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這篇序文的開頭,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一個靠掙稿費生活的人,從王朔先生始,我們這種人都自稱為“碼字兒”的。我雖不能與王朔先生比,但這幾年也寫了幾部小說,有了一點小小的名氣。和幾家出版社也混熟了。一些影視製作人也紛紛上門約稿,索要他們需要的東西。他們需要的東西就是在影視市場上相對好賣的東西,比如古裝戲最好賣,特別是這一陣最走俏的清宮戲或武俠戲;又比如警匪戲也好賣,警匪大戰多年來叱吒螢屏,高低好賴都容易出手,若再能與反腐或反黑掛鈎,那就更加如虎添翼。因為一沾上主旋律就能把片子賣到黃金時間主流頻道,讓貼片廣告的收入高上幾倍輕而易舉。
再比如,喜劇。寫不出《我愛我家》那種雋永的,寫個《還珠格格》那類鬧騰的也行,也是眼下時興的一路。電視劇本來就是大眾娛樂,本來就是文化快餐,就是商品。一沾商品二字,“消費者就是上帝”的規則放之四海而皆準。這年頭老百姓下了班打開電視就圖一樂,所以一定要搞喜劇。
一位資深的電視節目投資商向我做了如上教誨,令我大開茅塞。但同時深感生不逢時——我的歷史知識尤其是清史知識近於小學水平,性格拘泥又不擅“戲說”;對金庸古龍一類武林諸侯各派功法既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公安題材的電視劇我雖也搞過,前有《便衣警察》險些成名,後有《永不瞑目》錦上添花,但前年拋出的《玉觀音》已成強弩之末,再弩必是狗尾續貂。縱觀這幾年警匪戲一浪高於一浪,情節人物早被高手用盡用光,步其後塵還能讓觀眾拍案驚奇,已是不可能完成之任務。當然最難的還是喜劇。寫喜劇,如果不淪為《還珠格格》的話,如果讓圈裏圈外都叫好的話,那樣的境界非我輩所能為也。我一向認為,寫喜劇比寫正劇和寫悲劇,更需要思想智慧的博大精深!
但這位電視投資商並不缺乏他們這種商人特有的執著,他一再給我啟發並出謀劃策,他以我多年前一部作品的成功來鼓舞我的自信,那部作品名叫《一場風花雪月的事》,由著名的煽情大師趙寶剛搬上螢屏,把一位正在電影學院上學的新人徐靜蕾捧為當時全國的頭號青春偶像。投資商說:你還是寫情感戲吧,小情小調你不是很拿手么,最好寫點私隱什麼的,更好是寫那種紀實的,情感紀實現在可是流行得很呢。
這我知道,多年以來,關於個人情感私隱的紀實文學經久不衰,很多強勢媒體都辟有專欄,在我居住的北京市,就有《北京青年報》的“口述實錄”和《北京晚報》的“私密獨白”等,都有極高的閱讀率和比較固定的讀者群。這類文體也成就了不少“碼字兒”的“腕兒”,如安頓等。但我依然心存顧慮,既然早就有“腕兒”在前,我再照虎畫貓地“情感”一番“實錄”一番,恐也難有新意,亦有學步之嫌。但投資商不以為然,他說,《一場風花雪月的事》發表時,形式上是小說,實際上就是“情感實錄”。那篇小說最早的素材和最後的格式,確是我對一個退役女民警的採訪。從作品發表的時間上看,我應當算是這類文體的前輩。那些靠這路子造化成名的作家,說不定還是跟我學的呢。
