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體驗作家的生活(10)
洗完碗,收拾完灶台後,苟雪回了卧室。
她準備先玩會手機,然後睡半個小時,再起來鍛煉身體。
“對了!昨天定時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都發出去了,還是檢查一下吧。”
苟雪的腦袋剛一沾枕頭,便彈了起來。
本着確保萬無一失的原則,苟雪分別打開了兩個寫作軟件,核對了發出去的章節和數量。
“大綱?”
準備退出第二個軟件時,她手滑點到了名為“設定”的功能版塊,發現裏面有幾百字的大綱,出於好奇,她點了進去。
“尼瑪!這真的是大綱嗎?”
裏面的內容讓苟雪震驚了,因為她還是頭一次看到這麼簡潔的大綱。
平雪寫的是快穿文,大綱卻沒有一句完整的話,也沒有劇情概括,而是只有一些關鍵詞和人名,幾百字的大綱就包含了十幾個位面的內容。
“這種大綱除了平雪本人之外,應該沒人看得懂吧。”
苟雪完全看不出具體的內容,只能看出每個位面大概有哪些主要人物以及是什麼題材。
“這不是挺好的嗎?這樣就算是大綱不小心泄露了出去,也不用擔心會被盜嘛。”
某某覺得沒什麼毛病,反正不是寫給別人看的。
“簽約不需要大綱嗎?”
苟雪隱約記得網站簽約都是要看大綱的。
“有些網站已經不需要了,因為簽約合同上不用填寫大綱,除非是內投給編輯。”
某某不假思索地道。
“內投是?”
苟雪關上了手機,躺了下去,閉上眼睛接着聊。
“就是不直接在網站上發佈,而是把開頭一萬字到兩萬字的內容和比較具體的大綱放在文檔里發給編輯。”
某某進行了通俗易懂的解釋。
“這樣有什麼好處嗎?”
苟雪不太了解內投。
“如果是直接發的話,作者可能需要等到作品發滿了一萬字或兩萬字甚至更多,才能知道自己的到底能不能簽約,而發佈作品是需要審核的,審核有時候會耽誤一定的時間,因為負責新書審核的不一定是簽約編輯,而且審核通過的作品大多是不能直接刪除的,如果不能簽約,作者又不想寫了的話,處理起來會比較麻煩。”
“而內投不僅可以避免這種麻煩,還可以看能不能簽保底或買斷之類的,對於訂閱收入比較低的作者來說,簽保底或買斷會比簽分成更有保障。”
某某有條不紊地道。
“簽約還有不同的種類嗎?”
苟雪突然發現她對簽約好像也不是那麼了解。
“對啊,一般來說,分成是最容易簽的,因為分成基本只會提供全勤的福利以及給作者五成的訂閱和打賞,而其他兩種是按更新字數算錢,而且大多不會低於千字十五元。”
“假如平雪簽的是千字十五的合同,每天更新一萬字的話,她一個月就可以獲得最低四千五元的收入。”
為了便於理解,某某舉了個具體的例子。
“哇哦~”
一聽到四千五的收入,苟雪又覺得當全職作家也不是不可以了。
如果能拿到比較高的保底或買斷價格,那不是賺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