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再上進的叼絲也還是叼絲

第8章.再上進的叼絲也還是叼絲

他思考了一會兒,作出了自己的猜想。這一次的移植改造,是應用在兩個同品種植物之間的,從各方面的屬性來看,大部分是一致的,所以使用的時間就少了一些。

大雪素雖然是名貴品種的蘭花,但與普通蘭花相比,其DNA鏈條的組合,只有零點零幾的差異。而這極為細微的差異,其實就是生命的密碼,是導致兩種蘭花外在形態產生差異的原因。

只有上帝之手才能精確地把握它們間的差異,掌握這種生命密碼,並進行破譯、分解、複製。

因此這裏又存在一個難度的問題。兩個目標物之間的差異越小,上帝之手的複製、移植就越容易,所用時間就越短,副作用也越小。

兩者之間的差異越大,複製、移植的難度也就越大,所用的時間也會越大,副作用當然也越大。

李渝絲毫也不懷疑,某些差異極大的對象物,即便是上帝之手,也有可能會失敗。畢竟,世界上沒有絕對萬能的東西。

這樣,堂堂中文系學生李渝,就在宿舍里當起了臨時的花農。每一日,通過上帝之手,將三株普通的蘭花苗,改造成名貴品種的大雪素。

當然,DNA改造完成之後,衰減也隨即開始。第二天開始,李渝必須進行第二次生命密碼的複製,以鞏固第一天的成果。這樣,經過五天的重複操作,李渝又驚訝萬分地發現了一個事實:經過DNA改造及基因複製的普通蘭花,其染色體排列,與那苗大雪素的相似度,最終竟然達到了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九九九……

也就是,無限的相似!

李渝又被震撼了。此前,將壁虎的天賦複製到自己身上時,最終得以永久保留體內的異能,只有目標物的80%!

這說明,物與物之間的基因複製,與將外物天賦吸收、移植到體內的操作,似乎是兩碼事,兩者之間,後者的難度更大,所以效果也不如前者!

不過,李渝當然沒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能夠實現純粹的克隆,對他將來的人生,具有極為巨大的作用。

這樣,二十天過後,李渝成功地複製了八苗名貴品種“大雪素”!在此過程中,有四苗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或是中途改造失敗,直接敗死;或是改造完成後無法成活;又或是改造不完全,變成了殘次品。

但三分之二的成功率,也算是非常了不起了!

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花農李渝將宿舍的大門一推,帶着八苗“大雪素”走了出來。今天,他約好了蘭景凌,要到城南的天苑區去談人生的第一筆生意。

因為蘭花是嬌貴的花卉,李渝怕公共汽車上的人把他的寶貝花擠壞,所以乾脆奢侈一回,打了一輛出租車。

二十分鐘后,李渝來到了約定的地方,景凌花卉種植園。

蘭景凌把他的辦公室設在種植業里的一間平房裏。從外面看去很普通,但進去之後,才發現是個相當現代化的溫室,條件相當好。

蘭景凌的生意看起來很不錯,辦公室里的人進進出出,談合同的,簽單的,提貨的,絡繹不絕。

等了十分鐘,蘭景凌一抬頭,這才看見坐在木椅上的李渝。蘭景凌一拍腦袋,呵呵笑了一笑,說:“小帥哥,不好意思,怠慢你了!”

說著,他就邁着方步走過來,坐在了李渝對面。不過,他並沒有讓助手上茶的意思。這個待遇,和剛才那大老闆和大客戶的相比,明顯差了很多。

蘭景凌皮膚黝黑,樣子敦實,看起來有些土氣。但身上穿着的寬大的唐裝,又顯示出了幾分傳統的文人氣息。

李渝略顯羞澀地笑了笑,也不多說,將那八苗大雪素放在了桌面上。

蘭景凌吃了一驚,說:“小帥哥,你這樣就把這嬌滴滴的蘭花給帶在了身上啊?”李渝一愣,經蘭景凌一解釋,才知道蘭花的種植、護理和移種,都有很多講究的地方。

自己這樣隨隨便便地把東西送上門來,毛手毛腳的,別人一看,就知道是個行外人。

李渝將蘭景凌所說的常識暗暗地記在了心裏,然後開門見山地說:“蘭老闆,這是我親戚種出來的大雪素,您看看貨色怎麼樣。”

蘭景凌嗯的一聲,換上了嚴肅的神色。他將八苗蘭草分開,仔細地看了一遍,那目光和表情,都是十分認真。

看完之後,他又嗯的一聲,讚許般地點點頭,說:“苗是好苗。怎麼,有興趣轉手嗎?”李渝微笑着說:“蘭老闆是懂行的大家,這八苗大雪素,我想放在貴地寄賣。不知蘭老闆能出個什麼價?”

蘭花寄賣,也是業內的一個慣例。因為很多普通的投資客或蘭花愛好者,自己不一定具備種植的條件,或是沒有護理蘭花的技術、經驗。因此,看中的蘭苗,他們往往會放在專門的蘭棚中寄養,請專業人士幫忙護理。

蘭景凌沉吟一番,說:“李先生,我們是第一次合作。我也不想占你的便宜。現在的大雪素,市價是一千到一千五一苗。但入貨或寄養的話,絕不可能給出這麼高的價錢。這樣吧,蘭花先留在我這裏,我先給你三千。以後要是賣出去了,我再從利潤中分出兩成給你,你看怎麼樣?”