投資商的這番話與其說讓我有了信心,不如說讓我為之感動。我從小比較自卑,因此對一切誇獎的話、吹捧的話,總是內心渴求,情願當真。為了不讓鼓勵我、推崇我、看重我的人失望,經過數日思考,終於在一個周末的晚上,我約了一位多年沒什麼來往的老同學,一個外號叫爺們兒的報社記者,在“譚魚頭”吃了一頓晚飯,鄭重地向他請教寫作情感實錄的門路。
請教門路,說白了就是請他推薦介紹一點線索。他們當記者的,接觸社會層面廣泛,上至顯貴名流,下至引車賣漿,無所不有。果然,那天晚上就着熱騰騰的“譚魚頭”,我的這位老同學向我批發了一堆滿腹愛恨情仇的痴男怨女,這些人大多來自報社的讀者階層,讀了別人的愛情波折家庭不幸,便也提筆寫信,向編輯們一述平生。第二天我的老同學還挑了幾封這類讀者來信給我參考,我按上面的姓名地址一一找到了那幾位渴望傾訴的“苦主”。他們大多身居白領,學歷較高,甚至事業有成,但感情生活頗不如意,牢騷滿腹,感慨良多;或過去受過挫折,至今難以自拔,談起往事,不堪回首。可惜他們的傾訴,主觀感受太多,具體細節不夠。議論和觀點雖不乏精闢之處,但客觀事件則相對單薄;縱有一唱三嘆,當時聽來滿耳酸楚,無奈事後看看筆記,不過痴心女子負心漢,包了二奶設二房,或負心老婆貪富貴,跟着金錢走他鄉……之類。談了四五位,如果要寫成電視劇的話,那點素材加起來也只夠寫兩三集的,而投資商的要求很明確:二十集!電視劇不夠二十集,什麼廣告都不願跟上去。
無奈,只得再找老同學爺們兒,問他還有沒有更好的線索。爺們兒想了想,有些遲疑地,又說出一個人來,“那你去找找他吧。”他說,並且當即給我寫了一個電話號碼和一個人名。寫完后又主動打電話和那人聯繫,把我想去採訪的意思說了。看來對方不太積極,爺們兒在電話里和那人拉扯半天,又唧唧咕咕說了些意焉不詳的耳語,才算搞定。他替我約了那人第二天晚上在一個名叫“平淡生活”的酒吧見面。時間是晚上九點,讓我們雙方都到吧枱,各拿一份北京晚報作為標識,跟特務接頭別無二致。
我知道“平淡生活”是個“靜吧”,人一向很少,比較適於談話。
我謝了爺們兒,問:“這也是你們的讀者嗎,有他給報社的來信嗎?”
爺們兒笑笑,說:“不是讀者,是我在一家醫院認識的。”
“噢,你們是病友?”我有幾分意外。
“不是,他是那個醫院裏的護理員。”
“護理員?”
“我有一陣在醫院裏採訪,和這人聊過。後來我又打電話約過他,跟他算是熟了吧。你去跟他聊聊,要是有你需要的東西,就聊下去,要是聊着沒勁就隨便扯兩句然後走人,給他個五十塊錢也就成了。”
“五十塊錢?還要給錢嗎?”
我以為耳朵聽錯。
“沒錯,”爺們兒的表情很平常似的,說:“他們這種外地打工的,你跟他們說什麼都沒用,給錢就行。我剛才已經替你砍過價了,要是只談一兩次或者兩三次,每次就給五十,要是談的次數多,每次給個二十三十也就行了。我記得你上次寫《一場風花雪月的事》那回,不就談了二十次么,最後寫成劇本了,不多不少正好二十集吧。你這回打算寫幾集呢?”
我也不知道這回能夠寫幾集,我甚至不知道這種命題文章式的劇本我到底能否寫得出。我低頭看看手中那張紙條,在那個毫無生氣的電話號碼旁邊,卻飄着一個精靈古怪的人名:
優優。
優優,是女的嗎?
爺們兒曖昧地笑笑:“當然是女的,發一男的讓你談半天還得付他錢,你還不把我罵死!”
我也沖爺們兒笑笑,順勢調侃一句:“長得漂亮嗎?”
