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秋生啊秋生,你惹了大麻煩了!
殭屍,多半為清代下葬人士,那時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對,或者身前有怨氣沒咽下,死後就會破土危害人間。
能出來蹦躂的殭屍,前後多半不超過兩百年。
也就是為什麼殭屍多穿着的是清代官服。
你見過哪個殭屍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當然,問也白問,誰見過殭屍吶?
怕是大多數人連殭屍的低配版——行屍都沒見過。
有個人還真見過行屍。
就是方宇這個倒霉蛋。
前文書講過,方宇出門遇到了前來搜尋業障過多人士的紙人。
那紙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條他從未走過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盤踞着一直行屍。
按照常理來說,九叔的地盤,別說行屍了,來個吸血蝙蝠都少見,那怎麼可能有這種玩意呢?
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個好徒弟,秋生了。
這傢伙,前段時間來了場見義勇為的好戲。
事確實是好人好事。
可問題在於這個傢伙辦好人好事的時候不想想現在是個什麼社會。
在民國,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會風氣也不是很好。
有錢的,就能當官。
有權了,那就是方圓百里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錢又有權力,還能有槍的話。
那就是當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歡干一件事。
那就是一個字。
干。
具體啥你猜猜是幹啥。
那玩意的後遺症在現代來說,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無所謂了。
隨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錢,生唄~
這附近鎮上就有個土皇帝的兒子。
那鳥人姓鞏,單名一個喜字。
俗吧?姓鞏叫鞏喜,就是為了諧音梗一個恭喜意思。
這也就是鞏軍閥沒什麼文化,孩子太多,前幾個還好,叫鞏雲聖、鞏鶴鵬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後,起名也懶得琢磨或者請先生起了,就隨便選個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鞏喜這倒霉名字就這麼來了。
要說鞏喜這人,別的本事沒有,仗着自己有個軍閥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帶着幾名狗腿子,從大老遠來到了任家鎮,就是來瀟洒的。
別說是鎮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連當地官府的大老爺見了這廝也是點頭哈腰,生怕一個不小心被一個團的兵抄了家。
鞏喜可謂是成了任家鎮上最討厭的山大王。
這傢伙,只要出門,大家就回家休息吧,啥也別幹了,生怕惹到他。
家裏有媳婦的,別出門。
有閨女的更別想了,半大的丫頭在這鞏喜的面前,都會被拖到府上。
鎮上就沒有不罵他的。
這天,鞏喜照常出門“微服私訪”。
今天他想了個餿主意。
他想來一招乾隆下江南的套路。
來個扮豬吃老虎,準備走裝逼打臉那套路子。
上街找茬,然後等對方要出手還沒出手時,爆出自己是大軍閥兒子的身份,嚇對方個屁滾尿流!
他這想法不錯。
同時他也是這麼做的。
沒帶小弟,也沒去都認識他的大飯店吃飯。
他去了一個偏僻的小茶樓聽評書。
聽了還沒三分鐘。
他“啪”的一聲,就將一個茶杯摔到了評書先生的身邊,險些砸到先生的頭。
當場,茶樓老闆就不幹了。
你丫覺得說的不好,你就不聽走人不就得了?
那茶樓走的是聽評書免費,喝茶收費的路子。
這茶他還沒點呢,就先摔了杯子,不是故意找茬還能是幹嘛?
當下就衝出一幫人要揍這鞏喜。
茶樓夥計里,有個小夥計,時常拿自己一個月的工資去鎮上的匯賢雅敘,也就是青樓,去瀟洒一番。
這青樓的常客,就有鞏喜。
小夥計一看找茬的竟然是鎮上的土皇帝鞏喜,當場嚇的直接跪倒在地磕起了頭。
茶樓老闆一聽!
啥玩意?
這人是大軍閥的兒子?
也直接“撲通”一聲跪倒在地。
連帶着評書師傅和幾個聽書的路人,全在那磕起了頭,生怕自己小命搭進去了。
這下鞏喜爽了。
他倒是沒打人也沒罵人。
只是覺得這種感覺不錯。
還有什麼比這樣裝逼更爽的了?他可算是明白了乾隆下江南是為啥了,感情是為了裝逼吶!
走出茶樓,他看到了一名村姑。
說是村姑有些不太準確了。
這是一名打扮樸素的小丫頭,只不過穿的有些磕磣了,看起來就不是自己的衣服,更像是她家大人穿剩下的衣服給她又穿上的。
衣服穿着不行,比不上匯賢雅敘的小姐姐們。
可這丫頭的臉蛋兒,尤其白凈。
也不塗胭脂水粉,也不描眉打鬢,離着老遠就看着那麼的帶勁。
鞏喜是誰?
軍閥的第......xxxx房兒子!
那是什麼存在?
按清朝來說不是太子也至少是個阿哥!
他老人家來到這小小的任家鎮,還有什麼女人是他無法得到的?
那肯定是沒有了!
他直接尾隨着人家,就一路跟了上去。
那小姑娘去藥鋪開了點不知道什麼葯,然後就揣着藥包往鎮外走去了。
這任家鎮周邊的村子有三個,小姑娘前往的村子,正好就是九叔、方宇現在所在的村子,只不過當時九叔還沒搬去。
走到一半,鞏喜體力就跟不上了。
他一天到晚除了幹壞事就是吃喝,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體,哪比得上務農人家孩子的體格?走了沒幾步他就喘的受不住了。
看到前面小姑娘越走越遠,他直接掏出槍,朝天打了三槍!
“砰砰砰!”
震耳欲聾!
小姑娘被嚇了個半死!這可是槍聲,要人命的存在!
她回頭一看有人拿槍指着她,頓時嚇得不敢動彈了。
“別跑,你敢跑,老子就一槍打死你!”
鞏喜壞笑着,緩緩的走向了小姑娘。
這時候,來了個路人。
正是九叔的好徒弟秋生。
秋生雖然在原文中生活作風出了問題,可他骨子裏還是個喜歡樂於助人的人。
方才聽到槍聲,也不顧自己的安危,直接就順着槍聲來到了案發現場。
這一看,好傢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竟然有強盜拿槍劫道?還特么的是劫色?
擱別人可能就當沒看見直接跑了。
可秋生可不怕槍。
他的身手極好,甚至比起九叔來講,他的身手可能還能好上那麼一丟丟。
這樣一位高手,會怕槍?
更何況那鞏喜已經把槍丟在一旁,正撕扯人家小姑娘衣裳了。
抓住機會,秋生一腳踢了過去。
鞏喜昏迷,小姑娘得救。
事後,兩個當事人,小姑娘和秋生,都得知了那天劫色的人竟然是土皇帝鞏喜,怕出事,就直接躲了起來。
萬幸,秋生的臉應該是沒被看見。
但不怕一萬就怕玩意。
被非禮的小姑娘還好,秋生這個見義勇為的一旦被知道了身份,那估摸着死的就不只是他一個人了,很有可能連帶着九叔都得被槍斃。
所以,得溜。
那小姑娘躲的挺遠,跑到佛山的舅舅家了。
秋生就難受了,他家在鎮上,而且也沒什麼親戚,他也跑不了多遠。
和九叔一說,九叔直接決定先搬到距離任家鎮最遠的李村邊上,緩一段日子再說。
所以,九叔是後來的,義莊后的那具行屍的存在,他也是不知曉的......
這才有了,後續一系列的坑爹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