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休了她
制服了薛蟠,壓倒了香菱,整治了寶蟾,又整治了寶釵、薛姨媽。自從夏金桂這個女人進了薛家:這個家的戰火越來越“熊熊燃燒”,且是有方興未艾的勢頭。夏是個沒完沒了的人。這樣的藝術典型,我曾在晚清的譴責小說里讀到過,她會一直弄到家敗人亡為止。家敗了人亡了她也就安分了。誰找到這樣的人做老婆真是倒了八輩子霉。
薛蟠就是這樣一個倒霉蛋。然而依中國禮法與律法,薛蟠具有此種權力:一紙休書休了她,他為何不這樣做呢?
“休”就是男人不要女人了,不需要到官府辦理手續,寫一封休書打發她回娘家,就算是離婚了。但是“休”,也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女人犯了“七出”條,方可以這樣做,哪“七出”呢?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再就是患有惡疾——這麼七條,只要觸犯一條,男人就可輕鬆與之離婚。
就舉這七種不良行為,薛、夏二人結婚不久,“無子”可以不算,可以休掉夏的理由,似可說口舌、妒忌和“不事舅姑(公婆)”這麼三條。但實際操作起來,薛蟠很難辦到。天下妒婦、口舌不淑、不孝父母的太多了。——都能休掉了之?“七出”之條出於古禮,早已不適應時代發展了,到清代已沒有什麼實際應用價值了。
人,一旦成為夫婦,就會成了一種複合性社會關係。有很繁多,很繁雜的社會責任攪在了一處。休妻的要求,是夫婦感情關係的徹底斷裂,而薛蟠偏不具備這一條,而且他有許多把柄在金桂手中,薛、夏二人不具備社會需要的離婚條件。
因為除了“七出”之外,在禮法上有更宏觀的規定,“父母俱存兄弟無故”,“族無犯禮之男”。這是更大的禮。你家裏休妻,這麼大的事,搞得輿論沸騰,外邊人都紛紛議論你家長短,這就對整個家族導致更惡劣的聲名,七出是七出,真的做了“不合算”——這是事情的內在本質。
劉姥姥忙趕了平兒到那邊屋裏,只見堆着半炕東西。平兒一一的拿與他瞧着,說道:“這是昨日你要的青紗一匹,奶奶另外送你一個實地子月白紗作裡子。這是兩個繭綢,作襖兒裙子都好。這包袱里是兩匹綢子,年下做件衣裳穿。這是一盒子各樣內造點心,也有你吃過的,也有你沒吃過的,拿去擺碟子請客,比你們買的強些。這兩條口袋是你昨日裝瓜果子來的,如今這一個裏頭裝了兩斗御田粳米,熬粥是難得的,這一條裏頭是園子裏果子和各樣乾果子。這一包是八兩銀子。這都是我們奶奶的。這兩包每包裏頭五十兩,共是一百兩,是太太給的,叫你拿去或者作個小本買賣,或者置幾畝地,以後再別求親靠友的。”說著又悄悄笑道:“這兩件襖兒和兩條裙子,還有四塊包頭,一包絨線,可是我送姥姥的。衣裳雖是舊的,我也沒大狠穿,你要棄嫌我就不敢說了。”
——摘自《紅樓夢》第四十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