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心動也不敢行動

第四章心動也不敢行動

“我先換衣服,等一下再詳細的跟你說。”林初夏覺得這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完的事情,打算等會一邊做飯一邊跟安慕希說。

“那你趕快去換吧,不要凍着了。”安慕希趕緊說。

不過,她卻在林初夏的房門口等候着,急切的想要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她好奇林初夏身上為什麼會有一件高檔的男人衣服。

這是不是說她剛才遇上一個男人了?而這個男人把衣服給她了?

她不明白衣服為什麼是濕透的?

她看到林初夏的神情正常,也沒有什麼驚慌和害怕的表現,所以她也不擔心林初夏。

如果發生了什麼恐怖的事情,她相信林初夏是不會這樣淡定的。

林初夏換完衣服出來,看到安慕希就像隔壁的小狗眼巴巴看着自己吃東西的樣子,她忍不住笑了起來。

不過她也沒有立刻跟安慕希說,天都黑了,她肚子也有點餓了,所以先走進廚房,一邊淘米下鍋一邊將剛才發生的事情告訴了安慕希。

“林初夏,你真是個大傻瓜呀,萬一跳水的那個帥哥也不會游泳,那你就慘了。”安慕希聽到林初夏下水救人差點溺水的時候,忍不住很大聲的責備說。

林初夏是她在這個世上最好的朋友,她不希望她有一點點的意外。

她希望到老的時候,還有這樣一個好朋友陪自己喝早茶逛街買衣服呢!

“我其實是會游泳的,只是十多年沒游過,生疏了而已。再說,那時我以為他跳水輕生,情況非常的緊急,我也沒有多想。”林初夏一邊熟練的倒菜下鍋一邊說。

面對當時的情況,她做不到見死不救。

還有她認為自己是見到魅力男神露出了水面,心情放鬆了下來,所以才會往下沉,要不然她一定會拚命游到岸邊的。

所以她沒有什麼后怕的感覺。

“幸好你沒有事,下次別那麼衝動了,要多為自己和你的父母着想。”安慕希也只能這樣說了。

她知道,林初夏在大學裏也是非常的熱心,經常無條件的去幫助同學,她可攔不住她。

就在上幾天,她們的鄰居王大媽,一個子女都出國了的獨居老人,她一條養了很多年的白色小狗歡歡突然跳出花園的圍欄不見了,就連物業也只是說幫她留意一下,可沒有想到林初夏看到老人這麼的難過,居然花費了大半天的時間在小區的一個電房前面的小花園裏找到了它。

當時,這隻小狗歡歡正跟另一隻黑色小狗玩的非常的歡快。林初夏估計,歡歡就是跟着這隻路過的小黑狗跑出來的。

她當時叫了一下“歡歡”,小狗就跟着她跑回了家。

鄰居王大媽看到失蹤了大半天的與她相依為命的小狗被林初夏找到,真的萬分感激,拿出一小盒花膠要送給她,不過林初夏拒絕了。

雖然這位老人的生活很富裕,但是林初夏並不是貪圖她的錢財才幫她找狗的,所以她拒絕了王大媽的謝禮。

再說,如果自己收了這麼貴重的東西,她覺得幫人的性質就變了味。

安慕希當時就覺得林初夏很傻,因為林初夏上午忙着送貨,已經累得很,正打算下午好好的休息,聽到鄰居不見狗了,居然這樣無條件的幫她找了半天。

安慕希其實也不是一個冷漠的人,只是這個王大媽之前看到林初夏是個沒錢的農家女,總是有點看不起林初夏的樣子,跟林初夏買點農產品還挑三嫌四的,所以她就有點反感這位大媽。

不過林初夏覺得大家是鄰居,經常都會遇見的,所以也很寬容的不跟老人計較。

她們對王大媽家唯一喜歡的就是這條小狗歡歡。

這條小狗渾身雪白,精緻可愛,好像是叫銀狐犬,今年才剛滿一歲。

歡歡非常聽話,有時候還會跑到她們家來,它也不搗亂,安安靜靜的當個小尾巴,有時候又乖乖的跟她們一起看電視,甚至有時候還跟她們去散步。

這讓安慕希有時候也想養一隻這麼可愛的小狗。

不過,她又覺得家裏養動物太髒了,如果清潔搞不好,不但影響自己,也會影響鄰居,所以她想了想還是算了。

反正歡歡有時候也會跑過來讓她們玩一下。

安慕希覺得狗就像小孩子一樣,有時候玩一下還好,天天叫她來侍候,她可接受不了,所以她根本沒有早婚的打算。

她覺得就算她以後結婚生子了,家裏也得要有保姆來侍候,因為她連自己都照顧不好呢!

