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六十四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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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些什麼,又在堅持些什麼。
……
原來時間,並不是撫平一切的良藥。
——摘自於渺渺的日記
日子過得像無聲的舊電影,粗糙又模糊。
偶爾午夜夢回,於渺渺夢中驚醒,總是會覺得悵然若失。
因為,這麼漫長的歲月里,她最想要的東西,都沒能抓在手裏。
2009屆連州市的高考成績出來,的確讓很多老師和同學大吃一驚,因為於渺渺竟然真的考進了她的第一志願,北京外國語大學。
於爸爸於媽媽高興地合不攏嘴,慶祝之餘,順便告訴了她另外一個“好”消息。
因為於爸爸工作能力出眾所以升了職,領導要把他調到公司總部去,這也意味着,於渺渺要搬家了。
一切都來得既倉促又順理成章,於渺渺抱着小小的箱子跟着父母一步步走下樓梯的時候,回首前塵往事,恍如一夢黃粱。
上車之前,她不死心地拿出手機,最後一次撥通了那個號碼。
依舊無人接聽。
她下意識抱緊了手裏的箱子,那裏面放着所有他曾經給她的寶貝,忍住淚意,發過去一條好友消息。
【愛爬樹的魚:顏倦,我要搬去蓮花市了。如果你看到了我的消息,請聯繫我,好嗎?】
上帝最後一筆落得太急太快,連一個道別的機會都沒給他們留下。
十七歲的於渺渺,終於失去了十七歲的顏倦。
***
2011年。
聖誕節那天,於渺渺包了幾個平安果,去交大找陸啟。
她到達交大的時候,陸啟還在實驗室里跟教授做研究,她穿着厚厚的羽絨服,一個人百無聊賴地在校園裏閑逛,恰好走到了女生宿舍樓下。
不知道這裏是不是有活動,女生宿舍樓下此刻圍了很多人,地上里裡外外還擺放着很多蠟燭,極其熱鬧。
於渺渺站在一旁光禿禿的梧桐樹下,看了一會兒才反應過來,大概是哪個男生要告白。
挑在今天晚上,還這麼大陣仗,實在是挺浪漫的。
她遠遠看着,沒過多久,忽的聽到有人吹了聲口哨,然後,她聽到那個囂張又倨傲的聲音透過喇叭,清晰地傳出來。
他在高聲說:“許慕遲愛顏晞,長長久久,一生一世。”
思緒一片混沌,於渺渺怔忡良久,終於記起來,這個聲音的主人是誰。
匆匆踮起腳往人群里望過去,她這才看到,地面上明明滅滅閃爍着的蠟燭,恰好拼湊成“顏晞”兩個字。
搬家過後,於渺渺曾經無數次想要聯繫顏晞,打聽一下顏倦的近況,卻苦於沒有她的聯繫方式。
她也曾經想過要不要問問陸啟,卻又覺得自己的哥哥好不容易從這段暗戀中走出來,不忍再揭他傷疤。
這樣固執愚蠢,抱着回憶死死不放的人,有她一個就夠了。
理智告訴她應該上去跟顏晞打招呼,可是腳下像是生了根,一動不能動。
萬一顏晞告訴她,顏倦現在過得很好,有了喜歡的人,早就把她忘了。
她該怎麼辦?
踟躕之間,羽絨服口袋裏的手機恰好響起。
於渺渺拿出來,摁下接通鍵,是陸啟問她在哪。
等這通電話打完,她再抬頭,仍舊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已經沒了顏晞和許慕遲的身影。
只剩下呼嘯而過的晚風和頭頂寒冷的月亮。
***
2012年。
程立軒在北京舉辦了一個小型的高中同學聚會,於渺渺拗不過他的好意,最終還是去了。
銀樺那一屆考到北京來的同學不少,不過兩年下來,於渺渺聯繫過的卻寥寥無幾。
喬笙考去了南方一所普通的一本大學,對她而言,這樣的成績已經算是超常發揮。
而肖璐因為高考當天來例假髮揮失常,沒能考上自己的第一志願。
於渺渺有的時候,會覺得命運實在太捉弄。
當年她們三個人裏面,肖璐是最熱愛學習的那一個,可是到最後,卻偏偏是她出了意外。
KTV里,一群人聊天喝酒,於渺渺懶懶地靠在沙發里玩手機,有一搭沒一搭地聽着。
“趙熠然,你跟你那個小學妹還處着呢?”
