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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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再一次否認妻子對我的問話后,她不再問我了。房裏的燈已被拉熄滅,剛才被燈光擋在外面的黑夜一下子來到了房裏,整個房裏一片漆黑。我和妻子安然睡去。她只在開始睡時不理我,燈拉熄不久后她就轉過身來,雙手把我摟住,她就象許多女人習慣於在睡覺時摟着男人睡覺那樣摟着我。再也沒有什麼東西比黑夜能給我們帶來心靈上的休息,一切都籠罩在黑夜裏,包括我們的貧困。我們有時會在睡覺前說說家庭的事,之後我們便會沉沉睡去,只有當早晨來臨,人們在白天產生的一切活動當然也在我們身上產生,我們便對自已的處境有深切體會:我們是那麼地窮。
我在上面對我們的性生活的敘述,並不是想否認我們夫妻倆之間的親密關係。夫妻之間有真情,但你也應看到,它裏面也有虛偽成份,這些虛偽成份是建立在人的自私性質上的,當你看到我和妻子在**時我的那些想法,不要認為我們關係不好,而卻卻相反,我們在外人眼裏是很好的。有時我們在白天走路時,我會把她的腰輕輕地摟住,我心裏不會懷着一點雜念頭摟着她的腰,我摟着她的腰,她讓我的手環着她的腰時,兩人在這時都感到一種溫馨,是的,是一種溫馨。
“哦,你倆真好!”有的村裡人笑我們,看見我們這樣,說。
“嗯。”我笑了笑。
這人還站在那裏看遠去的我們,我和妻子沒有轉身都感到他在背後的目光。
“他還在看我們呢。”我會對妻子這樣說。
“嗯。”妻子有些幸福地說。這也是千真萬確的事情。我在舉出這個例子時是說我們關係很好,即使我們關係這樣,我也不想否認我們在夫妻生活中把那人的自私本性泯滅。當我妻子嫁給貧困的我時,她受到的思想就是她應以我為中心,這是幾千年傳統的思想;安於現狀並且知天樂命才是她們這類人的生存準則;運用這個解釋才能解釋我們許多夫妻在一起生活的現象,即使他們夫妻生活不和。我在這裏是否又過於多寫了,沒有,我並沒有忘記我寫這篇小說的目的,我現在應該接着上面的敘述。
上面敘述了我和妻子性生活一段,那是夜晚的事情,白天我們面對的又是我們那貧困的生活。我在敘述這段生活時真的不知從那兒敘述起。飄在結婚後的那段生活是那麼穩定,她們有工作,每天都只要去上班,到月底就去領工資,雖然所領到的工資是那麼微薄,但也夠她和老三的生活開支,並且也有所贏餘點。而我在結婚後的這段生活,只有在其中生活過的人才能有所了解。我和妻子剛一結婚就分家了,我不可能只想牌打,我真正的想法是想有一事情做,能讓家庭有一個固定收入。生在鄉下的我們是以田地為生,當然有背景的鄉下人也可以謀到一份好事,可是我屬於那沒有背景身份人中的一分子,這樣我想找事做也象狗咬刺豬一樣無處下手,我想了又想真的不知到哪兒去找一份事做。
“到哪兒去找事做呢?”有時在那陰雨綿綿的天氣里,我和妻子倆人在房裏,我有些苦悶地說。
妻子也一籌莫展地坐在那裏。
“你家也沒有親戚在街上?”我問。
“有,有一個,是我四爺。”妻子說。
我懷着一種希翼聽她說下去。那個她叫四爺的和她同姓,曾是我們那個城市某個區的交通隊隊長,不過現在退休在家了。我丈老這個鄉下人,本身天生豪爽性格,又加上擁有那人人都有的喜歡巴結人的性質,這樣在過時過節時,我丈老總是把自家養的雞與田地里出產的東西,要送一些到這個四爺家裏去。有時是他自已親自去,有時是那時還沒有嫁我的妻子去。“我那四爺很好,每次我去時他都很客氣。”妻子在講這些時說。“是嗎?”我話裏有話地問。妻子便又講一些關於她家和她那四爺的事情。
“叫你四爺跟我找一個事情,不知他肯不?”我終於說出了自已想說的話。