爺們兒說:“你到底是去情感實錄呀還是情感實踐呀,要想實踐我給你另找別人,起碼找一門當戶對有共同語言的。別那麼不開眼,見個外來妹就想入非非。”
我收了字條,笑着告辭:“君子不奪人之愛,你只管放寬心吧。”
第二天晚上,我提前十分鐘來到“平淡生活”酒吧,那酒吧暗藏在一條小街的深處,一向默默無聞。我推門進去,看到這裏與往常一樣,每個角落都晦暗不清,只有吧枱被燈光打出一片溫暖的亮色,在那片鮮橙般的亮色里,已經坐了一個人,看背影是女的。門外秋風乍起,可她仍然一身夏裝,看起來有些單薄瑟縮。
她背朝着我,正在翻着一份北京晚報,聽見門響,就回頭看我。她的第一道目光並未投向我的面孔,而是盯住了我手中那份同樣的報紙。
我向她注目,並示以微笑。
她馬上還以微笑,卻笑得勉強而又短促,甚至還有幾分尷尬。在我看清她的面容之後,我猜測了她的歲數——也許她只有二十歲或者更小。她臉上的稚氣增加了我的沉着與自信,並且讓我很快找到了合適的語氣:“你是老余介紹來的吧,我們去那邊坐好不好,那邊舒服一點。”
我一邊說,一邊率先向裏面的角落走去,語氣中有成熟和主見,甚至帶有一絲命令的威嚴。那女孩果然聽話地跟上來了,亦步亦趨地隨我走向最裏面的一張小桌,又隨我在那張小桌的面前,拘謹地坐下。
我的語氣雖然嚴肅,但我的面容始終和善,用淡淡的笑意,竭力消除她的局促。我為她要了一杯果汁,為自己要了啤酒,然後,開始了交談。
我先通報了自己的姓名:“海岩,作家。你呢?”我問:“你就姓優嗎?”
女孩說:“我姓丁,我叫丁優,他們都叫我優優。我知道你,你寫的小說我看過。你說世界上真有你寫的那種愛情嗎?”
我笑笑:“總歸有吧,比較少罷了。”
優優老氣橫秋地嘆了一聲:“也許吧,像我們這種人,就更碰不上了。”
“為什麼?”
“因為窮啊。沒錢,有誰愛你!”
“也許,有錢的人會愛你吧。”我這樣說,口氣有些玩笑,其實並非玩笑。
優優笑笑:“我寧願愛一個我愛的人,不願愛一個愛我的人。”
我也笑笑:“你愛的人也愛你,不是最理想嗎。”
優優收了笑,沒有接下去,停頓了片刻,突然問道:“今天咱們就談這個嗎?”
我把一隻筆記本從包里取出來,說:“呃——我想,先談談你的家吧,你是哪兒人?”
優優沒答,反問:“咱們要談多長時間。”
我看了一下表:“怎麼,今天你還有事嗎?”
優優說道:“余大哥沒跟您說嗎,我只有一個小時的時間,要是時間長的話,還得加錢的。”
我不禁有點反感,看着那張年輕的臉,那臉上只畫了很淡的妝,但已足夠漂亮。那種漂亮所代表的氣質,是寶貴的青春和朝氣,與我耳中聽到的話語,顯得格格不入。這讓我覺得那張好看的臉皮,不過是一副精美的面具。
其實我也明白,這些外來的打工妹也是因為生活所迫,才有如此商人嘴臉。就像有的少數民族人人能歌善舞一樣,這些出門在外掙錢活命的年輕人,飛進大都市這片樹林子,時間長了哪有善鳥。他們萬事不離交易,且交易的路數,就跟當年地道戰那部電影裏的台詞一樣: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不許放空槍!
我說:“沒有啊,老余跟我說談一次最少兩個小時以上。如果談個兩三次,一次五十,如果超過三次,二十就行。要不然咱們打個電話問他。”
優優愣了一下,顯然沒聽出我的話中有詐。心虛了片刻,退縮回去:“大哥,我看出您這人挺好的,我也不想為難你。反正我也來了,今天就先談吧,五十就五十吧。不過大哥你能不能多談幾次,我把我的事都告訴你,我還知道好多別人的事,我都可以告訴你的。這一陣反正我也沒事,可以隨叫隨到的,那咱們就兩個小時算一次吧。”
我點了點頭,於是成交,談話重新開始。但這時候我對這場很可能僅此一次的採訪,已不抱太多收穫的幻想,我在記錄本上未着一字便已興味寡然。我想,這種鑽進錢眼兒的女孩,還有愛情嗎?這種女孩對伴侶的追求和對婚姻的態度,與她們從小就習以為常的交易心理,還能真正絕緣嗎?
