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通牒
人的一生會有多少場華麗的演出等着你呢?每天都在發生着無數的變化,有人走運,就會有人倒霉,有人在努力創造歷史,那歷史也正在拋棄某些不努力的人。這種天方夜譚的事情,會改變以後的命運嗎?
方辰碩走在回家的路上,和往常一樣的不緊不慢,但這次看着卻像是一個剛被開除的高中生,他看着那些電動車從自己身邊梭過,看着有人因為菜價吵得不可開交,看着和睦的一家三口商議着明天要去哪裏玩,只有自己像這個世界的觀影者,並無法融入。就像齊奧朗寫的《眼淚與聖徒》中的一句話:”我既沒有愁苦到足以成為詩人,又沒有冷漠到像個哲學家,但我清醒到足以成為一個廢人。”碌碌無為這個詞好像用不到自己身上,他這樣想到,因為自己還從來沒有‘碌碌’過。
再熟悉不過的街道,再熟悉不過的環境,經過一座橋,走過無數商鋪,就來到了群峰小區,自己的住處,熟悉又陌生的門衛老大爺,熟悉是因為每天都見,陌生是因為從來沒有說過話,現在想想,住在這裏這麼久,好像連門衛老大爺的音色是低沉渾厚還是深沉沙啞都沒有印象,但這次方辰碩從他身邊經過的時候,點頭示笑,這是不同以往的。是因為要走的原因嗎?或是沒有準備好接受新事物的到來,讓他覺得措手不及,甚至矯情到看小區裏的綠化,都有種不舍之情。
“辰夭,我回來了。”方辰碩打開家門喊道,但並沒有人作聲,房間裏黑漆漆一片,只有一縷月光從窗戶擠進來。
“不在家嗎?”他打開燈,脫下上衣,隨手一扔,一屁股沉進了沙發里,望着天花板上最靠近角落的白織燈,獃獃的仰坐着,看着那強白光一點一點透過自己的眼睛,照射進大腦,把大腦渲染的一片空白。
“明天……要走了嗎。”渙散無力的聲音像是從鼻腔發出的一般。靜坐片刻,他掏出手機,打開qq,編輯:“能後天再走嗎?明天還有事情要處理。”完畢,發送給“風的故鄉”。很快得到了回復:“可以,但後天是最後期限。”
沒有多餘的話,“風的故鄉”好像很了解自己,他沒有過問明天要幹什麼,無非就是告別和最後的留戀,就好像他從未給自己抉擇的機會,跟他走還是否,因為“風的故鄉”知道,自己一定會跟他走。
起身走進洗漱間,對着鏡子,望着裏面的自己,真想看看五年後,不,十年後的自己是什麼樣的,幻想間,他握拳,努力撐起肱二頭肌,看着胳膊的微微突起,但眼裏卻泛着健美冠軍的光芒,看着自己形銷骨立的身材,很是滿意。
開門聲響起。
“哥,回來這麼早?”看着燈都開着,方辰夭喊道。
“是阿,你過來,我和你說個事兒。”弟弟的聲音把自己從幻想中拉回了現實。
“什麼?”
“我其實,被學校開除了。”方辰碩鏗鏘有力的說著。
“我怎麼……聽出點驕傲的意思?”辰夭其實對自己的哥哥被學校開除這種事情已經習以為常了。“那你高中怎麼辦?找一個學校繼續上完?”這句話,他已經記不清給自己的哥哥說過多少次了。
“不了,我……”方辰碩欲言又止,他好像突然意識到了什麼,他沒有辦法若無其事的告訴弟弟,自己要跟着網友去另一個國家生活,然後講一大堆神學思想,他沒有把握說服弟弟,因為自己連說服自己的把握都沒有。可能會被辰夭覺得自己瘋了,他終於意識到,這不是旅遊,想什麼時候回來都行,這是一次命運的革命,屬於自己的革命。
“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他敷衍道。反正明天還有一天,等想好怎麼說再告訴弟弟吧。
此時此刻,某處,那幢塗抹着濃濃奶白色的哥德式建築,包裹着裏面噪雜的dj,只能傳出悶悶的鼓點聲,“soho”四個字母在黑夜中,散發著雌雄荷爾蒙交織般的光芒。酒吧內的卡座上,坐着一個膚色不同於周圍人的“大老粗”,身邊圍坐着來自不同國家的美女。震耳欲聾的dj麻痹着人們的神經,強烈的鼓點,喧嚷的人群,妖嬈性感的女子和年輕瘋狂的男人,即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和失控的嚎笑。“風的故鄉”逗着身邊的女子發笑,一杯接一杯的酒水下肚,露着一排整齊而潔白的牙齒,趴在女子的耳邊,告訴她們,今天,是他七年裏,最高興的一天。滿耳的哈哈大笑和篩子聲。沒有人問他為什麼是七年裏最高興的一天,他仰躺在卡座上,視線已經被酒吧內五彩的射線充斥,嘴角輕斜,就要和這裏離別了,短暫的躊躇感慨,然後又回到了美女們的懷抱中……
第二天方辰碩出門很早,他一晚都沒睡,因為他一整晚都在想要去和誰道別,要怎麼道別,一遍遍的排練着,可是這有什麼用呢?誰會在意你留下或者離開呢?也許,告別,只是種自我安慰的方式罷了。這一輩子會有多少次告別呢?應該只有兩次告別吧,第一次是,和母親的肚子告別,自己來這個世界上,第一個住處,短暫的十個月,就匆匆離開。第二次是,與這個世界告別,告別後,直至這個世界上的人忘記你,直至忘記了你存在過。這也許,才是人生,最無助的兩次告別吧,可是那些十八歲的孩子們,認為最痛苦的告別,就是和自己最喜歡的女孩分開吧?
