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三(二)
父親司命曾囑咐我,人間也好,天庭也罷,在哪裏都不要造殺孽。他還曾向我舉了平空和盞光的例子,以證明殺戮會造成害人害己般嚴重的後果。
“可是父親,盞光和平空哥哥他們明明都事出有因!”
那時對於父親的耳提面命我不大服氣。
“糊塗!有什麼不公自有王母和玉帝主持公道,要是人人都想殺誰就殺誰,豈不亂了套了?”
“可是朝白姐姐死了,玉帝和王母都沒有幫朝白姐姐討回公道。她死了,魔族連一個道歉的摺子都沒遞上來,大家都充耳不聞,就連習凜上神也只能忍氣吞聲!平空哥哥是因為求不到想要的公正,所以才以命換命的!還有盞光,就更不用說了,王母怎麼可能給她公平?!”
我有一百二十個不贊同,堅決不支持父親的道理。
“哎喲我的小祖宗,你可悄聲兒些吧!不得隨意議論王母!”父親當即捂了我的嘴巴連連搖頭,隨後低聲又嘟囔道:“還有你個小姑娘知道什麼,習凜那是忍氣吞聲的人嗎?”
司命父親捂住了我的嘴卻捂不住我的想法,當我在人間想求一個公正卻無人做主之時,我選擇了和平空哥哥還有盞光一樣的路。
我要用自己的雙手拿到我想要的結果,那些與我人間父母慘死案有關的人,一個都別想逃。
對於五十年後的人間而言,我是一個全新的人。
或者不能稱之為人,說是一件東西也可以。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因為有諸多身份加身。而我什麼都沒有,我不是誰的女兒,不是誰的妻子,不是誰的母親,更不是誰店裏的夥計。
沒有人記得我,惟一與我有關的只是偶爾會被老人說給孫子聽的故事,那是一個遙遠的美麗卻惡毒的妖精的傳說。
我遊盪在人間,對世人來說,與一朵花,一棵樹,一件物品無異。
但我自己知道,我是一個人,一個回來複仇的人。
無牽無掛,武功高強,別人不需要我,我卻需要用別人來打聽當年的情況,以確定復仇目標。
我知道這樣的身份和需求在人間做什麼最好——刺客。
帶着清誠曾經買回去的已經發黑的銀面具,我成了人間的一名刺客。
五十年的時間太久,當年我們家的慘案記得的人已經不多,一些劊子手業已老死,他們的後代接着享受從我們家掠奪的財富。
但劊子手老死並不代表我們之間的仇恨就兩清了。下命令抄家的官家,執行命令並且變本加厲毆打我父母的某些馬前卒,看熱鬧還不忘進來踩兩腳順便搬走一些東西的某些鄰里......凡是直接參与當年慘案的人,其本人也好,後代也好,每家必須還我一條人命。
時間過去太久,要想查清當年具體的仇人,對我來說並不容易。
因此我做刺客只有一個條件,每完成一個任務,就必須獲得一條我所需要的消息,這消息必須準確無誤。
我花了七年的時間完成復仇。
殺死最後一個仇家的時候,我很清楚,他是我殺死的第七十三個人。