這不,她就坐在椅子上等着林初夏把飯菜端上來。

“你剛才說救你上來的那個男人很有魅力,是不是真的?”安慕希愉快的吃着林初夏做出來的美味飯菜,突然想起了林初夏剛才說出來的話。

“是真的,我還沒有見過這麼有魅力的男人,簡直比電視上的男模還要好看。”林初夏想起自己被魅力男神抱着的那一刻,心裏依然很激動。

“有宋承憲這麼帥嗎?”安慕希眼睛發亮的看着林初夏問。

宋承憲雖然是大叔的年紀,但是安慕希卻覺得他很有男性魅力,何況他一點都不顯老,一點也不比那些娛樂圈的小鮮肉差。

對於他與劉亦菲的分手,她就覺得非常的可惜。

“當然是魅力男神帥。”林初夏連忙說。

她認為魅力男神的身材和樣貌都是無人能比的。

“哦,你是不是心動了?”安慕希看到林初夏一張絕色的臉微紅,忍不住打趣說。

對於林初夏不容易晒黑的皮膚,安慕希非常羨慕。

林初夏一般都是白天送貨,就算太陽很大,她也不塗防晒霜,只是帶一件很大的草帽就出門了,可是幾個月下來,她的皮膚只是比以前黑了一點點,還是像剝殼雞蛋一樣好看。

雖然她送貨的時間一般只需要兩三個小時,但是安慕希覺得自己騎着三輪車在太陽底下呆三分鐘也不行。

她在大夏天不塗防晒霜都不敢出門,因為她是很容易晒黑的人。

可是,叫她跟林初夏一樣帶一頂這麼粗糙的大草帽出門,她絕對是不肯的,因為她覺得這樣會降低她的檔次。

安慕希出身富裕,在心裏上還是有一定的優越感的。

她有優越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每一個階層的人,極大部分人都會有自己的心裏感受。

她看不起林初夏的天天帶的那頂大草帽,但是她對於LV新出的那款草帽卻很是很感興趣的,8200元一頂的價錢,她還是捨得,畢竟這是名牌貨,做工精朗,一定會有很大的不同的。

她只是怕別人不會分辨,當LV草帽是林初夏頭上戴的那頂十塊錢買來的大草帽,所以買還是不買,她還在猶豫中。

她雖然家境富裕,但是她的父親卻不允許她大手大腳的花錢。

他的父親年少時過了不少的苦日子,知道沒有錢的艱難,所以認為該用的錢就用,不該用的就不用。

她就在家裏的工廠幫一下忙,工作很悠閑,所以他的父親也不會給她很多工資。

但是她母親就不一樣,她覺得自己這代人吃過太多苦,現在孩子們就應該過好的,所以經常偷偷地給錢兩個孩子。

安慕希父母感情非常好,他的父親除了每個月十萬零用錢外,財政大權都是在她母親的手上。

她母親也是很有分寸的人,雖然經常打麻將,但是她從來不豪賭,只是小賭,加上手氣挺好的,所以她在麻將台上是用不了幾個錢的。

“我就算是心動了,也不敢行動呀!他那麼優秀的男人,我怎麼配的上他呢?”林初夏聽到安慕希這樣問,立刻很有自知之明的說。

“也是,我看你剛才穿的那件男人衣服,看起來是簡單,可是國際名牌,要幾千塊錢。照你這樣說,這個男人住着獨立別墅,肯定是一個高富帥。”安慕希說。

安慕希經常看一些時尚雜誌,上面有一些大牌的衣服,就算是男士的服裝,她也會去瀏覽一下。

“應該是吧!他家裏的那棵羅漢松,我看就價值不菲。”林初夏說。

林初夏以前很少見到羅漢松,但是在南湖小區走一遍,她就可以看到各種造型不同的羅漢松,因為百分之五十的業主都會在自己的花園裏種上羅漢松,而韓城家裏的那棵,是她看到過最為大氣的一棵。

她知道,安慕希家裏的那棵羅漢松當年已經要五萬塊錢了,魅力男神家裏的那棵看起來檔次高了幾倍,所以她猜測應該非常的貴。

“這個人到底是誰呢?”安慕希有點好奇的問。

這個城市的有錢人太多,安慕希認識的包括聽說的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海天市是新一線城市,民營經濟非常的發達,市內除了有兩間世界五百強的企業外,還有很多實力雄厚的大企業,所以富人非常的多,但是年輕又非常帥氣的富二代卻是屈指可數的。

安慕希對帥的定義也非常高,有錢有顏值有魄力,這樣的男人在她的生活圈子也是少的可憐。

像歐陽天這樣的,以為父母都是公務員,在城裏有車有房,就以為高人一等,但是在安慕希眼裏,他卻什麼也不是。

所以林初夏跟歐陽天分手,她是非常贊成的,她覺得林初夏一定能找到一個更好的男人。

就算林初夏自己遇不上,她也會介紹一個給她的。

她認為林初夏長得這麼美,嫁給歐陽天這樣的男人真是浪費了。

林初夏吃過晚飯,爽快的收拾好碗筷,就開始認真的用手洗魅力男神的衣服。

她要洗的乾乾淨淨,晒乾燙好后才還回去。

她覺得這樣才能表達自己真摯的感謝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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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夫人總是從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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