熱鬧人群里,趙熠然手裏拿着瓶啤酒,聲音和當年一般陽光洒脫:“上個月剛分了。”
“怎麼又分了?”
“性格不合。”
……
她撇撇嘴,覺得對方在自己心裏的形象又跌了幾分。
高中畢業以來,喬笙沒有再提過趙熠然半句,卻也始終沒有談過戀愛。
於渺渺沒問過她放沒放下,因為沒資格。
聊着聊着,忽的聽到程立軒微微帶着醉意的聲音:“你們有人跟顏倦聯繫過嗎?聽說他當年被MIT錄取了,還是全獎。”
說完,忍不住感嘆,“你別說,有的人,還真是羨慕不來。”
一瞬間彷彿連血液都凝固了,於渺渺只覺得頭暈目眩,像是一個被下了病危通知書的絕症病人,怎麼都平靜不下來。
而後,她聽到自己止不住顫抖的聲音:“程立軒,你剛剛……說顏倦被MIT錄取了?”
“對啊。”
對方聞聲回頭,對上她的視線,稍顯羞澀地笑了笑,“我聽銀樺的老師們說,他高考完就出國了,這會兒根據美國時間,可能還沒起床呢。”
出國了。
原來他出國了。
怪不得這兩年來,她用盡辦法都聯繫不到他。
他為什麼不告訴她一聲呢?
她不會怪他食言,只要他說一句,多久她都能等。
可是顏倦,三年過去,身處大洋彼岸的你,一定已經擁有了更加遼闊的天空吧。
是不是早就忘記那個平平無奇的於渺渺了呢。
昏暗迷離的KTV包廂里,趙熠然和程立軒他們喝多了,扯着嗓子一首又一首地唱情歌。
不知道是誰點了那首《最佳損友》,男生抱着話筒,一字一句聲音沙啞,唱到尾聲時,角落裏的於渺渺終於淚流滿面。
——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
***
2013年。
陳奕迅在北京五棵松體育館開演唱會。
於渺渺一個人買了票,誰也沒告訴。
演唱會當天,體育館內座無虛席,歌迷們手裏拿着粉紅色的熒光棒,幾乎都是成雙成對。
只有她落單。
夜幕降臨,舞台追光亮起,在震耳欲聾的歡呼聲中,於渺渺終於見到了他學生時代里最喜歡的那個歌手。
男人微笑着向觀眾席揮揮手,熟悉前奏響起的剎那,彷彿無數根藤蔓在她心房緊緊纏繞,幾乎讓她窒息。
剎那間,偌大的體育館彷彿變成了電視機上的雪花屏幕,時空一幕幕變換倒轉,她被迫捲入,一路顛沛流離。
最後,她睜開眼睛,眼前是空無一人的教室,窗外日頭隱隱西沉,暮色殘陽籠罩在他身上,冷冷清清。
那個她朝思暮想的少年,此刻就安安靜靜趴在課桌上,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耳機,像是睡著了。
好像這些年什麼也沒發生,他只是睡著了,從沒離開過。
她控制着自己的心跳慢慢走近,每一步都艱難無比。
就在她小心翼翼伸出手的那一刻,少年耳機里傳來的聲音,與舞台上男歌手的聲音,終於天/衣無縫地重合到一起。
“纏在那頸背後,最美麗長發未留在我手,我也開心飲過酒。”
淚水模糊了視線,於渺渺捂住臉,在人山人海里放聲大哭。
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身邊一個年輕的女孩子實在看不下去,抽了張紙巾遞過來,安慰道:“別傷心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一片粉紅色的海洋里,她接過紙巾,只覺得心如死灰,半晌,喃喃問了一句:“你知道顏倦在哪嗎?”
