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關於這個故事的雜談
這篇文章寫於兩年前,本來想寫得長一些,但長篇實在不是我所長。況且話題實在太沉重。在寫這個東西的時候,我一直在思索,我們這個民族,為什麼總是歷盡劫難。卻很難得出答案。
我的很多朋友是民族主義者,總自詡為炎黃子孫,然而仔細深究歷史,卻不得不承認,所謂的華夏正統,早在五胡亂華時,早就七零八落了。所謂的大唐盛世,不過是漢化的胡人或胡化的漢人建立的另一個國家。和漢朝,已經不搭界。隨後的蒙古鐵蹄和大清辮子,無論怎麼吹捧其武功,也難掩恥辱和大屠殺的血腥。這樣說並不是為了激起民族矛盾,只是告訴大家一個事實,況且,知恥近於勇。歷史無論怎麼掩蓋,也會向我們屁股上的蒙古斑一樣清晰。
拋開民族不談,如果只評價這片土地上曾經建立的國家,只能得到一個結論,循環往複,螺旋向下。一個新王朝的建立,必定是建立在一場大混亂之後,而大混亂的作用就是將資產平均分配一下,讓大部分人得以生存。但隨着社會的穩定,又開始了合法的掠奪,掠奪到底層無法支撐其社會結構的時候,再來一場大混亂,再次重新分配。新的王朝和舊的比較,找不出任何進步,只是一個新循環的開始。
至於近代的落後,其實不僅是落後在武器上。當然,更不是落後於經濟。作為一個經濟實體,宋和明要遠遠高於其對手,然而都逃不開被征服的命運。我們一直引以自豪的文化,裏面所包含的缺陷,才是最致命的東西。
仔細分析西方的基督教各種流派,在根本上,他們都強調了一點,就是在上帝面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正如我們的靈魂穿過了墳墓,一起來到上帝面前,在他面前,我們是平等的,我們本來就是平等的”(摘自《簡愛》)。西方文藝復興后,很多文藝作品和法律制度上,都貫穿了這種平等精神。而我們幾千年來,無論是“君臣父子”還是“刑不上大夫”,都體現的是等級,更不用說後來無恥的“三從四德”。科舉制度在封建時期的先進性不是在於他能更好的選拔人才,而是在,他讓人看到了向較高等級穿越的希望。歷史上英雄,都自覺的維護了等級的概念,底層的起義者建立的制度,往往等級更為森嚴。即使到了現代,恐怕也很少城裏人願意,和農民或進城的農民工享受同等的權利。幾乎每個人提起社會的底層,往往是輕視多於憐憫。更有甚者,一些無恥的御用文人,在明知有些情況是“合法”的搶掠的情況下,還要為掠奪者歌功頌德,意圖分一杯羹。就在幾年前,一個著名的經濟學家就曾經說過,解決就業問題的辦法是讓下崗職工到精英家當傭人。我不想問候這個人的家長,也沒有和他辯論的資歷,只好在小說中給他安排了個角色。
西方這種平等精神,還不僅貫穿在人和人之間。實體和實體之間,甚至個人和國家之間,都有這種平等的訴求。早在中世紀,城堡中的貴族,在享受特權之外,就被要求給佃農們以必要的保護。遇到蠻族入侵時,騎士老爺必須沖在前頭,因為他享受了領民的供奉。這種訴求發展到現在,就成為個人與國家的契約關係,即:作為國民,必須為國家盡各種義務,而國家也必須保護國民的各種權利。國家和國民,如同契約的雙方,是站在一個平等的底線上,誰也不是無限高大。如果這種平等關係被打破,無論是民族主義也好,民主主義也好,最終結果建立的是一個不平等的社會,最終墜入難免是一個螺旋向下的怪圈。
我們國家要想趕上西方,需要經過的路還很長。不是一件武器和一兩個運動就能解決問題的事。即使在經濟上,有接近與西方的總規模,在其他方面,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的觀念,我們的法律,差異不是一點半點。如果我們意識不到這些,早晚會有悲劇的上演。在大家的作品中,有人能夠回到過去,把一切重來一遍,而現實中發生的事,卻永遠沒有機會重來。
酒徒於200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