那天晚上的談話依然從優優的家鄉及父母開始。優優出生和成長的地方我以前去過,那是一座風景美麗的靈性小城,名叫仙泉。城中有座仙泉公園,園中有山,山腳有潭,上有明瀑,下有暗涌,為千古名勝,自始山以水傳,城以泉名。不過我對這座小城最深的印象,卻是城中女孩的面容。仙泉街上走的女孩,幾乎個個如水如花,粉黛不施,衣裙無華,只憑眉目動人,盡得山水之韻。
我面前的女孩優優,不僅相貌,而且聲音,都如仙泉的清純之水。使你很難,也不願:將她在談話之前和我進行的那場跡近敲詐的交易聯繫起來。她用清澈的聲音,將她不幸的童年,娓娓道來——她本不應出生的,只因父親一心想要一個兒子,所以丁家就一連有了三個女孩。母親在她出生的同時死去,死於難產。父親在她剛剛懂事的時候死去,死於事故。她是靠大姐帶大。因為她是計劃外生育的孩子,所以一直上不了戶口;因為上不了戶口,所以一直進不了學校;她的小學課程全是在家自修,老師就是她的大姐。直到父親死後,二姐被無兒無女的一對夫婦領走,她才在自己生長了十年的城市,得到了一個合法的身份,這也是父親所在的工廠對父親喪葬撫恤的一個最重要的部分。
我們每個人,當聽到或看到別人的童年經歷時,都會下意識地與自己的童年作出比較。對我來說,小時候發一次高燒,參加一次軍訓,可能其痛苦和磨礪都足以記憶終生。儘管,優優童年的不幸並非我採訪的主題,童年的生活離我所要窺取的愛情與私隱,畢竟相隔太遠,但仍有某個角度,給了我一些探究的興趣:我想知道,童年不幸的人,自小生存艱難的人,長大后對愛情是更敏感呢,還是更麻木?是更加渴望擁有呢,還是無足輕重?
那天談話結束的時候,我又約了第二次見面的時間。後來又約了第三次和第四次……我後來記不清我們陸陸續續談了多少次,吸引我的並不是這女孩童年的不幸,也不是她現在的美貌,甚至,後來也不是出於追求劇本情節的需要。而是,這個看上去有些惟利是圖的女孩,其愛情的經歷卻是我從未體驗也從未耳聞目睹過的,它似乎應當發生在禁欲主義的中世紀,而不是發生在禮崩樂壞的現在。在現在這個時代,我甚至不能肯定,我所要描寫的主人公能否算得上談過戀愛,也許戀愛對她只是一個純粹的幻想。幻想人人都有,但人人都沒有像她這般痴迷和認真。
我試着將優優的故事寫下來,我還準備去採訪這個故事中涉及到的其他人。我沒有用這類情感實錄文體中最常用的問答格式,甚至沒用第一人稱來寫。這樣做的風險是可能喪失某些紀實感,從而不那麼逼真。而好處則是可以自由地將我所聽到的素材和感覺,全面地考量整合與重新剪裁,而且避免了與《一場風花雪月的事》寫法上的重複。我在打完腹稿后才發覺這個故事有一點平淡,其情節的複雜性和刺激性,遠遠不能滿足電視劇對戲劇性的要求,猶豫再三盤算再四我決定暫先將它寫成一部小說。小說通常只為有興趣靜心閱讀的人而作,不必在每一個段落都惶惶不安地擔心着心浮氣躁的電視觀眾罵罵咧咧地換台!
因為我要寫的只是優優的愛情,所以那些與愛情無關的童年往事,包括優優親生父母的生前身後,都盡行略去。這部小說就從優優與周月的第一次見面那天寫起。從這一天寫起時我就已經估計到那位熱情的電視劇投資商可能非常失望,也許他等不到把全書看完就決定不要了。按他的要求我本來應在第一集就布下一個陰謀陷阱,令觀眾疑雲重重,最好先死個人什麼的,或者讓有情人生離死別,以便到最後一集時再終成眷屬。這既符合廣大觀眾的欣賞情趣,又是商業電視劇的經典套路。但這套路與優優的真實經歷實難相符,所以我還是堅持從那個看上去極其平凡的日子開始,平鋪直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