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高槐的起訴書
庭審正式開始后,審判廳內的氣氛頓時嚴肅起來,首先由公訴人宣讀對於高槐的起訴書:被告人高槐,男,三十八歲,原本是南右市YZ外貿公司的老闆,由於私人恩怨,加上經濟窘迫,通過與案件關聯人羅櫻桃聊天,得知被害單位明丹公司的財務信息后,遂開始謀划騙取明丹公司的錢財。
通過調查得知,高槐與案件相關人羅櫻桃上大學期間曾經是戀人關係,畢業后十四年,他們一直沒有任何聯繫,也不知道對方的工作和婚姻狀況,直到兩年前的春節,他們在南右市通過老同學燕子的引薦,在同學聚會上重逢。
在他們重逢之前,羅櫻桃跟本案的被害單位明丹公司的法人代表司明達發生過婚外情,被司明達的妻子王牡丹察覺,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王牡丹逼迫羅櫻桃歸還了司明達付給她的十七萬元,並強令羅櫻桃離開司明達,否則就要去法院起訴她。
羅櫻桃跟司明達原本是初戀關係,她一直看不起王牡丹,十幾年過去,王牡丹的經濟條件遠比她要好很多,她的心裏有點失衡,加上王牡丹逼迫羅櫻桃離開司明達,
並收回了讓她代理的海關帳,引起了羅櫻桃的強烈不滿。
她歸還王牡丹十七萬元后,起初想尋求司明達的安慰,未曾想到為了維護自己的家庭,司明達出人意料地站在王牡丹的一邊,沒有理會羅櫻桃的哀求。
還款事件發生后,羅櫻桃恨透了司明達和王牡丹,前年春節期間,當她跟高槐在同學會上重逢后,出於泄憤,便向高槐講述了她曾經代理明丹公司的海關帳,了解他們公司財務狀況一事,後來在高槐的唆使下,她將明丹公司的銷售狀況,年利潤等信息全部透露給他。
被告高槐當時正處於經濟窘迫時期,當他聽說明丹公司的經濟狀況后,就開始產生了不軌之心,打算從明丹公司搞點錢。
起初他想利用舉報偷稅漏稅的方式賺錢,雖然舉報成功了,但是他拿到手的舉報獎金只有幾萬元,無法填被被國外客人用信用證騙取的200萬元虧空。
經歷舉報風波后,司明達入獄半年,明丹公司被罰款300萬,無論是對司明達本人,還是明丹公司都元氣大傷。
作為曾經的情敵,高槐對司明達入獄半年的遭遇沒有任何憐憫之心,他並沒有就此收手,甚至打算醞釀更大的陰謀,進一步從明丹公司攫取更多的錢財。
三年前,高槐跟國外客人做生意時,被人用虛假信用證騙取了200萬的貨款,讓他的公司遭受了巨額損失,也讓他學會了信用證詐騙的套路,就在他打定主意詐騙明丹公司的貨款時,他就想利用信用證虛假交易,以達到既能騙取貨款,又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後果。
為了讓這筆交易順利實施,高槐先後兩次前往G國,並不惜出資在G國註冊了一家公司,用來跟明丹公司簽訂合同,並進口所需的機電產品。
高槐從事外貿行業多年,熟悉外貿流程的各個環節操作,他抓住明丹公司的外貿業務小劉不懂信用證條款,處心積慮地設計交易方式,盡量讓每個環節滴水不漏,以達到成功騙取貨款的目的。
為了迷惑司明達,在實施這筆交易之前,高槐始終沒有正面跟司明達接觸,他最開始委託本案的另一相關人李小亮,讓他前去司明達的公司實地考察,以老鄉的名義取得司明達的信任。
起初司明達對這筆金額巨大的交易也有點懷疑,於是他告訴李小亮,要求跟國外的老闆見面,以便更好地了解YZ公司的背景。
高槐得知司明達的疑慮后,再次利用G國瑞克對他的信任,以及明丹公司的外貿業務不熟悉信用證交易的情況下,成功騙取了司明達和王牡丹的信任,並很快達成了交易。
