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1969年10月某日姥爺給媽媽
**(媽媽的名字)女兒收閱:我去幹校時收到你的來信,你已回到工作崗位去了,但十幾天沒回家來問了問還沒給你去信,你着急了吧,好在剛剛離開家中情況盡知,晚回幾天也沒有什麼。
**(媽媽的哥哥)15日與小*(媽媽的嫂子)回去的,19日已到福州,昨天接到他的信,他們去南京玩了一天,看看南京大橋,小*的母親也在月底下放去閩南,所以他在福州多呆幾天幫着她母親收拾收拾,計劃在月底回將樂。
**(媽媽的哥哥)那裏第二次人員名單已確定,在月底走。他又被留下來搞一些事務工作,至於以後如何還不能預卜。
小*(爸爸)也給寄來一封信,其中主要的事情是商量一下結婚的日期問題,他說要請父母說一下才好,可以把意見轉給你,我想結婚時間問題,你們可以商量,什麼時候都可以,我與你娘研究都沒有意見,就是春節結婚在經濟上轉不開手,別的沒有什麼問題,在家結婚多少要多花一些,幾天的挑費是比較大的,**(媽媽的哥哥)的事剛結束,元氣還沒恢復,又撞上這件事,這是我的顧慮。
但是又想了想,你們的衣服自己添置,自己解決,不足之處以後慢慢的添置,當日挑費可大可小,又不驚動人,只不過吃頓面而已,花不了多少錢,從簡辦事。
因此,我的意見,你們商量吧,什麼時候均可,你們商量好,要提前告訴家裏,有必要需要家裏準備的,提前辦,時間很好,別臨近趕…(後面應該還有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