“不曉得。”妻子有些為難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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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再一次否認妻子對我的問話后,她不再問我了。房裏的燈已被拉熄滅,剛才被燈光擋在外面的黑夜一下子來到了房裏,整個房裏一片漆黑。我和妻子安然睡去。她只在開始睡時不理我,燈拉熄不久后她就轉過身來,雙手把我摟住,她就象許多女人習慣於在睡覺時摟着男人睡覺那樣摟着我。再也沒有什麼東西比黑夜能給我們帶來心靈上的休息,一切都籠罩在黑夜裏,包括我們的貧困。我們有時會在睡覺前說說家庭的事,之後我們便會沉沉睡去,只有當早晨來臨,人們在白天產生的一切活動當然也在我們身上產生,我們便對自已的處境有深切體會:我們是那麼地窮。
我在上面對我們的性生活的敘述,並不是想否認我們夫妻倆之間的親密關係。夫妻之間有真情,但你也應看到,它裏面也有虛偽成份,這些虛偽成份是建立在人的自私性質上的,當你看到我和妻子在**時我的那些想法,不要認為我們關係不好,而卻卻相反,我們在外人眼裏是很好的。有時我們在白天走路時,我會把她的腰輕輕地摟住,我心裏不會懷着一點雜念頭摟着她的腰,我摟着她的腰,她讓我的手環着她的腰時,兩人在這時都感到一種溫馨,是的,是一種溫馨。
“哦,你倆真好!”有的村裡人笑我們,看見我們這樣,說。
“嗯。”我笑了笑。
這人還站在那裏看遠去的我們,我和妻子沒有轉身都感到他在背後的目光。
“他還在看我們呢。”我會對妻子這樣說。
“嗯。”妻子有些幸福地說。這也是千真萬確的事情。我在舉出這個例子時是說我們關係很好,即使我們關係這樣,我也不想否認我們在夫妻生活中把那人的自私本性泯滅。當我妻子嫁給貧困的我時,她受到的思想就是她應以我為中心,這是幾千年傳統的思想;安於現狀並且知天樂命才是她們這類人的生存準則;運用這個解釋才能解釋我們許多夫妻在一起生活的現象,即使他們夫妻生活不和。我在這裏是否又過於多寫了,沒有,我並沒有忘記我寫這篇小說的目的,我現在應該接着上面的敘述。
上面敘述了我和妻子性生活一段,那是夜晚的事情,白天我們面對的又是我們那貧困的生活。我在敘述這段生活時真的不知從那兒敘述起。飄在結婚後的那段生活是那麼穩定,她們有工作,每天都只要去上班,到月底就去領工資,雖然所領到的工資是那麼微薄,但也夠她和老三的生活開支,並且也有所贏餘點。而我在結婚後的這段生活,只有在其中生活過的人才能有所了解。我和妻子剛一結婚就分家了,我不可能只想牌打,我真正的想法是想有一事情做,能讓家庭有一個固定收入。生在鄉下的我們是以田地為生,當然有背景的鄉下人也可以謀到一份好事,可是我屬於那沒有背景身份人中的一分子,這樣我想找事做也象狗咬刺豬一樣無處下手,我想了又想真的不知到哪兒去找一份事做。
“到哪兒去找事做呢?”有時在那陰雨綿綿的天氣里,我和妻子倆人在房裏,我有些苦悶地說。
妻子也一籌莫展地坐在那裏。
“你家也沒有親戚在街上?”我問。
“有,有一個,是我四爺。”妻子說。
我懷着一種希翼聽她說下去。那個她叫四爺的和她同姓,曾是我們那個城市某個區的交通隊隊長,不過現在退休在家了。我丈老這個鄉下人,本身天生豪爽性格,又加上擁有那人人都有的喜歡巴結人的性質,這樣在過時過節時,我丈老總是把自家養的雞與田地里出產的東西,要送一些到這個四爺家裏去。有時是他自已親自去,有時是那時還沒有嫁我的妻子去。“我那四爺很好,每次我去時他都很客氣。”妻子在講這些時說。“是嗎?”我話裏有話地問。妻子便又講一些關於她家和她那四爺的事情。
“叫你四爺跟我找一個事情,不知他肯不?”我終於說出了自已想說的話。
“不曉得。”妻子有些為難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