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穿之長吏配婚
廣平府,清河縣,六月初六。
衙門大堂,擠滿了等待長吏配婚的男男女女,但明顯男多女少。
年到中年的知縣老爺穩坐高位。
他頭戴烏紗帽,蓄着兩撇鬍子,前後綉着鸂鶒的補子,神色倨傲地翻閱着男女各自的生辰八字。
他出身名門世家,乃渤海高氏的嫡脈子孫。
眼下,這正七品的官軼放在盛京也許不算什麼,但在百姓面前卻是一縣之尊,地頭上最大的官!
“舉人村,年二十五歲的鮑大魚,與翠西村十七歲的谷桂花,男為戌狗,女為午馬,為三合,堪為婚配!”
一對新鮮出爐是新人,被衙役利索的改了戶籍,然後從一大摞紅蓋頭上,取下一方,蓋到女子頭上,男子也被掛上大紅花。
二人牽着紅布,邁出公堂。
門口長案上,擺滿了碎銀子。
苗師爺當著眾人的面稱了八錢白銀,又數了八文銅錢,一起送到新郎手上,笑道“恭賀新人,喜結連理!”
兩旁百姓紛紛祝福,但更多的讚美高知縣老爺政治清明的。
“咱們縣尊就是青天大老爺,不僅給批八字,還送喜銀,大紅花、紅蓋頭,再看看其它縣,長吏配婚都是應付差事。”
“就是、就是,咱們清河縣每年配婚,都引來無數遠道而來觀摩的商賈,好不熱鬧。”
“每年這六月前後,咱們老百姓在集市上擺攤,生意都好的不行!”
高知縣被讚美的眉開眼笑,繼續配下一對,干起活來更是效率十足。
公堂不起眼的角落裏,蹲着一個身形單薄的少女。
她將這一幕幕盡收眼底,不禁心底發寒。
她垂眸,眸底墨雲翻湧。
近幾十載,戰爭不斷,掌權人更迭,人口消亡非常大。
是以,朝廷規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這就有了高知縣喜點鴛鴦譜的這一幕。
成不成親,都是個人的事兒,跟朝廷有何關係?
此舉完全是侵犯人權,可她沒有資格義憤填膺。
因為她更苦……
昨夜,她在吐槽人氣作者程溁,根據野史改編的小說時,手機自燃。
奈何天乾物燥,須臾間屋中就陷入火海。
濃煙滾滾,煙霧瀰漫,如墮煙海,一切猝不及防。
隨着烈火的塵煙,那段塵封已久的野史一幕幕重演,若隱若現,飄飄蕩蕩,似乎比正史更真實。
窒息的恐懼一點點地沁入她的骨血,蔓延至四肢百骸。
她在激烈的咳嗽下,眼前一黑,失去知覺……
當她再次睜眼時,正在被這副身體的至親狠狠按着。
她們捏着她的下顎,不由分說的猛灌啞葯。
她拚命掙扎,葯湯嗆進氣管,咳得撕心裂肺,卻人單力微,生生地被灌下一大碗。
待眾人離開,她用手扣着舌根,吐出了好多葯湯,可嗓子卻仍舊啞了,喉嚨腫得厲害連半個字都說不出,還發起低燒。
待她理清記憶,才曉得自己這是魂穿到自己吐槽的野史小說里。
她身體的本尊是個炮灰女配,閨名夏藕,年僅十四歲,是家中最年幼的孩子,排行第六。
按理說老么應該最得寵,但她卻是家中奴才般的存在,每天起的比雞早,睡得比狗晚。
洗衣,做飯,砍柴,打豬草,伺候小雞崽兒,是整個村裡最勤快的姑娘。
也許若不是夏家需要她,冒名頂替年滿十七歲仍未婚的堂姐,到衙門給官老爺配婚,她還會這樣累死累活的,再為夏家做幾年老黃牛。
按照書中的情節發展,夏藕在被灌了啞葯后,在高知縣的亂點鴛鴦譜中,即將就要嫁給一個鰥夫。
在半路上她掙扎着,不配合往村中走,一個推搡,腦袋就磕在了大石上,連洞房都沒入,人就不行了。
夏家還趁機找那鰥夫,要了五兩銀子的賠償。
也就是說,夏藕被夏家利用的連骨髓,都榨乾了。
她在原本的世界裏,活得好好的,不能因為吐槽幾句野史的血腥,就真的給夏家做牛做馬!
她不認命,決定再死回去。
待時,即使程溁大大讓自己跪下唱征服,她也心甘情願,只要能回去。
而結果……卻事與願違。
上吊,褲腰帶不結實,斷了。
撞牆,短暫的昏厥後,又被冷水潑醒。
最後,她跳牛車,終於成功。
她眼前一黑,嘴角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
然而,當她再次睜眼就到了公堂之上,還發起低燒,腦子變得昏昏沉沉,渾身無力。
難道她的身體,已經葬身在火海燒焦黑透了,甚至連搶救的機會都沒有啦?
蒼天啊,她再也回不去了!?
請允許她,為原主和自己默哀一小會兒……
罷了,好死不如賴活着,既然回不去了,至少先脫離螞蝗般的夏家。
否則,她都要考慮是否需要弄包老鼠藥毒死他們。
因為書是根據野史改編,所以基本還原古代生活,女子想要離開娘家,要是拎個小包裹離家出走,那就是黑戶,等着被人販子捉了為奴為婢吧!
物離鄉貴,人離鄉賤,古人誠不欺我……
眼下,她唯有出嫁一條路可走,不接受也得接受!
既然如此,她總要挑個順眼些的,絕對不能有暴力傾向。
在記憶中,她生活的這個村裡,男人是可以打媳婦的,而且沒人會覺得男人做錯了,甚至還會說這男人很爺們……
真是太可怕了!
在夏藕思緒萬千之時,公堂上已經配對成功了一大半。
因為娶妻對於光棍們是極奢之事,所以入堂的比例男多女少,也就是意味着這些年滿十七的女子,今日無論如何都會出嫁,而男方那頭可以零星甩下幾個。
就在剛剛,她見幾個大膽的姑娘,主動先挑了稱心的准夫婿,就也想學着先下手為強。
一眼掃去,剩下的那些男子不是上了歲數中老年,就是戰場上下來的缺胳膊、斷腿的兵士,甚至還有位滿臉橫肉的屠夫!
最可怕的是,聽說那些家中有好幾個兄弟都娶不起媳婦的那種,說不好還會共妻……
這可咋好囁?
只怪她方才反應慢了,只顧着不滿強制的配婚,沒能趕緊替自己打算……
女子生活不易,寧可做打人的那個悍妻,也不能被打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