按照即期信用證的條款,貨物到港后高槐在G國的公司就要支付尾款,可是高槐利用相識多年的貨代非法操作,加上明丹公司不熟悉信用證交易的漏洞,在貨代的操作下,沒有付款就成功提取了貨物。
明丹公司發覺被騙后,通過報警查實這批貨物是虛假交易,並委託律師在G國起訴高槐,當時起訴書送達時,被高槐在G國的律師以案發地不在G國為由,拒絕法院提出的引渡要求,為了逃避法律的打擊,高槐很快註銷了G國的新公司,並在G國非法滯留達一年之久。
高槐在G國非法滯留期間靠打黑工為生,在一次外出途中被人打劫受傷,導致他非法滯留的黑工身份被警察查獲,並被遣送回國。
現在公訴人指控,當事人高槐為了泄私憤,以非法手段騙取明丹公司的巨款,導致明丹公司的流動資金相當緊張,差點陷入破產的邊緣,此案也讓司明達和王牡丹受到了極大的精神打擊,高槐騙取巨款潛逃至國外性質相當惡劣,公訴人建議嚴懲。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接着便進入調查取證環節,首先上場的證人是羅櫻桃。
羅櫻桃坐上證人席后,她神情哀傷地看了一眼高槐,兩人相對無言,看着憔悴蒼老的羅櫻桃,高槐自責地低下頭去,他心裏很清楚,他不只是害了前妻小美和孩子,連累羅櫻桃成了千夫所指的對象,強烈的內疚使得他不敢直視她凄怨的目光。
公訴人首先向她提問:“你跟高槐是什麼關係?”
“我們是大學同學,上學期間談過戀愛。”羅櫻桃答道。
公訴人:“你們畢業後有沒有聯繫過?”
羅櫻桃:“沒有。”
公訴人:“你們從什麼時候開始有聯繫的?”
其實這些問題起訴書上都寫得很詳細,公訴人之所以再次向羅櫻桃求證,就是為了確保法庭上呈遞的證據真實無誤。
羅櫻桃:“前年春節期間,我們在同學會上相遇。”
公訴人:“當時你們都談了什麼?”
羅櫻桃:“我們聊了一些分別後的工作和生活。”
公訴人:“那天晚上你們相遇后,你就跟他談了關於明丹公司的財務信息嗎?”
羅櫻桃:“是的。”
公訴人:“你為什麼要跟他談論明丹公司的財務信息。”
羅櫻桃:“司明達是我的初戀男友,我們跟高槐都是同學,大家都很熟悉,閑聊的時候就自然而然地談到了他們的近況,高槐得知司明達和王牡丹當了老闆,好像很感興趣,就不停地向我打聽他公司的情況,我隨口告訴他,我給明丹公司代理過海關帳,了解他們公司的財務信息,高槐就進一步打聽他們的銷售額及年利潤,我沒有想到他會詐騙明丹公司,就將我知道的財務信息告訴他了,如果知道他有詐騙的動機,我絕對不會跟他講這些,我完全是無心之失。”
公訴人:“高槐從你這裏得知明丹公司的銷售信息后,就暗地裏籌謀詐騙交易,是嗎?”
羅櫻桃下意識地看了一眼高槐,吱吱唔唔地說道:“有可能吧,我們見面幾個月後,他就寫信舉報了明丹公司。”
公訴人:“當時你聽說明丹公司被舉報后,你向高槐核實過情況嗎?”
羅櫻桃:“我問過他,當時他不承認也沒有否認,但是我猜想一定是他乾的,因為時間上太巧合了。”
公訴人:“也就是說,你確定高槐有陷害明丹公司的動機,是嗎?”
羅櫻桃慚愧地點了點頭,說道:“是的,當年在學校時,高槐和司明達因為跟我的感情糾葛,他們發生過矛盾,司明達打了高槐一個耳光,高槐從小在優越的家境中長大,他一向心高氣傲,從來沒有受過氣,那次被司明達打耳光,他一直耿耿於懷,舉報風波恰好發生在我們見面幾個月之後,我猜想那封舉報信一定是高槐寫的,後來也得到了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