對方沒聽清,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於渺渺的眼淚大顆大顆落下來,滾燙洶湧。
她說:“如果你知道,能不能告訴他……我很想他。”
***
2014年。
於渺渺順利從北外畢業。
然後,她選擇了繼續留校讀研究生,父母和陸啟對此都很支持。
從小到大,她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一個不思進取又隨波逐流的人。
別人讀研究生可能是因為對未來有追求有規劃,可對她而言,讀研只是因為她信不過自己的能力,沒有勇氣離開學校這座象牙塔,進入競爭激烈殘忍的社會。
研究生的課程比起本科來更加艱澀困難,每天都是寫不完的課題和考不完的試,於渺渺忙得團團轉,終於不用再頻繁地回憶過去。
當初申請的時候,她不顧陸啟的反對,選了一個相對不太熱門的專業,酒店管理。
她想,人活一世,總要做些自己喜歡的事情。
偶爾媽媽會來北京看她,兩個人晚上在校園裏漫步,提及兒時趣事,忍不住莞爾。
於媽媽摸摸她的頭髮,莫名感慨:“渺渺,從小到大,媽媽自以為很了解你,可是最近幾年……媽媽總感覺你過得不快樂。”
晚風蕭瑟,吹亂了她漆黑的長發。
於渺渺恍惚間又開始想念那雙曾穿過她發間,溫柔卻冰涼的手。
回到現實世界中,耳邊是媽媽帶着嘆息的聲音:“渺渺,你也長大了,該試着交個男朋友了。”
她笑了笑,沒回答。
***
2015年。
年末的時候,於渺渺接到學校的實習通知,於是,本來就所剩無幾的自由時間無形間又被壓縮。
下班之後,她從酒店走出來,天色已經暗了。
猶豫片刻,她還是決定節約一點,坐地鐵回家。
由於實習的單位是一家五星級高檔酒店,所以酒店經理要求哪怕是實習生,也必須要穿正裝和高跟鞋。
於渺渺穿着高跟鞋在前台站了一整天,現在只覺得腳踝又腫又疼。
一路艱難地順着人潮走進地鐵口,視線不經意瞥過站在她前面的一個背影,下一秒差點扭了腳。
“顏倦?”
周圍人聲嘈雜,她毫無徵兆地開口,聲音輕得幾乎碎在風裏。
可是對方聽見了,於渺渺看到他的身子頓了頓,有些不確定地做出一個轉身的姿勢來。
她聽到自己的心跳聲,砰、砰、砰,一下兩下三下。
密不透風的地鐵站里空氣壓抑又沉悶,一絲風都沒有,一如多年前的盛夏,她第一次在教室走廊上窺見他的背影。
那個男人手上提着一個公文包,緩慢地轉過身來。
她看着他轉身的動作,連眼眶都有些濕潤了。
“不好意思,小姐,你剛剛是在叫我嗎?”
眉眼陌生的男人看着她,神色裏帶着猶豫,禮貌地開口詢問。
也許是空氣太過燥熱,很快就將於渺渺眼角的幾滴淚水蒸發在空氣里,了無痕迹。
她微笑,也跟着禮貌回應:“抱歉,是我認錯人了。”
一定是最近太累,出現幻覺了。
顏倦怎麼可能會在這裏呢?
***
2016年。
大年三十的晚上,於渺渺和陸啟一起回了蓮花市的家。
於爸爸依舊圍着圍裙在廚房裏忙碌,於媽媽一邊嘮叨一邊幫他打下手,陸啟站在板凳上張貼春聯。
恍惚間一切好像都沒變。
一家人圍在一起高高興興吃完了年夜飯,陸啟說帶她去廣場上看煙花。
寒冬臘月的天氣里,兩個人捂得嚴嚴實實出了門。
等穿過兩條街到達市中心的廣場,他倆這才記起,從去年開始,國家就不允許大規模地燃放煙花炮竹了。
陸啟有些尷尬,跑到一旁的商鋪說要給她買仙女棒,將功補過。
於渺渺把雙手放進呢絨大衣的口袋裏,站在路邊等他,思緒漸漸飄遠。
高一那年的大年三十,她跟他在便利店偶遇,那晚大雪紛揚,她與他並肩同行,也算是一起到過白頭。
高二那年的大年三十,他帶她在廣場看煙花,她曾許願,明年的此時此刻,希望一睜眼還能看見他。
可是如今,漫長歲月里,見他一面已經成了奢望。
不一會兒,就看到陸啟提着一個膠袋跑過來。
他打開袋子,從裏面拿出一瓶冒着熱氣的草莓牛奶,遞到她手上,隨口道:“剛好有你最愛喝的牌子。”
於渺渺伸手接過,突然恍了神。
分開的這些年裏,她喜歡上了草莓牛奶,喜歡上了抬頭看天,喜歡上了陳奕迅的歌……喜歡上了一切與他有關的東西。
就在這個時刻,她才恍然發現,因為太過想念,她把自己,活成了顏倦的樣子。
如果今生今世還能再見你一面,我一定會告訴你。
顏倦,沒有你的這些年,於渺渺過得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