
當時他的右手手臂骨折,但是並沒有任何就診記錄。
發現他的時候,手臂不僅沒有進行過類似包紮之類的簡單處理,而且還有明顯的二次傷害,傷口已經成開放狀態了,可以清晰的看見裏面已經碎掉的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