李渝也沒想多久,就一口答應了。說實話,對於這一行,他也不是很懂。再說了,他也不圖通過這八苗大雪素髮達。這一次的事情,他只不過是當成一次實驗,看看能不能真的賺到錢而已。

既然行得通,賺的錢多少,他也不是很在乎了。更何況,蘭景凌的這個條件,聽起來似乎也不算很苛刻。

蘭景凌見他這麼爽快地答應了,也是有些詫異,連連贊他年少老練,處事大氣,而且還客氣地請他喝茶。

李渝有心要交他這個朋友,於是也留下來,陪蘭景凌喝了一個下午的茶,兩人之間還挺聊得來。蘭景凌雖然是個農民,但也算是個有點風雅之氣的農民,遇上了披着花農外皮的中文系學生李渝,彼此間竟還有不少共同話題。

李渝成績還不錯,蘭景凌則在這一行浸淫了幾十年,因此不論是有關各種花卉的詩詞,典故,還是一些趣聞,兩人都是張嘴就來,聊得頗為盡興。

到下午的時候,李渝起身告辭,兩人竟都有些相見恨晚的感覺。

走到門口,迎面正好走來一個氣質沉穩儒雅的中年男子,約莫四十多五十歲,面生美髯,神色溫和,風度翩翩,頗有幾分傳統文人之氣。

蘭景陵伸手和那人打了個招呼,笑着說:“沐先生,又來看你的那幾個美人兒來了?”

被稱為沐先生的男子捋須笑了一笑,說:“一日不見,心裏就悶得慌啊,還是來看看好。”蘭景陵哈哈一笑,讓一個副手先陪他進去。

等那沐先生走後,李渝才奇怪地問:“美人兒?蘭老闆,你們這兒有什麼美人兒?”

蘭景陵又哈哈大笑一聲,說:“剛才那位先生,名叫沐君楚,很有點風雅之氣。因為平生最愛蘭花,每得一苗新品種,都如獲至寶,如痴如迷,所以圈子裏的人給他送了個‘蘭痴’的外號。在蘭痴眼裏,一苗蘭花的魅力,比絕世佳人不知高多少呢!”

李渝恍然大悟,也笑了出來,說:“這位先生,也算是個妙人了。”蘭景凌笑着和他說了兩句話,就回去招呼沐君楚了,兩人就此分手。

鬧市區的一間星巴克內,許芸和周春曉坐在靠窗的沙發上,小聲地說著話。咖啡館裏迴旋着一首略帶懷舊感的英文歌,精緻的湯匙不時輕碰在白瓷杯沿上,發出清脆的聲音,一種悠閑而小資的感覺油然而生。

許芸望了門口一眼,輕輕抿了一口咖啡,放下了湯匙。“春曉啊,你那男朋友怎麼還沒到啊?大男人的,不守時可不好。”

周春曉笑了笑,說:“他應該快到了。剛才李渝給他打了個電話,他也許是去接李渝了。”

許芸一聽李渝這個名字,紅潤的小嘴就輕輕一撇,露出了一絲鄙夷。“那個土包子,我看他連星巴克也沒有來過一次吧。哼,就他那個窮樣,竟然也敢打沐小夭的主意,也不照照鏡子。不用問,他一定又是來找你男朋友借錢的,這種人,我見得多了!”

周春曉有些尷尬地說:“其實……其實李渝的性格還不錯啦,他挺上進的。”

許芸哼的一聲,毫不客氣地說:“上進有個屁用。就他那家境,就算再上進一萬倍,最終還不是一條沒錢沒地位的叼絲?你也別說我看不起他,這社會就是這樣,他的命也就是這樣。”

周春曉低頭喝了一口咖啡,覺得嘴裏有些苦澀。她有些慶幸,好在許芸還不知道,當初自己是抱了把她介紹給李渝做女朋友的心思的。要是讓她知道真相,她還不當場跟自己翻臉?

許芸見周春曉不說話,又擺出一副好姐妹的樣子說:“春曉,俗話說得好,幹得好不如嫁得好。咱們也快開始找工作了,你也是時候好好考慮一下自己的事情了。最近我認識了幾個全球五百強的外企的朋友,有的是經理,有的是總監,全都是年薪上百萬的金領。如果你有意思的話,姐給你介紹一個?”

周春曉有些瞠目結舌。她的思想比較單純,許芸這種“成熟”的想法,讓她在意外之餘,又有幾分反感。她搖搖頭,說:“謝了。我跟我男朋友挺好的。”

“唉,春曉,你不要這麼死心眼,你的那個男朋友啊……”許芸不以為然的哼了一聲,剛要繼續給周春曉做思想政治工作,海子卻和李渝一起進來了。

許芸立刻閉上了嘴巴。海子呵呵一笑,望着周春曉說:“怎麼,剛才許大小姐在背後高度讚揚本人來着?”

許芸翹起小手指,捏起了精緻的小湯匙,故作矜持地說:“沒有啊,隨便聊聊而已。”

海子坐在了周春曉旁邊,李渝別無選擇,只好坐在了許芸旁邊。許芸眉頭一皺,身子有意無意地往另一側挪了挪,像是要避開這個討人嫌的傢伙一樣。李渝只當沒看到,神色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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