每個少年,心中都有那麼一個女孩,清澈純凈,春意盎然,不老也不會死,永遠的十八歲。即使她不在你身邊,她的樣子就像幻燈片一樣在你腦海中閃過,每當想到這裏,心跳就會加速,只有迫不及待地見到她,才可以解救自己,這,就叫“喜歡”這種東西十八歲的樣子吧。
方辰碩坐在一家咖啡廳,雙腿有些痙攣,雙手不自然的擺放着,眼看着窗外,神情緊張。
“辰碩,你把我約出來,是有什麼事情嗎?”對面的女孩柔聲問道。
“我的天,她是那樣的美。”方辰碩心裏想到,不敢與她長時間的對視。她是那樣的美,美的像一首抒情詩,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純情和清純的風采,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長長的一閃一閃的睫毛,像探詢,像關切,像問候。她還是穿着,自己第一次見她時穿的白裙子,真好。
“沒什麼,爾悅,坐了這麼久的前後桌,也沒送過你什麼。我都被開除了,就算是散夥飯吧。”方辰碩笑道。
她的名字叫顧爾悅,曾經自己也是第一個嘲笑她名字難聽的人,第一個把她氣哭的人,沒想到後來的某一天,發現了她的美,從而一發不可收拾,就像名字那樣,顧爾悅,二月,冬天即將結束,要迎來春天的月份。
“說什麼呢!以後你沒事的時候也可以回來找我們玩啊,又不是再也不見了。”爾悅坐在鞦韆椅上,雙腿盪着。
“是,也是啊,我好笨。”辰碩苦笑,真的還能回來找你玩嗎?想到這裏,他的眼睛失去了光澤。
“怎麼了?你今天有些奇怪啊。”
“沒什麼,就是被開除心情不好,一直沒有調整過來。”
“安啦,你一定要再找個高中,把學讀完,我聽爸媽說,高中學歷是很重要的。”
“嗯,我知道。”方辰碩再次看向窗外。
我喜歡你,請和我在一起。這句話要說嗎?如果說出來她同意了,自己要丟下“風的故鄉”和她在一起嗎?可現在自己就是廢柴什麼也沒有,拿什麼給她幸福。鼓足勇氣,說出來吧,這樣就不會有遺憾了!給彼此一個機會吧,這種機會人生有幾次?如果自己連照顧她的能力都沒有,也許,做朋友看着彼此成長才是最好的選擇吧。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內心激烈的掙扎,使頭上豆大般的汗珠劃過鼻樑,身邊的一切都停了下來,時光永遠定格在了那一刻。
幾十年後的某一天,方辰碩坐在山崖邊,長袍吹的如同撕散的雲霞,回想起當時的情景,雙手微微顫抖。
我的手漸漸老去,
而你卻依然如初,
歲月侵蝕了我的容顏,
卻饒過了你,
雖然,只是記憶。
天空好似一張畫紙,讓晚霞這隻神奇的畫筆在上面任意的揮灑。夕陽慢慢地從地平線上消失,周圍的光也慢慢地被黑暗代替。照耀大地一天的太陽似乎累了,天地漸漸沒有了任何的嘈雜聲,一切漸漸的回歸寧靜。兩人在街上靜靜的走着,如果一直停留在這個時光,那該有多好,方辰碩這樣想到。
“我到家了,你早點回去吧辰碩,加油!”爾悅笑着,往小區里跑去。
“再見,我會加油的。”他的聲音小的連自己都聽不到。爾悅的背影深深的刻在了他腦海,十八歲的背影,直到看不見爾悅的身影,辰碩才轉身離去。
一天的離別匆匆過去,方辰碩累到不想收拾行李,也沒什麼要拿走的。一天的胡思亂想,用一場冷水澡結束了。沖完涼,一條手機短訊聲響起,是辰夭的:“哥,明天是我一哥們生日,今晚我們都留下來陪他,你早點休息。”
“呼。”讀完短訊,方辰碩嘆了口濁氣,一頭扎在了床上,明天自己就要離開了,最後竟然沒見到自己最愛的弟弟,心裏五味聚雜,沒有淚別,沒有擁抱,沒有叮囑。也許,這是上天的意思吧,這種離別才是最和諧的形式。
方辰碩起身,拿出紙和筆,下筆如飛的寫出:“致辰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